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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认识西方社会和文化的一扇窗

开启认识西方社会和文化的一扇窗

 门玥然(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论文联盟http://化学院讲师。以下简称“门”):倪教授,很高兴与您就西方骑士制度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近年来,国内学术界有越来越多的人对骑士制度的研究产生了兴趣,有更多年轻学者已经对这方面问题展开了研究,并有一些成果陆续问世。在《世界历史》2006年第4期,有人曾对近年来国内骑士研究的动态进行了综述和总结,从中我们也看到了国内这方面研究的大体状况和走势。另外,通过互联网上的观察,我们也看到有许多人转载和传播着骑士方面的知识,对西方骑士的兴趣已经不单单表现在学术界,许多对西方历史和文化感兴趣的人也普遍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近些年,您对骑士方面的研究较为投入,这个领域的情况您比较熟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您一定有许多话题可说。
  倪世光(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倪”):我也很高兴与你就西方骑士制度话题进行交谈。这些年,你对西方文化史投入了较多的注意力,也非常感谢你对国内骑士制度研究动态的关注。国内学术界近些年对西欧中世纪骑士制度的研究有了较明显的投入。记得2004年10月末,在天津师范大学召开中国世界中世纪史学术年会的讨论会上,同时有两本书向与会的同行们分发,这两本书都是研究西欧中世纪骑士的,一本是郑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朱伟奇教授的《中世纪骑士精神》,另一本是我本人的《西欧中世纪骑士的生活》。能有两本选题方向大体相同的著作不谋而合地出现在同一次年会上,这在国内世界中世纪史学界是少有的现象。另外,在当时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的项目资助前提下,国内学术界竟有三十来篇关于骑士研究的学术论文得以发表,就自发选题如此集中而言,在国内世界史研究领域亦是罕见现象。还有,我的学生们有的已经或正在做这方面的硕士论文;而据我所知,兄弟院校也有硕士和博士生们在做这方面的工作。相信不远的将来,他们的研究成果会陆续与读者见面。通过这些现象我们可看到,西欧骑士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门:骑士及其现象是西方历史中的重要内容,我国学术界之所以能出现上述现象,原因可能有多方面。这也从一个方面标志着我国对西方历史和文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而这种认识最直接的原因与三十来年的改革开放有关。没有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社会变化,恐怕国内对西方历史及其骑士制度的研究不可能出现今天的这样状况。
  倪:而且,这其中有些具体原因,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与国外的学术交流不断增强,学者的互访和资料的引进,为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基本条件。其次,研究者的思想观念和理论有了新的发展与变化,人们更喜欢从新的角度思考问题,运用新的理论解决问题,从而更容易发现和解决新问题。再有,骑士制度是西方文化中非常明显和重要的现象,它至今仍部分地存在于西方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例如,西方人今天喜欢冒险、崇尚勇敢、尊敬妇女、追求浪漫等现象,追根溯源,都与中世纪骑士制度有关系。人们对“骑士制度”“骑士风度”“骑士精神”这类名词似乎都不陌生,不过,细究起来又都说不大清楚。这些都会促使人们对这方面问题展开探讨。
  门:国内学术思想的进一步活跃,使一些人积极接受了新的理论观念,并运用在具体史学研究中。比如像社会学等方面的理论被应用于史学,必然会引起研究者对历史上的人以及由人组成的集团、团体、阶层、性别群体等研究对象的关注,对骑士问题的关注与学术界的这方面趋势不无关系。
