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 现代 公司治理理论为出发点,讨论了公司治理过程中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和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用传统的度量盈余管理的模型,结合
3.2 操纵性应计项目
healy研究指出,应计项目可区分为操纵性(discretionary)及非操纵性(non-discretionary)两个项目。非操纵性应计项目随 企业 的经营情况而变动,并非管理者所能控制,而操纵性应计项目,则是一般公认 会计 原则的应计基础提供弹性或选择,可由管理当局自由操纵。
企业运用应计基础下可自由操纵的选择弹性,再加其掌握信息不对称的优越性,系统的合法运用会计方法,却不易为外界所发觉,且许多的原则的运用,常仅为内部会计科目的调整,如坏帐损失的提列、拖延所得税资产等,不涉及实质上的交易事件,其运用的成本远较实质交易控制的方法为低,最常被企业所运用。
3.3 实质交易的控制
企业管理层可能运用交易控制,或交易事项的安排,以扩大或降低盈余水平。
(1)交易时点的控制。由于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无法判断企业交易发生的正常时点,故管理当局可在会计时间截止之前,判断本期盈余结果,将交易迟延以后年度,或提早完成交易,一操纵损益数字。如控制长期性资产出售的时机,年底销货于年初大量退货,及延迟交货等。
bartov研究企业经理人员是否会利用控制长期性资产出售的时机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实证结果显著,并发现经理人员明显选择于第四季出售长期性资产或投资以增加盈余。其他的研究也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会利用出售长期性的资产达到平稳化盈余。
(2)运用关系人交易。我国股市继琼明源、红光实业之后,也暴露出郑百文、银广厦等事件均曾利用大量开发票与关系企业以夸大盈余,或安排非常规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就盈余操纵的工具而言,非集团企业较集团企业倾向于选择关系人交易,就盈余操纵的目的与工具间关系而言,当年度有发行公司债券的集团倾向以财务方面的关系人交易从事盈余操纵,当年度有现金增资的集团企业倾向以业务方面的关系人交易从事盈余操纵。而在家族企业中,家族企业关系人交易的比较隐蔽,因此家族企业比非家族企业倾向于运用来自关系人的来进行资产管理以及关系人应收账款等方法,进行盈余管理。
4 结束语
国内外学术届对盈余管理研究的时间不是很长,有许多解释和观点有待进行探讨,但是经过我们的分析可以看出的是盈余管理在今后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将是长远的。从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契约摩擦”和“沟通摩擦”我们可以看出,盈余管理是企业由于组织结构本身带来的管理问题,其中掺杂着许多主观客观的因素。我们在面对盈余管理现象时,不能一味和绝对地认为盈余管理就是不好的,而全盘否定和完全加以制止,我们应该采用的输导的办法,利用它也是稳定企事业的重要手段,用好这把双刃剑,将盈余管理给企业及利益相关人员的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化。
参考 文献
[1]healy,p.m. the effect of bonus schemes on accounting decisions[m].1985.
[2]bartov.e. the timing of asset sales and earnings manipulation[j].the accounting review,vol.66,840-855.
[3]jones,j earnings management during and shareholder wealth: the case of management buyouts[j].financial management,vol.21,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