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中国传统社会的周期性危机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晚明社会风气转变内在契机的分析,进而认为,一条鞭法的颁行对晚明社会奢靡之风的爆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之所以在影响明代社会风气转变的诸多因素中特别提到了一条鞭法,主要是想借此强调:中国传统社会对某一时代社会风气或"奢"或"俭"的认定,往往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判断,而是一个带有很强的政治及道德色彩的价值判断,它通常都是陈述了某一时代社会风气与传统的政治及道德标准是否相符合的问题。同时还指出,历代中国王朝都未能成功地让素有价值理性(实用理性)传统的中国人顺利地适应以经济规律主导社会运行的生活方式,在这一点上,晚明可以说是一个典型。
[关键词]一条鞭法;晚明;奢靡之风;价值理性
[中图分类号]k24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04)03-0034-07
有明一代社会风气,曾经历了一个由俭人奢的变化过程。这一变化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我们又应该怎样认识这种变化,这些都需要我们从学理上作进一步的澄清。一般言之,社会风气的变化往往是由多种相关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文化传承及价值观念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经济及国家政策方面的因素,而且变化也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因此简单地将这种变化归结为起于何时或认定这种变化是由某种因素单独作用的结果都是有欠妥当的。不过。鉴于这种变化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完成,因此认定某些因素对于变化的最终完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却是合理的。
顾起元在谈及晚明社会风气何以从先前的崇俭黜奢转入全面奢靡时,曾有过如下言论,他说:
南都在嘉、隆间,诸苦役重累,破家倾产者,不可胜纪,而闾里尚多殷实人户。自条编之法行,而杂徭之害杜;自坊厢之法罢,而应付之累止;自人马重纸之法除,而寄养赔破之祸苏;自编丁之法立,而马快船小甲之苦息。然而民间物力反日益凋瘵,不自聊者,何也?尝求其故:役累重时,人家畏祸,衣饰、房屋、婚嫁、宴会务从俭约,恐一或暴露,必招扳累。今則服舍违式,婚宴无节,白屋之家,侈僭无忌,是以用度日益华靡,物力日益耗蠹。且曩时人家尚多营殖之计,如每岁赴京贩酒米、贩纱缎、贩杂货者,必得厚息而归,今则往多折阅。殆是造化默有裁抑盈虚之理,故难偏论也①。
按理说,晚明时期,随着一条鞭法的一些具体办法在各地的渐次颁行,众多不合理的负累解除了,民众理应财充用足、货殷物富才是,但实际情况却恰好相反,不仅"物力反日益凋瘵",甚或至有"不自聊者"。何以会出现如此反常的现象,顾起元对此所给出的解释是:由于一条鞭法的推行,解除了人们日常消费的后顾之忧,进而因为高消费("日益华靡")从而导致了"物力日益耗蠹"的结果。
