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 关键词] 股权分置改革 盈余管理 公司治理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股权分置的含义,基于盈余管理的概念,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会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同时也提出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也不会因为股份的全流通而得到彻底的解决。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是我国 经济 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扭曲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制约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公司股价难以对大股东、管理层形成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资本流动存在非流通股协议转让和流通股竞价交易两种价格,资本运营缺乏市场化操作基础。股权分置不能适应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 发展 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
“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最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在诸多方面制约
(二)促使上市公司注重公司价值
股权分置的解决,即股份的全流通,将有效抑制二级市场的投机性,重塑投资者的理性价值投资理念。在股权分置情况下,上市公司2/3的股份是不流通,只有1/3的股份流通,由于流通股所占比例较小,在“一股一票”制下,流通股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能力非常有限,通过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来提高司价值的动力不足,所以流通股股东很少期望从公司的期 发展 中受益,而只是通过获取买卖价差来实现自身收益,也就是所谓的投机。而这种投机行为使得股票价波动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严重阻碍了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不利于广大投资者的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股份全流通以后,股份再无流通与非流通之分,所有股东有了共同的目标利益,即公司价值的上涨,而不是具有 历史 性质的账面盈余。这样, 企业 管理当局也就会对账面盈余渐渐失去兴趣,而将注意力集中于改善企业的经营,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上来。
然而,股权分置改革只是解决了我国股市的制度性缺陷的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也不会因为股份的全流通而得到彻底的解决。而且,国资改革的方针政策明确表明,出于国家安全和 经济 战略等方面的考虑,国有资本将对一些基础性行业和战略性行业控股。其次,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即使在股份全流通状态下也仍然存在。内部人控制即便在西方经济发达的国家,也是困扰公司治理的一个问题。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象不会因为股份全流通而消失。
参考 文献
[1]刘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