  倪:这是值得注意的学术现象。我国史学界已经有意无意地真正开始了对人研究的重视。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哲学和文学艺术界,这类反应比较机敏的学界,都掀起了对人的讨论和弘扬人性的思潮;而当时的史学界却反应平平,除了为数不多的关于儒家人本思想和西方人文主义等方面的文章和著述外,并没有真正展开对人的研究。这与历史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它不可能像哲学一样对事态做出快捷的反应并迅速体现在研究成果上;也不可能像文学作品一样立即随着情感得以抒发,史学研究对这方面问题的反应普遍滞后于上述学科。然而,史学的功效更具有深沉、理性的普遍意义。近些年,我国史学界注重人的研究已经摆脱了带有浓厚抽象理论色彩的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人本主义的讨论框子,已逐渐落实到对具体历史人物、家族、集团、群体、阶层等方面的研究上。这里面当然有社会学对历史学的影响和渗透等方面的原因,但更有史学界自身探索的必然。人是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的前提,也是人类所有历史现象的核心,人类自身历史的所有现象都与人紧密连在一起,无论是经济、政治、军事、宗教、文化等任何现象,如果无视人的存在,孤立地只见物不见人地进行研究,就无法真正解读人类历史现象及其演进的密码。骑士与神职人员、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等共同构成西欧中世纪社会人的整体,他们各自不同的生活和行为,对社会起着不同的作用,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发展。骑士是西欧中世纪非常重要的社会成员,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如何?西方社会由于他们的存在而具有怎样的特征?必然会引起我们国内学界的兴趣和高度重视。
  门:同样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骑士制度作为西方社会文化中的明显现象,以前为什么没有被我国学术界足够重视?直到今天,国内世界历史教材中关于西欧中世纪部分仍很少有骑士制度内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肯定不是单一的。不过,并非我们的前辈学者们对西方的骑士制度现象视而不见,记得早在上个世纪前半叶,有过西方留学经历的雷海宗先生在讲授西洋文化方面的课程中就有骑士制度的内容,这不仅可从他《西洋文化史纲要》中看到,也可从雷海宗先生当年的学生、现为首都师范大学著名教授齐世荣先生的回忆文章中了解到。另外,像20年代商务印书馆出版、由何炳松先生编译的《中古欧洲史》,世界书局出版、玄珠的《骑士文学》等著作中都有骑士制度的内容。然而,中国人早期了解西方骑士制度,更多是从文学史和文学作品中获得的,像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系列传奇作品、罗兰及查理大帝系列的《武功歌》类作品等。另外,像司各特的《盎格鲁-撒克逊英雄劫难记》等一类文学作品,也都对我国读者产生较大影响。
  倪:在以往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史学界受到前苏联学术观点的影响很深,翻译过来并影响广泛的教材中,如科斯敏斯基的《中世纪史》、谢缅诺夫的《中世纪史》等著作中,关于骑士制度的内容比较少。再加上那个时代政治挂帅,马克思主义理论被当成“一句顶一万句”不可动摇的真理,在“大是大非”的“政治立场”面前,人们的注意力不得不集中在“坚持”并解释经典作家创立的人类普遍发展规律等问题上。当运用阶级斗争、阶级关系等理论考察历史时,东西方“封建社会”在统一概念下几乎相差不大,人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在生产力水平大体相同的基础上,领主与农奴、贵族与平民、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及其斗争,从而使人们很容易忽略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历史的独特性。西欧中世纪的世俗贵族大多为骑士,从而给人造成一种模糊印象,似乎世俗贵族即为骑士,那么,搞清贵族和封建领主问题,骑士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因此,骑士被隐藏在领主身后,骑士现象在我们眼中变成了无关紧要的小问题。
  门:不过,即便是在文化大革命学术研究条件和环境异常艰险的情况下,仍有人对骑士问题予以重视。顾准先生在极为有限的材料之上所做的注释和推想,使我们看到了中国学者所具有的宝贵自由意志,也看到了骑士制度仍是能引起人们高度兴趣的问题。到上个世纪80年代,国内学术界已陆续有人写出关于骑士制度的文章。到了90年代后期,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呈现出持续发展的态势。国内的情况大体是这样,而西方学术界关于骑士制度的研究情况可能会有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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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西方人对骑士制度的研究论文联盟http://可以用两句话概括,一是时间长,二是硕果丰。西方对骑士的研究可以说从中世纪就开始了,由于骑士是中世纪社会的强势集团,他们中的许多人既占有大量的土地和财富,又拥有各种世俗权力,还是能当兵打仗的军事精英。他们的行为举止对整个社会来说至关重要,任何放肆和不负责任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教会对骑士们的教化几乎一刻都没有停止,社会下层的人们对骑士的行为也有较高的期盼。这样,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教会人士的说教文章或著作中都有大量歌颂、弘扬优秀骑士和谴责、抨击不法与不道德骑士的内容。特别是有些人专门就骑士的行为准则著书立说,其中对骑士出现的背景原因、社会职责、行为规则、生活方式等都有系统的阐述。当然,这类著作用今天的标准衡量,还算不上真正的学术研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教化和规范骑士的行为;不过,这类著作为后来的骑士制度研究提供了系统的资料,也对后来人们的研究思路产生了影响。