很显然,顾起元是将明代社会风气由俭人奢的变化归结为一条鞭法颁行的结果,对于这一结论,我们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它并不全面。因为,早在一条鞭法颁行之前的弘治、正德年间,生当其时的周玺就已经给我们作了如下的交待:"中外臣僚士庶之家,靡丽奢华,彼此相尚,而借贷费用,习以为常。居室则一概雕画,首饰则滥用金宝,倡优下贱以绫缎为袴,市井光棍以锦绣缘袜,工匠役之人任意制造,殊不畏惮,虽朝廷禁止之诏屡下,而奢靡僭用之习自如。"②考虑到弘正年间是明代由俭人奢的过渡时期,人们或许一时还难以对所出现的社会现象给出真正客观的认识,因此周玺的言论可能会有些言过其实的地方,但可以肯定的是,其所反映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会相差太多,有关这一点,吴晗在其《晚明仕宦阶级的生活》一文已多有论及③,此处不赘。
不过,将晚明社会的奢靡之风简单归结为一条鞭法颁行的结论尽管难以成立,但一条鞭法的实施对于加速晚明社会奢靡之风的发展又的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就这点而言,顾起元的结论无疑又是正确的。要理解这一点,我们还得从明代役法对社会风气基本走向构成影响的总过程谈起。
顾起元在上文中提到的"杂徭"其实就是"杂泛",它主要就是指明代包括粮长之役在内的各种杂役。对于明代社会风气来说,粮长制度可以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影响因子,尤其是到了明中期,随着这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微妙变化,其影响力便益发明显。这种变化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明中期的粮长之役已经变成了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重难之役,这从粮长所承担的几项主要任务中看得很清楚,首先是田赋的征收,明初的粮长多为粮多的殷实大户,而被催征对象多为粮少的小户,这在情势上具有以大督小的优势,故而催征起来相对较易,而粮长因催征不力致令自家赔累者也就不多;到了明中期,粮长已役及中小户人家,这时的粮长相对于纳粮户而言已丧失居高临下优势,催征难度明显加大,致使粮长往往只能用赔垫的方式应役,他们当中不少人往往因此而"破产倾家"。其次是解运,由于明成祖迁都北京,解运的路程远了,解运的任务也就较前艰巨多了,风险也更大了;此外,英宗正统以后,随着封建官府诛求日甚,粮长之职已经从单纯的税粮催征、解运变成了一项实实在在的杂役:"末流既久,百弊渐生。……一曰,官府凌轹,粮长供应难支。然完纳钱粮时,衙门各役之使用,银匠之倾销,一切粮长任之,小民不知也。地方有水旱不测之灾,上司有不时之需,粮长力可卒办。……然荒岁流离,粮长代小户赔偿,或布缕,或衣饰,或牲畜,量物准价变银,输官通融。"④这些都使得怕当粮长成为这一时期人们的一个普遍心态。再者就是佥派粮长的方法也起了一些变化,洪武四年朱元璋初设粮长时,以"田土多者为粮长"⑤,由于田土的多少是一个易于勘验的数据,因此这一标准相对较为客观,即便如此,那些欲图逃避粮长之役者还是通过或买通或行贿或采用诸如活洒、死寄、全不过割、捏作寄庄等手段隐匿田产,致使派役经常有失公平。而后,田产之外,家赀也加入到了衡量标准之中,只是相对于田产而言,家赀往往更难核验得实,其情形诚如明人于慎行所指出的那样:"曾不悟资产之中,有藏于襟怀囊箧,物虽贵而人莫能窥;有积于场圃困仓,直虽轻而众以为富;有流动蕃息之货虽高,而终岁无利,如此之比,其流实繁。"⑥如此一来,本应充任粮长的殷实大户除了继续贿赂有司以求差贫放富外,再有就是通过各种渠道隐匿或转移资产,但两种方式无论是哪一种都同时要求当事人在日常消费中必须特别小心,以免授人以柄,尤其是不能给胥吏以及里老人这些充当地方官耳目的人以财大气粗的印象,否则掌握粮长编审权的地方官(通常是知县)即便想差贫放富也不能不顾忌到一方的社会舆论。基于粮长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如上变化,从而就使这一制度以一种人们所意想不到的方式左右了时人的消费心态。"……江南岁输白粮于京师,例用富民主运,名曰粮长,往往至破产。官为五年一审实,先期籍富人名。诸富人在籍中者,争衣褴褛衣,为穷人状,哀号求脱。"⑦"民有力者,咸诡冒投托,百方营免,有尽室逃避外郡者。……由是里闾萧条,即千金之产,亦惴惴惧见"。⑧
