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根据联合国的报告,可持续发展首先是用于人类的未来,核心思想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后来很多经营管理者,把它引入了企业经营,认为企业如同世界上的任何生物一样,其最终都要面临消亡和终结,企业家所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延长企业的寿命,在有限的生命周期内实现其最大的价值。企业生命周期的观点指出,每个公司的存在时间是有限度的。就像生物体一样,企业也要经过诞生、成长和死亡等各个阶段。许多因素能终结它们的存在。据调查,在中国国有集团公司的平均寿命可达到7.5年,更多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则只有2.9年,而在欧洲大型企业的平均寿命已达40年。随着改革开放以及人世所带给中国企业的巨大冲击,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所面临的最严峻问题。
企业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周期,但企业一旦失去了持续盈利的能力,企业根本就无法维持生命,这表现出来的已不再是一个英年早逝的问题,而是一个幼年夭折的问题。持续发展已成为企业生存最基本的保障。谈到公司的价值,很多人自然就会想到公司的价值就是为了挣钱、获得更高利润,那么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公司真正的价值?企业最终要实现的是以追求规模转向追求效益,由追求效益转变成追求效益的效率,即不光要赚钱还要追求赚得更快。在这种衡量价值的标准下,企业所表现的竞争力取决于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衡量的已不再是你今年创造了多少利润,而是明年、后年乃至更长的时间里你能创造多少价值?一个成功的企业就是要不断追求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即要不断追求和创造持续增长的盈利能力。有了这样的盈利能力,才能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认为:公司价值的终极目标就是让企业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给股东带来良好的持续的回报。
二、西藏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
为了更加深入地说明西藏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里从三个方面进行剖析:
1.经营持续盈利性
从表中可以得出这样的分析结论:
(1)西藏8家上市公司盈利整体缺乏持续性发展,没有一家业绩持续增长的公司。
(2)真正保持盈利持续能力的公司是经营具有区域垄断优势的企业,或充分利用西藏资源,并且主业突出的企业,如拉萨啤酒(现为西藏发展)。
(3)最容易亏损的公司都与盲目多元化扩张的投资失误有关。
(4)利用西藏资源度少的公司,如西藏明珠(现改名为五洲),完全放弃了西藏资源,公司普遍效益较差。
2.发展战略可行性
企业战略制定通常的关键内容是界定你要从事什么样的经营领域和在这个领域的追求。这其实非常重要,往往是决定不做什么比决定做什么还要难,因为有100个选择机会,你等于要放弃99个,放弃99个要远比选择1个难,一个决策失败甚至可以遭到灭顶之灾。
西藏上市公司大多成立仓促,发行股票的原始动机就是“免费融资、给企业和职工谋取福利”,内部职工股的巨大的发财效应,使各界一夜暴富心态日益严重,并且在这种心态的指导下运营企业,将忽视企业持续经营,过于关注眼前利益而忽视长期战略规划,忙于选择投机项目,疏于系统规划和长远考虑,必然导致“各领风骚三五年”,转眼之间大起大落。西藏较早一批成长起来的企业都未真正经历过市场的培育,很多企业家也没能经历过市场竞争的历练,大都缺乏有远见的战略方向,经营决策主要以机会为导向,缺乏可持续的成长方式,盲目贪求大而全,缺乏独到的核心能力建设。表现出来的更多是竞争性消耗,缺乏战略性思维和共识,主要靠强权领导而不是战略领导,无形中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以西藏明珠股份公司为例,公司成立时的发展战略是“立足西藏旅游业,一元为主,多元化经营”,募集资金最初的主要用途是在九寨沟、上海投资酒店,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在市场各方面的投机机会诱惑下,过于关注眼前利益而忽视长期战略,不断变更资金用途,投资没有明确的中长期规划,结果公司投资失误频繁,越亏损越把希望寄托于投机身上,正如笔者在一份报告中写道“公司没有发展规划,员工看不到发展希望,股东没有投资回报”,后来公司人心涣散,经营严重亏损,成为西藏首家遭遇特别处理的公司。
通过对其他西藏上市公司的各年度财务报告的分析,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公司的发展战略普遍存在多变性,缺少科学、客观、长期的考虑。
(2)战略比较明确的公司,投资失误相对较少,公司经营能力较优。
(3)越是多元化战略的公司,越没有核心战略,投资失误越多,企业盈利越差。
(4)公司主要靠强权领导而不是战略领导,董事长权力过大,董事会缺乏制约。
(5)很多公司的发展规划远离了西藏的资源和其他优势,没有结合西藏经济的发展蓝图。
3.公司治理机制完备性
从目前西藏上市公司所描述的公司治理状况看,基本上是集中于“五分开”和“各管理细则”的实施,监管部门也是着眼于此的检查,效果并不理想。这里在分析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时,非常有必要先探讨一下公司治理机制的内在含义和真正核心。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但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对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因此,要理解公司治理的概念,需要完成以下两个方面观念的转变。