  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代,大概是骑士制度瓦解时代,人文主义者和宗教改革思想家们对传统骑士的那套观念与做派已经极为不满,并进行了大肆的批判和嘲弄。被我国读者广泛熟悉的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从那位衰老、滑稽、落魄的骑士形象中,我们能看到骑士已经成了被搞笑的对象。但是,骑士及其精神似乎并没有被西方后来的文化所唾弃。
  倪:是的,骑士制度重新引起西方学界的高度重视是在18世纪,这与新古典主义思潮有关,也与欧洲当时思想界对社会行为和道德标准的再塑造有关。此时,中世纪关于骑士的大量文献资料得到整理、编辑和出版。骑士问题成为文学界和理论界一个热点,有较多关于骑士的著作问世。特别是在19世纪,西欧社会对骑士制度的推崇几乎达到狂热程度。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古董商人由于经营中世纪骑士们的遗物而发了大财;古文物研究者们对骑士武器装备等物品的搜集和研究产生极大兴趣;上层社会人物以拥有自己穿戴骑士装束的肖像画而感到时髦;亚瑟王圆桌骑士成为各学校男孩子们效仿的榜样。“童子军”的建立是西方社会一个有趣现象,而当初,童子军内部规则就是参照中世纪骑士行为准则建立的。另外,一些持传统观念的贵族们,还模仿中世纪的情景,组织了规模宏大的骑士比武大赛,并邀请到欧洲各国的贵族和政要前去参加,搞得很热闹。
  到19世纪末,西方骑士制度研究摆脱了教化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意图,进入了现在意义的学术研究阶段。骑士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普遍现象,各主要国家都有骑士制度,因而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仅从英文著作的情况看,其研究走势大体有两个方向:一是延续总体综合性的研究,在“骑士”或“骑士制度”题目下综合相关的各种现象开展研究;二是对骑士制度所涉及的各种现象细化研究,例如,对骑士的武器装备、礼貌、行为准则、仪式、骑士团、骑士勋位、骑士爱情、徽章、圆桌骑士、亚瑟王等方面的专门研究,近些年来这方面的研究更细,比如关于骑士武器装备的研究中,又分出剑、盾牌、头盔、铠甲、战马等分门别类的专门研究。
  门:谈到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对骑士制度的研究似乎不是学术界的孤立行为,而是建立在普遍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的研究,关于中世纪骑士的故事是青少年的普及知识,在欧美国家的一些小城市图书馆中,都可找到印制精美、佩有图画的骑士普及读物。而且,无论从目前西方的游戏软件开发,还是好莱坞大片的制作,都能看到骑士文化现象。骑士制度是他们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骑士制度研究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
  骑士在西方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那么,关于骑士都是些什么人?他们的身份情况如何,学术界似乎并没有统一的定论。
  倪:西方学术界对骑士身份的辨认并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简而言之,骑士是指西欧中世纪时期,装备精良、骑马作战的军人,这部分军人有着共同认可的规则和观念,形成相对独立的社会集团,凡经过特定的准入仪式者,皆可被视为骑士。其中,既有国王又有大、中、小贵族,也有一些农奴出身者和市民,其成分并非单一,较为复杂。不过,其主体则是由各级世俗贵族组成。
  以往国内学界接受一种并不确切的说法,认为骑士是中世纪那些中小贵族,实际上,骑士与贵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骑士是指中世纪那些武器装备、作战技能、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利益追求等大体相同并达到一定标准的军人。
