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 危机导致 经济 急剧震荡的背景下,积极 发展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推动 农村 经济和中小 企业 的发展,是促进内需、振兴经济的切入点。在其他国家已逐渐形成规模化、制度化的小额信贷产业(microfinance industry)在我国还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本文通过对亚洲国家“小额贷款”体系改革政策的借鉴,依据我国国情,就小额信贷产业组织体系、 法律 地位、可持续发展基础、模式的多元化以及产业政策扶持等方面的进行了研究,希望对小额信贷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关键词:借鉴 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5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产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最初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种金融发展模式。经过各个国家多种模式的不断探索,小额信贷逐渐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专为穷人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信贷机制,并向全面化的金融服务方向发展,形成了小额信贷产业(microfinance industry)。自1994年
2.5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任何产业的振兴都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小额信贷产业的 发展 不光是国家的政策性号召,必须要将各种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还需要相关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
金融 政策方面,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中央银行要积极给与其再贷款的优惠政策,对于经营状况良好、符合监管要求的小额信贷组织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并为之创造一个良好的同业拆借平台。银监会可以对存款类金融机构规定一个小额信贷占贷款总量的最低比率来促使其开展小额信贷;中央银行可以将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规模与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挂钩,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信贷。
在公共财税政策方面,相关部门在 企业 注册、抵押登记、税收等方面给予小额信贷积极支持。尤其是尽快制订促进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优惠税收制度。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相对优惠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比照新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甚至更低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开办的小额信贷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降低小额信贷机构的营业税率,在现有5%的税率基础上逐步下调,对以福利性小额信贷业务为主的机构甚至可以取消营业税;适当提高小额信贷机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金比例,按照预计损失在税前足额计提准备,同时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金融机构购置的固定资产和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放开小额信贷机构计税工资限制,逐步允许工资性支出和社保缴款税前据实扣除;适当提高小额信贷机构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各档次的边际税率可适当降低2-3个百分点),以减少小额信贷机构的工资性成本支出。此外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对自主创新型、科技型、自主创业型项目以及重点扶贫项目贷款采取适当的贴息政策,以鼓励小额信贷机构将资金投向这些领域。
参考 文献 :
[1]凌宁,发展“小额贷款”的借鉴与思考, http://blog.163.com/ligkdcgzk/blog/static/5040917820099239712636/
[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和 农村 金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