第一,从权利制衡到决策科学。传统的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条件下的代理问题。通过建立一套既分权又能相互制衡的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从而达到保护所有者的目的。这一制度通常称为公司治理结构,它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关所构成。这一制度或称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的权力配置。即无论是所有者还是经营者都以其法律赋予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法人财产权和终极所有权的不一致性,从而导致经营者和所有者在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因此,以权力配置为基础的公司治理制度对于维护各方权力的存在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公司治理并不是为制衡而制衡,而且,制衡并不是保证各方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笔者认为,衡量一个治理制度或治理结构的标准应该是如何使公司最有效的运行,如何保证各方面的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满足。科学的公司决策不仅是公司的核心,同时也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为,公司各方的利益都体现在公司实体之中,只有理顺各方面的权责关系,才能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行,而公司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决策科学化。公司治理的目的不是相互制衡,至少,最终目的不是制衡,只是保证公司科学决策的方式和途径。
西藏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大多基于分权与制衡设计,都是停留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层面上,较多地注重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营者之间的制衡。因此,公司治理可以说是侧重于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但从科学决策的角度来看,治理结构远不能解决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建立在决策科学观念上的公司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需要若干具体的超越结构的治理机制。公司的有效运行和决策科学不仅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内部监控机制;而且需要一系列通过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来发挥作用的外部治理机制,如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社会审计和社会舆论等。
再具体对西藏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现状进行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报告和西藏证券监管局整改文件等有关资料,西藏上市公司整体来讲,狭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具备但需完善,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机制缺少且问题不少,突出表现在:
(1)公司现在的治理仅停留在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的目标仅停留在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的层次上,不能有效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发展到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高层次上。防止决策失误是西藏上市公司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2)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大股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委托代理责任制,甚至有国有股东将大股东投票权长期委托公司董事的行为。
(3)董事会职能发挥不够,与经营层分离不彻底,这表现在一些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合,董事决策不承担个人责任;董事长与总经理关系不顺,闹矛盾、搞内耗的多;董事长权力过大,决策存在独裁现象。
(4)独立董事成为摆设,基本为公司内部关系人士,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
(5)监事会人员一般由公司经营层指派,监事会形同虚设,甚至有的上级产权单位派出的产权代表和监事与公司经理层坐在一条板凳上,形成“利益集团”,共同对付政府和国有股东,许多监事缺少专业的财务和公司治理知识,难以执行内部监管,没有外部监事。
(6)重大的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经营活动,存在内部人控制,不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职工大会的状况。
(7)公司缺少厂务公开制度,董事会的报酬与公司的经营没有严格的考核挂钩。
(8)公司不重视与股东的交流,对外信息不主动、及时地披露。
(9)公司的财务制度不严格,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可信度差,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不足,或有事项经常发生。