  门:我们经常能听到和看到“骑士制度”这类名词,但这个概念似乎在学术界也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各家观点也都存在一些差异。西方学术界有人认为骑士制度是思想观念方面的内容,也有人认为它是骑士道德、品格等方面的内容,还有人认为应该是行为规则、法规、习俗、礼仪等方面的内容等。那么,骑士制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仍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倪:所谓“骑士制度”说到底不过是一个概念,作为概念,它主要用于人们在讲述、了解、学习、认识、研究骑士问题时的一种指代。这是对历史上实际存在的某种骑士现象的指代,它究竟指代骑士的什么现象?都包括哪些内容?西方学术界的解释五花八门。“骑士制度”这一概念应该是对中世纪骑士总体社会现象的抽象和概括,其涵盖面应宽泛、全面,否则,这一概念便不能很好地表明和指代人们所要了解的东西。从这个思路出发,我个人认为,骑士制度是中世纪骑士在实际生活过程中所留下的所有社会现象的综合和概括,它既包括经济方面,也包括骑士生活方式、骑士集团内部关系、骑士规章、骑士行为准则、骑士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内容。
  门:据我了解,西方学术界所使用“骑士制度”的词汇出现于14世纪,而这个词具有今天骑士制度含义和用法是在18世纪,由此看来,使用这个概念时一定要与具体的历史现象结合在一起,从而做到概念与实际的统一,否则会出现理解上的偏颇。历史上骑士的实际现象是非常复杂的,它所涉及的内容,正像你所说,非常广泛,如果仅从骑士与经济的关系加以考察,可能也不是简单的事情。骑士一定与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骑士制度应该是建立在相应经济基础之上的。
  倪:经济状况在很大程度决定着骑士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衰亡。骑士所留下的任何社会现象都不是轻易能说清楚的,骑士制度的产生以骑士的出现为前提,骑士出现与当时社会经济条件密切相关。公元8世纪早期之前,西方人在战场上更习惯于步兵作战,由于当时的政治和军事局势,法兰克国家必须建立骑兵军队,以平定内乱、抵御外族入侵。法兰克国家版图的不断扩大,也需要快捷、有力的骑兵军队。然而,建立骑兵军队需要大量的经济支持,但当时西欧的经济非常落后,商品经济很不发达,还无法使用大量货币进行军队建设,只能延续日耳曼人的传统做法,把土地作为经济支付手段。查理·马特及其后继者通过强制手段,没收了一些大贵族和教会的土地,以服骑士兵役为条件,进行采邑分封,同时,也使一些没有被没收土地的贵族,以提供相应数量全副武装的骑士兵役,为持有已获土地的条件。这是西欧中世纪一次非常重要的土地分配改革,它把一部分土地变成了军事采邑。采邑层层往下分封,构建起骑士军队内部的等级和统领关系的基本框架。
  门:采邑分封是西欧中世纪社会很重要的内容,它对西欧封建制度的建立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对西欧中世纪社会的许多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其影响范围包括经济、阶级关系、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等。从上述情况看,采邑与骑士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骑士的经济需求来源于采邑,由此,也可以说,采邑是骑士的一种薪俸。不过,通过读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可看到,采邑尽管是一种薪俸,但是,领得采邑者不一定都是骑士,领主有可能把土地分给从事其他服役的人,如,管家、有特殊技能的手艺人、行吟诗人,甚至还有些神职人员,领主把采邑分封给这样的人,需要这些人提供所具技能的服务,而不是军事服役。这部分领得采邑者,并不是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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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骑士是领得采邑并承担军事义务的那部分人。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采邑并不完全指土地,采邑是一种为服役者提供的报酬,它的主要形式是土地,但也包括其他能够提供经济来源的项目,例如,一座桥梁、一处磨坊、一座可出租的房屋、一个市场,甚至一座教堂等都可作为采邑,成为一种收入来源。再有,骑士的经济论文联盟http://来源并不是采邑一种形式,有些骑士没有采邑,而是被领主豢养在家中,还有些没有采邑的骑士成为“游侠骑士”,他们到处游荡碰运气,参加各种战争和比武大赛,从中获得经济收入。有些穷骑士还真的靠这种方式发了大财,成为社会地位很高的人。另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西欧中世纪有一部分自由民,也从领主那里获得了采邑,在领主需要时也出兵打仗,但这部分人所获得采邑数量较少,距离装备一名标准骑士的经济要求相差很大,因此,服役时的武器装备和所承担的责任不及骑士。这部分人尽管在战场上也大都骑马作战,但他们并不是真正的骑士,西方有些学者把他们称为sergeants(军士),而不是knights(骑士)。当然,也有学者把这部分人笼统地称为骑士。实际上,这部分人大都没有通过正式的骑士准入仪式,许多方面的标准还达不到骑士要求的水平。
