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调动经营层的积极性,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2005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本文通过对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分析,揭示了不同类别的股权激励方式的特点,不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主要条款的差别和共同点以及随着 经济 环境和证券市场的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表现出的特点。
【关键词】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一、股权激励概述
股权激励的理论依据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股东为达到所持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 现代 企业 制度下,实行的股权激励。即以股票作为手段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代表股东与以经营者为首的激励对象签订协议,当激励对象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或因为业绩增长、公司股价有一定程度上涨,公司以一定优惠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或授予其一定价格在有效期内购买公司股票,从而使其获得一定利益,促进激励对象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
原公司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再加上证监会对发行股份要求比较严格,因此,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并没有对限制性股票授予进行规定,因此,实行该方案的公司一般都在市价的基础上进行打折或变相打折处理。用友的授予价格是市价的75%,中兴通讯38%,万科a、永新材料0价授予(计提奖励基金回购股票)。2008年3月,证监会发布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对于限制性股票方式,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其后,南玻a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授予价格为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
4、授予/行权设定的业绩条件。实施股权激励的根本目的是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股权激励的授予股票或行权时一般都设有条件,主要是业绩条件。如净利润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等,但也有少数公司设置股票市值条件的。
证监会在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中对业绩指标进行了要求: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 历史 水平。市值指标,如公司各考核期内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于同期市场综合指数或成份股指数;行业比较指标,如公司业绩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明确,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 会计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四、结论
股权激励在国内上市公司大范围施行始于2005年,当时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部分上市公司将股权激励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主要采取的是非流通股股东转让股票的方式。在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下发以后,更多的上市公司开展了股权激励,因当时股价较低,大部分公司采用的是股票期权,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层也因此受惠。但到2007年前后,股价已经大幅度上涨,股票期权带来的激励额度变得非常有限,甚至可能出现不具备行权条件的情况,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又推出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目前,受 金融 危机的影响,虽然股票价格大幅下挫,似乎更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但实际上,股权激励兑现的前提是达到业绩条件要求,当前的 经济 环境下大部分上市公司很难达到。监管层对业绩指标的一般要求是: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期权成本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2006—2008年上半年,大部分行业都处于周期性高点,利润水平也处于高位,但自2008年下半年起出现下滑,现在处于低位,在业绩上很难满足股权激励的要求。随着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日趋完善,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股权更加分散,以及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理念被普遍接受,股权激励在未来一定会得到更大的范围内的实行和 发展 。
【 参考 文献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