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在1998-2008年的十年里,我国政府采取了发行特别国债、剥离不良资产、降低税率等措施,按照“财务重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的三步骤推进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除农业银行外)的资本金状况有了极大改善。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资本充足率的 计算 未将操作风险考虑进去、资本构成较为单一、内部融资能力差、附属资本比重小且结构不完整等。所以,国有商业银行需进一步建立操作风险的资本金准备;加快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增强核心资本规模扩张的内生能力;积极运用债务资本工具,增加附属资本规模;努力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等。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 资本充足率 资本构成
资本是商业银行开业、防范经营风险、树立良好形象和信誉的基础与必要条件,对银行的业务经营与拓展至关重要。因此,如何保证商业银行有充足的资本是各国政府 金融 监管部门、银行界、学术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按照银监会的界定,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由表2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有以下特点及问题: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主要由核心资本构成,而核心资本中又以实收资本为主,资本构成较为单一。其次,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和经营效益的改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份额在逐步上升,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比重仍然较小,说明国有银行的内部融资能力较差。第三,自2003年银监会允许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以来,工、中、建、交四行累计发行次级长期债务1720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有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水平。但总体来看,附属资本比重仍然较小且结构不完整。
改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状况的建议
(一)国有商业银行应落实银监会关于操作风险的监管要求与技术规范
如前所述,我国银监会2004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没有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的范围,这与2004年的新巴塞尔协议有一定差距,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 发展 。因此,从发展的角度看,实施新资本协议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2007年2月银监会公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