  门:西欧中世纪骑士的经济来源似乎并没有一个固定标准,好像也没有哪个国王或皇帝颁布诏令,明确固定骑士的经济来源标准,而且骑士的身份标准也不是凭财产必须达到某个固定标准来确定的。但是,作为军人,骑士的武器装备以及打仗、日常生活的经济开销一定会有起码的标准。
  倪:装备一名较为完善的骑士,各项所需与土地的规模有一定关系。在骑士制度早期阶段,一匹战马的价格大体相当于6头公牛的价格;而铠甲的价格与这个数目也差不多,再加上头盔、剑、盾牌等全部装备下来,大概相当于23头公牛的价格。而当时普通自由民家庭有的连一头牛都没有。维持如此装备标准,最终落实在土地上,是个不小的规模。而且,战马还要有草料的消耗,战马也会受伤还会死去。此外,除了骑士本人的消费,有家庭者还必须提供家庭其他成员的经济需要。因此,维持如此规模的经济需求,大约需要300~600英亩的耕地和100名农奴在土地上的劳动。当然,这个标准只是装备较为精良的骑士的经济需求的基数,许多骑士达不到这个标准,也有许多骑士远远超过这个标准。
  门:能够持有如此规模土地的骑士,其社会地位一定是较高了,因为,在中世纪时代,土地不仅仅是财富的象征,它还是权力和地位的体现。我们通过亚瑟王传奇等文学作品,了解到西方骑士大都是受人尊敬的英雄,而且他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成为中世纪世俗文化的亮点。我想,在实际生活中的骑士,各方面的情况可能与文学中的描写有较大的差别。
  倪:实际生活中的骑士既是个体,又是一个社会群体或集团。作为个体的骑士,由于经济地位、等级地位、生活水平、思想道德观念的差异等,他们的状况不尽相同。有些骑士可能是遵守规则的典范,成为被世人尊敬的英雄;有些骑士可能干一些不法的事情,形同强盗和匪徒。从骑士集团整体情况看,他们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他们不从事生产劳动,是职业军人,他们主要的工作和职责是军事活动和战争。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其中核心内容在军事方面,他们大多从小开始军事训练,成年后举行册封仪式,正式成为骑士。骑士每天的主要活动围绕军事展开,包括训练、比武、守卫城堡、行军、打仗等。而且,他们的一些娱乐活动,如狩猎、比武大赛等也都具有军事特征。当然,骑士的生活不只限于军事方面,他们的生活丰富多彩,他们还创造了自己文学形式,中世纪的骑士文学是西方文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军事活动是他们生活的核心内容,他们生活方式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军事方面。
  门:尽管骑士是职业军人,他们生活的核心内容在军事方面,但是,他们的社会作用似乎并非只表现在军事方面。骑士是所谓的职业军人,并不是我们今天概念中部队里的这种军人,而是对中世纪那些亦农亦兵的自由民而言的专职军人。据我了解,骑士不从事生产劳动,专门以打仗为生。中世纪的社会分工还并不精细,作为军人的骑士,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身份是复合型的,获得采邑的骑士,成为某个阶层的封建领主,他在自己领地内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方面的权力。因而,这部分人由于从事军事职业而同时成为领主、贵族、官吏。还有一部分被各阶层领主豢养在家中的骑士,也帮助领主执掌着各种权利。因此,这部分军事精英具有复合型的身份特征,这使他们的社会影响和社会作用更具广泛性,并非仅限于军事领域。
  倪:骑士在西欧中世纪处于社会上层,居于统治地位,再加上军事精英的身份,他们所做的一切都会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我们从骑士制度所包含的几方面内容中可看到相应的影响和作用。例如,他们对经济的需求,影响到土地和财产的分配和继承;他们的生活方式,在许多方面引领中世纪世俗生活方式的潮流;他们的内部关系,构成西欧封建等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成为世俗社会各阶层人民仿效的榜样;他们的思想文化,对当时和后来社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可以说,骑士制度对西欧中世纪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门:讨论一下骑士制度对西欧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是非常有趣的事情。它可以把西欧社会的许多现象与骑士制度联系起来进行考察,会得到从其他研究角度看不到的东西。比如,以往很少见有人把骑士制度与西欧中世纪的经济联系在一起进行探讨的,骑士制度对经济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采邑分封是西欧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分配制度,以往我们看采邑分封这一问题时,更多注意的是土地的分封,由此引发的封建化进程加速,以及在此之上等级制度的确立。如果我们把采邑分封与骑士制度联系起来,会更清楚地看到双方的相互作用和关系。从单方面讲,采邑分封的主要原因是法兰克王国建立骑士军队的需要,即军事需要促成了这种以土地为主的财产分配形式的出现。作为采邑的土地,其所有制形式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果从理论上认为国王是土地的最高所有者,那么,采邑的层层分封会造成某一片土地被多个领主共同持有,而这种持有并非是拥有真正所有权的占有,从而造成部分采邑的所有权与持有权相分离。这是一种特殊的土地财产制度,在此之上建立的也是西欧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采邑分封是军事改革的结果,采邑出现本身就是经济制度的一种变化。
