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并列为商业银行的三大风险,在银行治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本文就高管的道德风险所导致的操作风险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以
(二)高管个人素质问题。从素质理论上来说,高管的职位应该是和他(她)的素质相当的。素质可以有以下几个划分——知识、技能属于表层的基准性素质,很容易发现;社会角色、自我概念、人格特质和动机/需要,属于深层的鉴别性素质;而深层特质是决定人们的行为和表现的关键因素。在现在的高管选拔制下,通常只是强调其表层素质,比如专业学历背景、从业年限以及管理经验等。这些都未能明确地鉴定高管的深层特质,故而造成了其上任后难以预测和防范的道德风险。
(三)监督及提醒机制问题。从这几个案例中都可以看出,这些人都是在犯案一段时间后才被外部审计部门发现的。这说明监督机制有一定的缺陷。商业银行内部有审计部门,但是通常审计人员都无法直接调查高层的情况,这就造成了很多高管在银行内部处于监督真空的状态。在银行内部,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提醒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出来,造成了高管不能及时得到提醒而有了违法行为。
(四) 金融 环境及重大 经济 事件的影响。在上面的丑闻中,“中银香港”和中行上海分行的案件很特别,因为它们是一个高管集体落马的案件,而其他的都具有较强的个人因素。“中银香港”的高管问题主要是其2001年中银香港重组上市时,几位高管涉嫌挪用“小公帐”,并且毁其账本。分析“中银香港”的情况不难看出,中行在“小公帐”、“小金库”这类国内银行的通病上的疏忽,使得在“中银香港”上市的时候就给高管造就了经济犯罪的机会。国内银行确实要处理好像“小公帐”、“小金库”这类 历史 遗留问题,减少监管的灰色地带,降低高管道德风险的概率;在像银行重组上市这样的重要时期,应该要加强对负责相关事宜的高管的监督。
(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问题。导致这些高管的道德风险事件发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银行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