(10)公司没有长期的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激励措施,不利于培养和引进职业经理人,公司经理变化非常频繁,常有损害股东的事件发生。
可见,西藏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不足,需要进行企业再造,迅速通过内、外部的合力,提高公司的质量。
三、西藏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制度经济学认为,当一种制度存在负效应时,就需要进行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有不同的路径依赖,其形成有诱导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西藏大部分上市公司在经历了经营上的痛苦后,也在考虑如何进行制度变迁。资产重组,这一强制性的革命,往往成为西藏亏损上市公司的选择。
1.对西藏上市公司重组的认识
通过对西藏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情况分析,笔者认为,最成功的资产重组是西藏圣地,其他公司的重组效果不佳。
对于西藏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的,以西藏明珠为例,政府专门成立了跨部门的以厅级领导挂帅的重组领导小组,笔者也有幸成为其中一员。当时曾经与西藏证监局的领导讨论了公司应该如何进行资产重组,或不进行资产重组如何使公司彻底走出困境的问题。笔者认为,公司要资产重组,应该找真正有实力并且主业是旅游饭店业的企业,或对西藏旅游非常有兴趣的企业,这样可以借资产重组得到多赢,一方面公司重组后未来战略既符合西藏的发展方向,利用好西藏的独特旅游资源,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的现有资产的潜力,在维持员工基本稳定的局面下,实现1+1大于2的资产整合效应(杨代刚局长也有非常深刻和富有远见的关于西藏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思考,基本思想也是借资产重组整合资源);如果不重组,要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则应该进行大刀阔斧的资产优化,加强核心资产的盈利能力,对不良资产、低效资产坚决变现,表面上公司资产减少了,当年亏损大了,但公司剩下的都是优良资产,公司的核心盈利能力保住了,公司变精干了,竞争力提高了(根据管理学上的木桶理论,不良资产每年的亏损,将在几年内侵吞掉公司的盈利资产)。
所以,西藏圣地确实是引人了一家真正的战略投资者,公司新的股东看重的就是西藏独一无二的旅游资源和水资源,对圣地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有明确的大旅游开发的计划,公司的业绩也实现了高增长。
随着证券市场的制度变迁,上市公司将步人全流通时代,西藏国资委应该担负西藏国有公司资产重组的责任,可以积极借鉴深圳市的做法:
目前深圳方面已形成了可以被概括为“三三制”的大思路:一是对于资产质量好、主业突出、持续盈利水平较高的公司,根据需要和时机,将市属相关优质资产进行整合、重组后,分阶段注入这些公司,不断提升其融资能力。同时对其在产品开发上给予有力扶持。二是对于资产质量一般、主业不突出、盈利水平不高的公司,主要通过资产置换方式,选择注入同类优质资产,置出不良资产,提升资产质量,恢复提高其融资能力,并通过抓好产品开发和更新,使其突出主业。另外,将市属业绩良好、尤其是属于重点发展的优质资产企业,置换注入,实现“借壳上市”。三是对于资产质量差、产业分散、主业发展前景暗淡、赢利水平低甚至亏损的公司,整体转让,对于资不抵债、重组无望的,坚决实施破产。对前三种情况国有股退出的方式为:首先,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适当降低国有股比例,促进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其次,对国有股比例较大的,通过转让部分股权、增发新股、放弃国有股配股权以及回购等多种方式,逐步降低国有股比例,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第三,实施破产,坚决退出。
目前西藏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应该从西藏国有股份的市场价值增值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方面考虑,单方面一卖了之,即使卖了个好价格,但上市公司没有彻底走出困境,重组效果不佳,是不利于西藏上市公司的长期经营和西藏经济的稳定发展的。
2.对西藏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认识
股权分置改革,本质上是从制度层面上“再造”中国资本市场,它所具有的历史意义几乎可以与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这个市场相提并论。笔者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资本市场将发生深刻的变化:
一方面,资本市场的资产估值功能将逐步恢复并不断完善,资产价值将从注意账面值过渡到盈利能力,“净资产”这样的财务概念将从资产估值的核心指标中慢慢退出,取而代之的是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能力。资产的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推动存量资源配置的基础,也是重组、并购活动有效进行的前提。在股权分置时代,人们常说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投机市”、“炒作市”,是一个“赌博的场所”,其重要原因是这个市场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而丧失了资产估值的功能,或者说缺乏科学的估值标准。
在股权分置时代,人们重视运用“净资产”这样的财务指标来评判资产价值的高低,因而国资委有资产转让不能低于净资产这样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资产估值的核心理念将从“账面”转向“市场”,将从“过去”转向“未来”。从资产估值的角度看,“净资产”这样的指标将不断淡出,持续成长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现金流等将成为资产估值的核心变量。