  倪:关于骑士制度对经济的影响,在西方学者们的著作中也不多见。社会经济问题有着非常复杂的内容,它不仅有生产、销售、消费等方面内容,还包括经济政策、土地分配、财产所有制形式、财产继承等方面的内容。骑士制度对西欧中世纪经济产生综合性影响,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
  随着骑士制度的发展,采邑分封的扩大,以往由贵族所有的自主地数量逐渐减少。其次,采邑分封与中世纪的庄园制度有密切关系,尽管其中的许多现象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可以肯定的是,庄园的利益维护与军事有关,而中世纪军事的核心内容是骑士制度,骑士的职能之一是为领主守家护院、保护领主的利益。再有,采邑的军事义务,使长子继承制度得以普遍实施。采邑作为一定面积的土地,领有者要承担相应数量的兵役,而承担骑士兵役与采邑的规模相对应,提供每名骑士经济支持的土地规模有起码的数量限制,如果采邑被其他人分割继承一部分,骑士军事义务的履行将无法落实,这是领主和附庸都不愿看到的事情。
  门:除了经济方面的影响,骑士制度对政治方面也一定会产生影响。政治概念也有着丰富的内涵,像政权、司法、军事等都可被笼统地划为政治范畴。采邑分封造成部分土地与军事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使这些土地之上的各种权利与各级骑士密切相关,从世俗权力体系总的情况看,能够作战的军人成为权力结构的主体。领主与附庸之间的主从关系,成为政权体系中重要的用人机制,附庸骑士往往成为领主任命官员的首要人选。因而在西欧中世纪封建政权体系中存在着主从关系系统,而主从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即由各级骑士构成。西欧中世纪世俗政治中存在的浓厚军事特征,以及世俗权力中行政、司法与军事混在一起的现象与骑士制度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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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不仅如此,骑士制度对中世纪的法律也产生重大影响,西方今天人们的法律意识、执法观念在很大程度与中世纪有直接联系,以往我国学术界更多注重罗马法对欧洲近代法律的影响和作用,却忽略了中世纪以来西方法律制度发展的内在联系,以及中世纪传统习惯对近代以来资本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影响。骑士与领主的关系,是建立在双方大体明确各自义务和权利基础之上的契约关系,领主为附庸提供怎样的经济报酬,附庸得到这份报酬后要为领主承担怎样的义务,双方在举行“臣服仪式”时就已经较为清楚。附庸一旦违背契约,领主有放弃契约、收回采邑的权利;领主如果违背契约,附庸也同样有放弃契约甚至武装反抗的权利。中世纪这种契约关系的关键所在,不在于契约中对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规定得有多么详细和准确,而在于双方在人身平等理念下执行契约过程中强劲的制约机制的存在。领主和附庸双方都是骑士,都是装备大体相仿的军人,当双方共同订立的法律遭到一方违背或践踏后,另一方具有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或弥补损失的可能。在中世纪时期,无论领主还是附庸违背契约的举动难以避免,但是,最终兵戎相见,以军事和暴力维护即定的法律和规则,成为一种能被社会承认的行为。这种现象也表现在个人法律纠纷时当事人双方的司法决斗中,其中的理念是:在上帝公正的裁判下,双方平等地让生命来说话。这种情况对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会起到震慑和约束作用,同时也为社会造就了一种宝贵的习惯和风气,即对任何不遵守规则的行为进行不惜一切代价的抗争,无论他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重,人们都有反抗的权利。从英国大宪章的签订、议会制度的建立及其功能的演进,我们不难看到西方这种现象的普遍性。与我国古代法律现象相比,我们的法律条文不可谓不全面、不细致,但法律执行只能是自上而下地进行,只具有单方面执行权,而且,上级对下级、官吏对百姓任何不法行为很难得到强有力的限制和纠正。这其中的差异,我们只能从东西方历史传统中寻求答案,而骑士制度可帮助我们对这方面问题做出许多解释。