不过,对于由粮长制度的实行而导致的这股"俭朴"之风,我们有必要对其作些具体分析,这里有如下两点值得关注:其一,既然明中期以前的俭朴之风很大程度是人们为了逃避粮长之役而着意伪装、自敛自抑的结果,那么这种俭朴与其说是一种合乎人们意愿的生活作风、一种美善的社会习俗,倒不如说它是那个时代人们普遍怯于露富、为掩人耳目所作的一个姿态而已;故而,只要迫使人们不得不进行伪装的外在约束力一旦解除,社会习俗很快就有可能走向俭朴的反面;这其实也就是说,明中前期所谓的俭朴中已经蕴藏了奢靡之风随时发生大爆发的潜在因子。其二,同样是基于为逃避粮长之役的缘故,明中前期(尤其是明中期)的俭朴之风在不同社会类群的表现迥然有异;具体来说,在那些不享受徭役豁免权的社会类群中,他们即便是家财万贯,往往也是"惴惴惧见",不敢轻易露富,至多也就是以不露山、不显水的方式从事着外虚内实的隐形消费,而那些享有徭役豁免权的特权阶层(诸如勋贵及仕宦之家)就无须因此而有所顾虑了,这些人也就构成了明中前期素有俭朴之风年代的异类,他们的奢靡生活往往在文献中多有反映,如谓:"党蓝田昔游京师,在弘治间,士大夫彬彬以礼自饰,诸勋戚乃有侈而泰者,正德时奢乃在士大夫,石斋阁老与宁堂辈序约兄弟,每饮,赏庖役白金多或至二百。噫!宴劳之滥,自此始矣。"⑨此外,与特权阶层一样无所顾忌的还有那些徭役派征难及的所谓"倡优下贱"及"市井光棍"之人,由他们共同构成了明中期宣淫导奢的主力军⑩。这种消费格局充分反映了明代徭役制度对社会风气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有关这一点,我们从以下几条经常被人们用来反映明中前期社会风气的资料中看得很清楚:
是时(指明初,引者)法尚严密,缙绅士庶罔敢侈肆,衣不过细布土缣,仕非达官不得辄用纻丝,女子非受封不得长衫束带,居室无厅事,高广惟式。⑾
国初时,民居尚俭朴,三间五架制甚狭小,服布素,老者穿紫花布长衫,戴平头巾,少者出游于市,见一华人,怪而哗之。燕会八簋,四人合坐一席,折简不盈幅⑿。
邑(指震泽县,引者)在国初风尚诚朴,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饰器皿不敢奢侈,若小民咸以茅为屋,裙布荆钗而已。……其嫁娶止以银为饰,外衣亦止用绢。⒀
正德以前,房屋矮小,厅堂多在后面。或有好事者,画以罗本,皆朴素浑坚不淫。⒁
从以上的表述中我们大体上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其一,明中前期所出现的"俭朴"之风与国家政策的基本导向有关,这里所谓的国家政策一方面是指明初为各级各阶层人士所规定的明确的消费标准,诚如所谓:"国朝士女服饰,皆有定制。洪武时律令严明,人遵划一之法。"⒂另一方面,自明初以来一直到明中叶以前,明王朝各项政策措施当中都或多或少地透显着"右贫抑富"的精神,在这种情况下,过分露富其实无异于以身试法。就此而言,明中前期的"俭朴"并不能算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风气,它倒更象是一种政治气候,是国家政策影响社会生活的结果。其二,就"俭朴"的具体表现来看,无论是衣着简朴还是房屋矮小,几乎所有能反映这个时代"俭朴"之风的表现都集中在那些最显眼的地方,也就是都集中在别人最容易看得到的地方(因为很显然,在所有的消费行为中,衣饰与住房,尤其是住房的外观,都是最一目了然的东西,这些东西一方面是想不让人看见都做不到,另一方面它们也恰恰如此而经常成为人们着意进行伪装的好地方),这也就说明,这个时代的种种"俭朴"表现往往都是形式多于内容,外在的东西多于内在的东西。这里最具说服力的就要数当时的房屋结构了--不仅矮小的房屋外形能给人以生活简朴这种强烈的视觉印象,而房屋的厅堂(如果该房屋有厅堂的话)所在的位置则尤其显得意味深长:按理说,厅堂是一幢房屋的门面,它的位置当然应该是在该房屋最显眼的地方,然而在明中前期那样一个较为特殊的政治气候下,房屋的厅堂反而被遮遮掩掩地安排在了房屋后面一个不起眼的地方。
