——江西经济的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体保险水平的提高。2001年江西省市场保险密度为80.88元,保险深度为1.55%,在全国处于中下的水平。
——保险市场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主体业务发展不平衡,市场垄断程度高,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达85%以上,这种情况与国多层次所有制的经济形式及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不相适应。二是市场体系不全,机构延伸不到位。到目前为止,江西省保险市场尚未建立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行等其它形式的服务机构,外资保险公司也没有介入。除人保公司、人寿公司机构网络延伸到县级区域以外,太保、平安在大部分地市还没设机构。三是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城镇财产、人身保险已有一定的规模,而农村保险发展不力,大多地方还是一块空白。四是业务结构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结构偏重运工、企财险,而分散性险种所占比重较小,从2001年业务险种看,传统险种市场占90.4%,分散险种市场占9.6%。人寿保险在开发险种上各家公司花费了很多功夫,也开发了许多新险种,但总体而言,所提供的险种仍然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投保人多方面的需要。
——保险市场业务尚欠规范。从最近全省开展整顿和规范保险经营行为自查自纠情况反映,保险市场操作未能规范化,存在着无序竞争现象。这种无序的竞争,不仅无助于保险市场的完善,而且有损于保险的形象。上述问题如不很好解决,势必影响江西省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江西市场体系。完善的保险市场体系是江西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它包括:
1、扩大市场主体的阵容,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几年江西省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密不可分,但当前大公司市场集中相当高,在省内不少地市还是
国内外保险经验,鼓励大胆探索创新。乘江西经济大开发大发展之势,走出一条有江西特色的、能参与市场竞争的保险发展的新路子,为江西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