另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市场有效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市场对实体经济反映的敏感度会有所提高,“政策市”的烙印会随着市场功能的完善而慢慢淡去。股权分置时代,资本市场的资产价值变动与实体经济变动基本上没有什么正相关性,甚至是相反变动的关系。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关联度会得到改善,从我们对市场成熟国家研究得出的结论看,资产价值的增长速度在最近二十年中实际上是快于实体经济成长的。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中国资本市场也会慢慢地呈现出这样的成长特征。
西藏上市公司预计在2006年内,将全部完成股权分置,在全流通时代,过去的非流通股东的价值,显然不再是每股净资产,而是取决于公司在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公司成长性好、业绩好、分红能力高,股票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净资产,国有股可以以很高的价格出让,反之,股价可能低于净资产。同时收购方将随时可以对目标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所以,股权分置应该引起西藏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的高度重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直接决定了大股东的价值,包括国资委在内的大股东,必须千方百计搞好上市公司的经营,把股权分置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结合公司治理加快推进,争取未来最大化地实现公司股权的增值。
3.对公司内在竞争力的培养
西藏上市公司要走出困境,除了资产重组的外部途径外,更重要的是培养公司内在的核心竞争力。
(1)形成科学的公司发展战略
西藏发展和西藏天路之所以能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就是公司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公司打的就是西藏资源的王牌,充分利用其相对垄断的产品和经营优势,在保持西藏的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有计划地拓展区外的市场。如西藏天路已经在西藏占有 50%以上的市场,公司的募集资金,主要投入了主业的发展,转换成了生产力,所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其垄断优势。每个西藏公司都应该反思自己的成长之路,认真思考公司的发展战略,明白自己的优势,努力发挥好自己的优势,就会减少投资失误。公司主业必须非常明确公司长期发展的思路。小而精是西藏上市公司发展的目标,切忌好高骛远,大而不强。
(2)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西藏上市公司在全流通时代,更应该重视公司的治理机制,政府主管部门,尤其是西藏证券监督管理局,应该督促西藏的公司真正树立确保科学决策为核心的治理机制,推动公司的治理机制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对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具体而言:
一是保证公司决策的程序性、科学性、客观性,董事会一定要民主,董事的责任一定要落实,独立董事真正是独立的工作,有非常高的水平。大股东要行使应有的权力,对董事会成员有具体的责、权、利约束。西藏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经理层与董事会重叠的状况,应该尽快整改,如果董事会不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能,被经理人所控制,那么公司就会经常出现严重损害股东利益、谋取经理层私利的行为。二是公司经理人的组成要向职业经理人方向过渡,明确其职责。西藏国资委应专门出台针对上市公司经理层的长短期奖励与考核制度,证管局要加大对经理层的违规行为的事中查处,防微杜渐。三是监事会要发挥作用,其组成应由大股东提名,切实担当起监督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日常职能。四是积极主动接受各方面股东的参与,树立股东利益一致化、长期化、最大化理念,如尽可能给股东现金分红。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事实证明,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其股票价格往往可以高溢价,投资价值更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
总之,全流通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趋于一致,股东价值最大化将成为西藏上市公司的终极目标,公司的角色定位也应转变为全体股东管理价值和创造价值的平台。西藏国资委应该充分认识到全流通时代的国有上市公司的真正价值,并全盘考虑利用上市公司股权可以全流通的路径,采取如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其他优质资产的注入等手段,从而可以达到资产的证券化,股权的市值最大化。
国家曾经对中国银行注入资金增股,在中银上市后,若按现在市场价格卖出,可以赚100%以上利润,可见全流通的股权价值可以远远高出净资产价值,西藏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运作机会多多,值得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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