由于明中前期的社会风气浸透了如此浓郁的政治因素,因此只要影响社会风气的政治因素不复存在,那么社会生活中原本要发生的事情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而且,作为受到政治因素长期制约后的心理反弹,社会生活中可能还会有一些变本加厉的表现。
中叶以后的明王朝,一方面是统治阶级的政治热情已大不如前,致使明初以来那种多少带有几分复古倾向、以崇尚节俭简朴生活为职志的政治理想消失殆尽;另一方面则是随着明王朝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加,社会生活中政治色彩开始趋淡而经济因素所占的比重却在日益增加,此消彼长的结果终于引发了整个社会面貌的大翻新、大变化。这种翻新与变化是多方面的、全局性的,而其中的一个最直接的表现便是整个社会消费心态的变化:由于明初以来带有强烈政治目的的粮长之役渐次退出历史舞台(粮长之役之所以会走向历史的尽头,一方面固然与其自身的种种弊端有关,同时也是明代役法由政治运作类型转向经济运作类型的必然结果,是明中期以后整个社会由政治主导型转入经济主导型的一个缩影)以及代之而起的一条鞭法的颁行给人们带来了这样一个信息,那就是,明初以来一直奉行的以政治理想左右社会生活的时代已经结束,高踞于人们日常生活之上的政治压迫感已经被解除,尤其是,当人们目睹了昔日作为理想政治化身的明王朝及其最高统治者已经毫无遮掩地加入到了整个社会经济利益的角逐之中之后,便益发加强了人们的这一确信。
一条鞭法的颁行,不仅向人们传递了一个社会变迁的重要信息,而且也实实在在地消除了人们的一大后顾之忧--人们至此不必继续再为规避粮长之役而强作姿态地哭穷卖酸了。因为自一条鞭法实行之后,尽管粮长依然存在,但此时的粮长已经不再象先前那么的可怕了:先前令世人谈粮长色变的催征与解运两项重役自一条鞭法实行之后就从粮长那里脱离出去变成官收官解了,粮长的负担顿然释解,当不当粮长也就关系不大了。其结果正如顾起元所表述的那样,一条鞭法的颁行使晚明社会终于走向了一个"日益华靡"的高消费时代,一条鞭法对社会风气的转向事实上起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从时间上看,二者之间也的确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即一条鞭法从嘉靖年间在部分地区试行到万历年间在全面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在时间上恰好对应了晚明奢靡之风从起步阶段的和风细吹到极盛时期的狂风大作,这显然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
理清了晚明奢靡之风的来龙去脉,这样我们也就不会对它的一些形形色色的具体表现感到莫名所以了,就是说,这里首先依然还是一个心态的问题--一个曾因政治因素的制约而被扭曲了的消费心态当这种政治因素解除之后转而出现反向扭曲的问题。
通过对晚明奢靡之风相关材料的分析和归纳,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所谓晚明人的奢靡生活与其说它首先表现为解缚之后的人们如何尽情享受富足生活的幸福和美满,倒不如说它更象是某种心理宣泄,其情形几近于招摇过市,消费行为从先前的不露山、不显水一变而为此时的专为露山、专为显水,从而使得讲排场、讲攀比甚至求新奇、求怪异成了这一时期社会生活中的一介显而易见的特征。
