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关键词:长篇史诗 宗教思想 采诗制度
1. 1史诗的概念
史诗源出古希腊,有平话或故事的意思,是亚里斯多德在他的《诗学》中为文学作品分类时首先提出的。
“所谓史诗一般是指人类童年时期创作的长篇叙事诗,往往取材于具有重大 历史 意义的事件,塑造崇高的英雄形象,充满激昂奋进的精神,它气魄雄伟、结构宏大,并富于神话色彩和纯真的气质,是文学史上一种古老而重要的文学体裁。”
1.2《诗经》中有无史诗
在
周代采诗制度大为风行时,下至民间诗歌,上到高级官员所献之诗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随便越轨。不管是为了观民风、行教化之用,还是为了配乐欣赏、娱乐,都对诗歌的内容、篇幅有所取舍。一些涉及当朝统治阶级上层禁忌的诗歌,或者是篇幅过长的叙事类长诗可能不在鼓励创作之列。余冠英先生曾经作过研究,断定《诗经》经过统一的加工修改。他的结论是《诗经》在两方面被修改过:一个是统一文字,消灭方言,改为周人的普通话,并进行加工润色;另一个是增减章节,分割拼凑。形式可以被修改,内容当然也可被改变。
《国风》的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没有一首诗写到有关先祖先贤的。在崇祖意识强烈的周代,是不允许民间诗歌涉及先祖、先贤的内容的。《国风》里不允许有歌颂先贤、先祖英雄的内容,此类内容只能出现在用于祭祀的《颂》和用于朝廷礼乐的《大雅》中了。《生民》等五首诗都收在《大雅》中,“雅”是周首都的乐调。《左传》昭公二十年:“天子之乐曰雅。”而《大雅》的用途,据朱熹《诗集传》说:“正大雅,会朝之乐,受鳌陈戒之辞也。”《大雅》是用于周天子与诸侯,或诸侯相互之间举行会盟朝见等仪式时所用的乐章。《左传》襄公四年:“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杜预注:“《文王》之三,《大雅》之首,《文王》、《大明》、《绵》。”又《国语·鲁语》:“夫歌《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皆非使臣之所敢闻也。”由此可见,周史诗是西周初期的作品,其目的是在天子、诸侯朝会的时候歌颂祖先的功业。
这些史诗的作者具体是谁不可考,大概有乐师、大青、小青、大师、著朦等官员。不管是哪些官员,或者是天子,决定了这些诗一旦创作成功便不再允许修改加工,也不可能有太长的篇幅,在庄严、郑重的朝廷礼仪场合,是不可能有耗时很长的颂唱的。在这一点上,欧洲的史诗则不同,它的创作、流传都是在民间进行的。像荷马因失明没有其他的工作,只能靠演唱来维持生活,他的演出没有固定场所,街头巷尾、宫廷盛宴、节日聚会都是他演出的地方,为满足不同层次听众的要求,不断改变演唱内容,对古老的神话传说和希腊的英雄事迹进行修改、加工以至成为长篇,成为了客观的需要。在当时,周的史诗是不可能这样的。
具有明确 政治 目的的采诗制度,要求诗歌的采集、整理、加工、定形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随便越轨,这较大程度上限制了《诗经》中诗歌的篇幅和内容,一些歌颂先贤、先祖的英雄史诗不能随便进行再创作,以形成大型的长篇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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