  门:骑士制度的核心内容在军事方面,因而骑士制度对西欧军事所产生的影响更加明显和深远。骑士制度是西方军事需要的结果,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与民族大迁徙后的五百多年里,西欧地区的各类战争几乎没有间断过;直至公元10世纪,混乱的战争状况才有所缓解。在这段较为漫长的时间里,连绵不断的战争锻造了西欧社会内部强有力的军事机制,骑士制度则是这一机制的核心。战乱的局势,把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与军事建设紧密地连在一起,军队建设关系到民族的生死存亡。采邑分封在极大地提高军事精英——骑士社会地位的同时,也把这部分人推到世俗政治的统治地位,他们掌握着世俗权力。骑士是军人,他们热衷于战争,从事战争是他们的天性和本能,战争能给他们带来极大的物质利益和崇高的荣誉。
  倪:骑士又是统治者,他们可以把政治权力与军事行动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使政权结构和权力运作体系更有利于发动与应对各种战争,从而使政治权力中具有对战争的即时反应机制。骑士还是贵族,他们的行为和观念令整个社会瞩目、敬仰和仿效,他们在诸多方面引领着中世纪世俗社会的潮流。他们的尚武精神与贵族身份融为一体,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崇尚武力、勇敢、冒险等与军事行为连在一起的行为观念,而且,这种观念形成一种时尚和传统,对欧洲近代以来的远航探险、军事扩张、争夺世界霸权等产生了重大影响。
  门:骑士制度对西方文化和思想观念方面的影响,今天看来似乎更为明显。西欧中世纪的许多传统和观念离今天西方社会似乎很远,但实际上有许多东西联系得很紧密。当今,西方许多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社会和文化现象都与中世纪有着直接的关联。例如,对妇女尊敬和彬彬有礼的观念和行为,与11世纪末期以后形成的骑士爱情观念有直接关系。西方社会把尊敬妇女以及在社交场合中对妇女的礼貌举止视为绅士的美德,这种现象追根溯源并不是近代以来资产阶级创造的,而应归功于中世纪的骑士们。再有,目前西方文学和影视中的个人英雄主义、英雄救助美人等表现模式,都与中世纪骑士文学有内在联系。包括目前国际惯例中的“圆桌会议”形式,也与中世纪亚瑟王传奇中的“圆桌骑士”情结有关。中世纪文化,是今天西方文化之花的重要养分,而中世纪文化则由于骑士的存在而更加绚烂多彩。
  另外,西方骑士的英勇形象也给我们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使人自然想起我国历史上的侠客。如今在网上,已能看到许多人对这方面的话题感兴趣。以往我们更多地是通过文学作品了解到骑士和侠客,双方给我们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如果从历史和文化方面展开比较研究,可能还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
  倪:人们之所以容易把骑士与侠客相互联系和比较,主要是因为双方有些共同点。首先,双方都有超凡的武功和施暴能力,这种能力在古代乃至今天许多人的心目中仍占很高的地位,是令人敬畏和羡慕的能力。东西方古代历史中的英雄形象大都与这方面的能力联系在一起。其次,双方所实施的武力都具有勇敢和大无畏的特征,而这方面的行为是令整个人类所普遍钦佩的。另外,骑士与侠客通常要遵守被共同认可的行为规则,“侠”的形象与“义”连在一起,而这种“义”包含着人们心目中的某些正义和公平。
  门:在骑士精神中,也具有维护正义的原则。受封仪式过程中,骑士的剑要被放在圣坛上接受神职人员的祈祷,剑的双刃有特定象征意义,一边服务于上帝,保护教会,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惩治残害弱者的恶人。侠客与骑士的这种行为规则,是他们光辉形象在东西方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传颂的主要原因。
  东西方古代社会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文化环境,双方的社会条件和文化非常不同,因而形成的社会现象也存在明显不同。中国的侠客与西方的骑士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社会群体,中国的侠在大一统专制国家的存在是非法的,“侠以武犯禁”意味着,他们往往通过非法的行为来达到目的,他们的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侠的行为特征与我国古代专制政权体制、官场腐败、民情传达不畅、豪强不法等现象有关。皇权专制,容不得那些武功高强者违背官方的旨意行事。侠在中国古代处于社会边缘地位,在动荡年代,他们的形象往往与绿林好汉的行为相依托,同时,也为民间结社、江湖结义、民众造反和起义提供了精神上的鼓励。
  倪:而骑士则是社会强势集团和正统势力,他们在很大程度是社会法律规则的制定者,他们所形成的行为规范成为引领整个社会行为的准则。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按照他们认为公平的规则行事,凡不合其规则者,他们可使用武力予以纠正,而他们为此所实施的暴力行为,往往打着合法的旗号。因此,骑士们的暴力行为显论文联盟http://得透明和公开,而侠客的行为则显得隐蔽和诡秘。对隐蔽和犯禁的行为,任何官府都会担心和忌讳。因此,侠客在我国秦汉以来的大一统帝国里,并没有形成较为广泛和固定的社会群体,他们的成员可能出自任何阶层,且身份不固定也不合法,还具有很强的即变性。