在谈及晚明人的奢靡生活时,我们特别注意到了有关文献所经常使用的一个字,即"尚"字,如谓:"勋戚宗绅,竞尚侈靡"⒃,"多以衣服饮食宫室舆马相尚"⒄,等等即是。按《说文解字》段玉裁注云:"尚,上也,皆积垒加高之意。"所谓"积垒加高"无非也就是着意渲染、增加视觉冲击力,与行为主体有意识地张大某物的被认知程度有关。可以说,一个"尚"字便将晚明人的消费心态表述得淋漓尽致,说明时人所追求的奢侈生活一个很重要的着力点便是追求自我张扬,具有与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房屋做高加大("积垒加高")以张大自己的富足程度相类似的行为动机。对于时人的此种心态,明人张瀚的表述相当准确:"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为高,呈逾制犯禁,不知忌也。"⒅即是说,侈靡生活对时人的巨大诱惑力恰恰就在于它能给人以高自标榜的自我满足感。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行为动机,从而使得不仅富贵者变换花样地显露他们的富贵,就连贫穷人家也不甘落后,纷纷起而效尤,争"为富贵容":"毋论富豪贵介,纨绮相望,即贫乏者,强饰华丽,扬扬矜诩,为富贵容。若事佛之谨,则斋供僧徒,装塑神象,虽贫者不吝捐金,而富室祈祷忏悔,诵经说法,即千百金可以立致,不之计也。"⒆"嘉靖末年,士大夫家不必言,至于百姓有三间客厅费千金者,金碧辉煌,高耸过倍,往往重檐兽脊如官衙然。园囿僭拟公侯。下至勾栏之中,亦多画屋矣。"⒇
与一条鞭法实施之前人们怯于在公开场合露富不同,一条鞭法实施之后人们则是尽可能地利用各种交际场合展示自己的财富。比如在朋友燕聚之时,酒桌上所摆放的各种高档酒具便极有可能是主人精心安排的一个插曲:"近年以来,吾松士大夫家所用酒器,唯清河沛国最号精工,沛国以玉,清河以金,玉皆汉物,金必求良工访古器仪式打造,极为精美。每一张燕,粲然眩目。"[21]酒具再华奢,毕竟只有在特定时间特定场合方得与外人展示,若移此于衣冠,则时时处处皆可展示,惟其如此,费千金打造一冠也就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了:"吾湖有仕宦内人造珠冠者,用银四百余两,闻不久即转之他宦家,理或宜矣。近又有闻四百金少者耳,更有千金者……。"[22]
晚明人极尽其自我炫耀之能事,从日用器具的制作到饮食服饰的置办再到园亭假山之营建,无不透显出"一致对外"的良苦用心,且其规模与声势越来越大。为了为自己的荣华富贵营造足够旺盛的人气,有钱人又纷纷将钱财投向豢养戏班、添置奴仆上。乌程董份"富冠三吴",据说他家豢养的鼓吹戏剧诸技就有三班,每"遇宴会,则声歌杂沓,金碧夺目,引商刻羽,杂以调笑。"[23]晚明戏曲之盛、优伶之多似乎也能从这里找到答案。此外数不清的僮仆或出入施施或奔走于鞍前马后也是彰显主人富贵气象所不可缺少的,晚明盛行蓄奴之风,这不能不说是其重要原因。"人奴之多吴中为甚,……今吴中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24]于慎行说:"江南……富家大族。役使小民,动至千百者。"[25]王士性称:"浙江俗繁华,……多巨室大豪,若家僮千百者,鲜衣怒马。"[26]拥有众多僮仆的主人,即便是在丧葬场合,也会不失时机地向外界展示他所拥有的不可一世的富贵与人气:"丧葬之家,置酒留客,若有嘉宾,丧车之前,彩亭绣帐,炫耀道途,聊夸市童,……大家僮仆,多至万指。"[27]"江南诸郡县,……俗好婉靡,美衣鲜食,嫁娶葬埋,时节馈遗,饮酒燕会,竭力以饰美观。富家豪民,兼百室之产,役财骄淫,妇女、玉帛、甲第、田园、音乐,儗于王侯。"[28]
