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健词:公司治理 公司管理 业绩评价 平衡计分卡
论文摘要:企业改革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仅靠完善公司治理层面无法达到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还必须有管理层面的改革同时进行。本文主张将公司治理与管理结合起来,并根据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业绩评价体系应分为两重:一重为外部业绩评价,主要服务于公司治理,一重为内部业绩评价,主要服务于公司管理。如此,整个业绩评价体系将治理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一、问题的提出
公司治理理论发展到今天,以信息经济学的公司治理理论—委托一代理理论和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相关利益者理论最为成熟,最易为人们所接受。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所有者或利益相关者同代理人之间的矛盾,意图实现两者的平衡与统一。但无论是哪一种理论下的治理结构,都只是给企业提供了一种运行的基础和责任体系框架,还尚未涉及具体的运营过程,因而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目前正在广泛讨论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仅仅是在理顺企业战略层面的东西。
业绩评价是评价主体利用其所掌握的各方面信息对与其利益相关的人或事物或接受委托对指定的人或事物运用一定的方法、程序、指标等进行分析进而通过有效的激励或约束机制来实现改善管理或获得决策有用信息的目的的管理过程,属于企业管理层面的东西。长久以来,业绩评价一直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在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研究企业的学者经常从企业角度思考,将公司治理作为实现所有者或利益相关者目标的手段,而不注重借用业绩评价这一重要手段;而研究财务的学者则从管理者的角度,将业绩评价作为实现管理者目标的手段,却较少涉及公司治理问题。事实上,无论是公司治理还是业绩评价,其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以较少的代理成本实现从所有者或利益相关者到企业经营者最终到企业员工的统一—所有者(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业绩评价能在公司治理原则指导下,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任何割裂了公司治理和业绩评价之间关系的做法都是不合适的。
二、公司治理结构同业坟评价的相关性
现代股份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基于委托—代理情况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代表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以股份有限公司最为典型,所以下面的内容将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进行说明。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涉及到至少三方主体:所有者或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经营者、下属管理者或员工。由于所有者(或出资者)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因而导致了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着双重控制关系:第一重控制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所有者的主要目标是资本的保值增值以及获取资本收益,因而要制定经营目标和经营者报酬来激励和约束经营者,产生所有者对经营者的外部业绩评价,可称作第一重业绩评价。第二重控制是经营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经营者要解除受托经营责任,需要对其下属员工进行激励和约束,使之能够齐心协力,共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因而产生了经营者对其下属人员的内部业绩评价,可称作第二重业绩评价。
(一)第一重业绩评价
该重业绩评价的主体是所有者,评价目标是要实现所有者资本的保值、增值以及获得收益。该重业绩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要考核经营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以此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由于股份制企业能够在证券市场上上市,而所有权和经营权实质上的分离和股权的分散又造成所有者和经营者信息的极度不对称,绝大多数所有者不能而且也不需要过问企业内部的生产运行情况,因而所有者对经营者业绩信息的获取只能从企业外部取得,控制则主要依赖市场机制和借助组织行为。
1.市场对业绩评价的影响
一个公司从市场上筹集的资本一般有两种: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结构比例不仅影响企业的资本成本和企业的总价值,而且也影响企业的治理和经理行为。因此,对于所有者来说,首先要评价企业的资本结构。因为资本结构的不合理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及企业破产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影响企业的资本成本,所有者会将资本成本作为衡量其投入资本预期收益率的标准。
从整体上来说,企业一定会存在某一行业之中,市场机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通过自发调节形成行业平均利润。行业平均利润通过国家统计可以很容易获得,所有者可以通过将企业利润与行业平均利润进行对比来评估企业整体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因而,行业平均利润比率(即行业平均利润/企业同期利润)是第一重业绩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于股东来说,股东更多关注的是其股票的收益权,分红派息、股价升跌、股票转让等是其收益的主要影响方面,这些对股东的激励通过股票市场就自然转变为股东对经营者的约束。因而,股票的价格、每股市盈率以及股利支付率也是衡量企业资本保值增值能力的评价指标。
2.组织行为对业绩评价的影响
尽管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用脚投票”来更换经营者,但这只是小股东易采取的行为,对于大股东来说,他们控制企业不只是为了收益,还有其他目的,因而,在特定的时间内,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是存在联系的,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无形的组织,所有者仅通过评价无法达到目的,还需要在其组织内对经营者采用一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也是业绩评价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外乎两种:一种是物质激励,一种是精神激励。物质激励主要是经营者的报酬问题。根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要求,经营者的报酬应由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和福利、针对企业短期生产经营目标而设计的与季节或年度利润等指标挂钩的奖金、股票和股票期权等与中长期效益挂钩的奖励。但应该注意的是:前两部分的比例应较小,否则容易形成企业短期行为;另外,第三部分的股票期权时间不宜过长,3至5年是较为合适的,否则易使经营者缺乏足够的耐心去等待可能等不到的收益而使这一激励措施失去意义。精神激励主要是管理人员职位升迁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融洽的人际关系等。如果组织内缺少激励约束机制,则业绩评价就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并且不同的组织行为应对应于不同的业绩评价机制。只是在这方面很难设计合适的业绩评价指标。
综上分析,股份公司第一重业绩评价的评价目标可分为整体评价、资本保值评价、资本增值评价。
(二)第二重业绩评价
第二重业绩评价的评价主体是经营者,评价目标是完成经营者的受托责任,使企业健康稳定地运行。该重业绩评价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企业内部人员的评价实现对企业整个经营过程的控制,以实现所有者的目标。第二重业绩评价作为对第一重业绩评价的承续,必须要同所有者的目标相一致,因而其指标的设计必须体现企业的全局战略,应由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构成,并与企业目标一致或正相关,兼顾短期和长期利益。
第二重业绩评价是整个业绩评价体系的基础,由于涉及不同部门的人员及不同的经营特点,因而应根据具体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以及评价主体的目的来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已有的平衡计分卡体系对其有较强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