  然而,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中,人们对侠客的崇敬心理一直没有泯灭,并形成所谓的“侠文化”。直到今天,许多人仍对侠肝义胆的行为心存敬佩。这种现象与西方骑士精神能够延续至今的现象有相似之处,西方人也同样对那些勇敢、正直、慷慨、悲壮的行为十分敬重。从中可看出,东西方的人们在内心深处都有着某些共同的理想和追求,也都具有普遍的血性和阳刚的正义感。但是,值得研究者注意的是,为什么同是在广大民众心中长期传颂的英雄好汉,在我国古代社会被视为“犯禁”的非法者而在西方却被视为合法? 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门:谈到这里,使我想起日本历史中的武士,两者中也有着较大的可比性。武士与骑士有许多不同,比如,武士的忠诚具有始终从一性,当初认定的主人,为之效力至死不渝。而骑士则可以有多个领主。另外,武士的行为准则受到佛教、神道教和儒家思想影响,思想深处没有“原罪”的概念,在此之上的“忠”与“义”更多体现在对主人个人的忠诚行为上。为了向主人尽忠,可以不惜任何代价,因而具有一意孤行的特征。而骑士规则带有浓厚的基督教特征,对领主的忠诚和献身是在信仰上帝的大前提下进行的,对领主义务的执行更具有理智和规范性。日本与德国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所犯罪行的不同态度,可从武士和骑士对各自国民性格的影响中得到部分解释。同样是社会的军事精英,他们都具有优秀军人的典型特征,勇敢、忠诚、舍生忘死等,然而,在这些相似特征的表象背后,有着各自文化深层的诸多区别和差异,这些都值得进行细致的研究。
  倪:这是个有趣的题目。马克·布洛赫在其《封建社会》一书中也曾提到西方封建制度与日本封建制度的相似和区别。记得我读硕士学位时的导师之一,国内研究日本古代史的知名教授,孙义学先生给我们上课时,特别强调过日本古代史与西欧中世纪历史的某些相似特征,并指出,这些相似性是导致日本近代以来与西方社会某些共性的历史根源。今天看来,日本的武士与西欧的骑士有着很高学术可比性,日本近代以来直至两次世界大战,所做出的一系列对外扩张和军国主义侵略行径都与武士道有关,而且武士道与骑士精神都对各自的国民性格产生了深远影响。肇始于西方的两次世界大战,唯独在亚洲的日本一拍即合,产生轰动效应,这与日本社会内部普遍存在的崇武传统有关。武士在日本古代历史中较长期存在,他们也居于社会上层,对社会也同样具有移风易俗的影响力,他们与骑士一样给各自的文化留下了鲜明的军人印记。
  门:通过上面的交谈,我们可看到,西方中世纪社会及其军事的许多特征与骑士集团的存在有密切关系,社会文化和思想观念与这部分人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没有骑士的存在,西方文化不可能表现出相应的许多特征。从我国古代历史的总体情况看,并没有形成向日本的武士或西方骑士那样长期控制国家政权的强势军人集团和内部关系体系,这是我国古代社会及其文化与西方存在很大区别的重要原因之一。
  倪:把西欧中世纪的骑士与中国古代士大夫进行比较,是至今学术界仍没有认真对待的问题,两者乍看起来似乎少有可比性;而实际上,如果把两者进行比较,可较清楚地看到各自文化的诸多差异。骑士与士大夫都长期地存在于各自古代社会,他们都处于社会的上层,其中的许多人居于国家政权结构中,掌握着各种权力,他们对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笼统说来,中世纪的西欧政权结构由于骑士制度的存在,具有明显的军人政治特征;而中国古代政权体系则具有明显的文人政治特征。这两部分人由于各自的社会职责以及进取和获利的手段、渠道、目的的明显不同,造成他们行为和观念的巨大差异,而这种差异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文化特征。无论骑士还是文人士大夫,都论文联盟http://是各自社会令人仰慕的精英,他们的行为和观念受到广大下层民众和后来人效仿和追逐,并形成被东西方视为文化传统的许多现象。例如,在西方,由于军人长期执掌世俗权力,形成重视军人、崇尚武力的传统;而在我国,则形成轻视军人、视军人下贱、“好人不当兵”的观念,同时,也把动用武力视为解决周边关系的“下策”。另外,在西方文化中,以军人观念为核心突出了英雄主义、冒险精神、崇尚武功、罗曼蒂克等文化特征;而在我国,以文人观念为基础,突出形成了足智多谋、老于城府、中庸平和、韬光养晦等行为风尚。双方文化特征中的这种差异,暂且不易用谁是谁非、孰优孰劣做简单评判,不过,传统文化观念影响到目前人们的行为,而人们的行为会影响到一个民族的命运和发展走势,这是值得研究者们高度重视的。
  门:从而看来,骑士制度研究还可开拓出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比较,通过西方的历史反观中国,一定能够看到许多以往不被人们重视的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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