同样是在晚明消费领域,我们还见证了众多更为极端的追求暴露、寻求张扬、寻求哄动效应的例子,并因此而造就了一大批新奇之事、怪异之人。"嘉靖辛丑壬寅间礼部奉旨严行备省大禁民间云巾云履,一时有司视为要务,不敢虚行故事,人知畏惮,未有犯者。不意嘉靖末年以至隆万两朝深衣大带忠靖进士等冠唯意制用,而富贵公子衣色大类女装,巾式诡异难状。"[29]不仅富贵者乐此不疲,甚至贫贱者也不甘寂寞:"厌常喜新,去朴从艳,天下第一件不好事,此在富贵中人之家且犹不可,况下此而贱役长年分止衣布食蔬者乎?余乡二三百里内自丁酉至丁未,若辈皆好穿丝绸绉纱湖罗,且色染大类妇人,……"[30]"至万历十一年间,学道巡湖,民生俱红丝束发,口脂面药,廉耻扫地。"[31]不仅如此,往日一向以礼义廉耻自励的读书人也参入到了这股争奇显怪的潮流之中:"二十年来,东南郡邑凡生员读书人家有力者,尽为妇人红紫之服外披内衣,姑不论也。余对湖州太守陈公(幼学)曰:’近日老朽改得古诗一首。’太守曰:’愿闻’。余曰:’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32]
总而言之,无论是从晚明奢靡之风爆发的时间、具体表现还是从这些表现背后所隐藏的社会心态等各个方面来看,一条鞭法的颁行不能不说是加速这一风气爆发的重要原因。不过,正如本文一开始便提到的那样,一条鞭法也只是众多影响明代社会风气转变的因素之一,而本文之所以要特别提到一条鞭法,主要是想借此着重强调这样一个话题:在中国传统社会,对一个时代社会风气或"奢"或"俭"的认定,往往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判断,而是一个复杂的价值判断,其中内含着很强的价值倾向性,因为这一判断背后所要陈述的不是一个有关该时代总体的消费水平或者生活质量高低的问题,它更多的是陈述了人们对该时代消费方式或消费心态所持的态度问题。具体说来,以"俭"字认定一个时代便内含了对这个时代多种因素进行肯定的价值判断,而且这种肯定首先还不是针对社会财富如何被节约而言的,而是针对种种不良的社会心态如何被有效抑制而发的。这种被认定为属于不良心态的东西尽管有多种多样的具体表现,但它们几乎都与极端化了的价值理性(实用理性)生命原则(如极端化了的务实主义、本位主义、享乐主义、现世主义等等即是)有关,而历史的经验一再告诫人们,由这种极端化了的生命原则来主宰社会生活,就必然导致道德的沦丧甚至家破国亡,这一点在中国传统社会几乎成了众多所谓"有识之士"的一个共识。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故而朱元璋在明王朝建国之初便再三强调:"丧乱之源,由于骄逸"[33]的话,而且还鉴于"人情,贵则必骄"[34]、"富贵易骄"[35]的事实,进而还有针对性地在明王朝各项政策中施行"右贫抑富"的方针(粮长制度正是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36]朱元璋的这些方针在明中前期尽管取得了一定的预期效果,但矫枉过正也成了这些方针挥之不去的负产品,因此当粮长制度由于弊端丛生而不得不代之以一条鞭法的时候,长期受政治因素抑制的价值理性(实用理性)生命原则--一种被中国人所普遍信奉且根深蒂固的生命原则--很快便以一种极端化了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表现就是所谓的"奢"或"淫":"风俗自淳而趋于薄也,犹江河之走下,而不可返也,自古慨之矣。吾松素称奢淫,黠傲之俗,已无还淳朴之机。兼之嘉、隆以来,豪门贵室,导奢导淫;博带儒冠,长奸长傲,日有奇闻叠出,岁多新事百端。"[37]因此所谓"奢"也就是"淫",简单地说就是"过分"、就是"极端",且这种过分与极端不只是针对社会财富的过分浪费而言的,它尤其是针对在极端的务实主义、享乐主义、本位主义风气下道德良知被其过分窃取而言的。所以同样是晚明奢靡之风,其在顾炎武的笔下就被给予了如下的表述:"正德末嘉靖初则稍异矣。商贾既多,土田不重;操赀交接,起落不常;高下失均,锱铢共竞;互相凌辱,各自张皇。……至嘉靖末隆庆间,则尤异矣。末富居多,本富居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爰有厉,产自无恒;贸易纷纭,诛求刻履;奸豪变乱,巨猾侵侔。"[38]令人担忧的还不只是这种风气的现状,更在于它的无孔不入的渗透以及永无休止的澎涨,直至最终金钱的魔力全然掩盖了道德良知的光芒:"金令司天,钱神卓地;贪婪罔极,骨肉相残。"[39]往日士大夫所谓的"清操"已被"利令智昏"所取代:"士大夫一中进士之后,则于平日同堂之友,谢去恐不速;里中虽有谈文论道之士,非唯厌见其面,亦且恶闻其名。而日逐奔走于门下者,皆言利之徒也。"[40]甚至整个官场都成了不折不扣的大市场:"最恨方今仕途如市。人仕者如往市中贸易,计美恶,计大小,计贫富,计迟速。"[41]所以归根到底,晚明奢靡之风最使人担忧的无非就是:"此乱象也。"[42]
由此看来,在明代社会风气一"俭"一"奢"的转变中其实蕴含着社会变迁的脉动,而这里所谓的社会变迁与资本主义萌芽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它只是明王朝完成它的历史周期循环所经历的两个基本环节而已。历来的中国封建王朝之所以都未能走出"一治一乱"的循环怪圈,其中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个原因却是我们所不能忽略的,那就是:历代中国王朝似乎都未能成功地让素有价值理性(实用理性)传统的中国人顺利地适应以经济规律主导社会运行的生活方式,它们总是习惯以宣扬诸如"君子罕言利"、"小人喻于利"、"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之类的道德说教并采用一定的政治手段通过使社会远离经济运作类型来实现王朝的平稳运行,然而这种有效运行一般又很难维持长久,因为随着种种说教逐渐变成某种愚腐的代名词,尤其是当国家的政治强制力渐形皮软,一段时期内受到有效规范的价值理性(实用理性)生命原则反而会以一种变本加厉的方式表现出来,并进而使中国人国民性格中所固有的那种缺乏超越性品格的弱点暴露无遗--自利与自足成了人们唯一同时也是最后的信仰,紧接着,封建王朝就会因为跌人一场无法承受的唯利是图的大混乱之中而凄惨告终。中国传统社会这一内在隐情就连司马迁也不能不发出如下的感慨:"太史公曰: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偿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43]类似这样的感慨,即便是落在今天,或许也是不乏其人的。
注释:
①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七。
②周玺《垂光集》卷一,《论治化疏》。
③《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08-509页。
④丁元荐《西山日记》卷下,转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8-149页。
⑤《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⑥于慎行《谷山笔尘》卷十二,《赋币》。
⑦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中;转自谢国桢前揭书,第146页。
⑧《明世宗实录》卷四五七。
⑨钱薇《承启堂稿》卷二六,《故锦衣党蓝田墓志铭》。
⑩周玺《垂光集》卷一,《论治化疏》。
⑾《浙江通志》卷一百,《风俗下》,引自《太平县志》。
⑿嘉靖《江阴县志》卷四,《风俗记》。
⒀乾隆《震泽县志》卷二十五,《风俗序》。
⒁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五,《建业风俗记》。
⒂张瀚《松窗梦语》卷七,《风俗记》。
⒃乾隆《长治县志》卷八,《风俗》。
⒄郑廉《豫变纪略》自序二。
⒅张瀚《松窗梦语》卷七,《风俗纪》。
⒆张瀚《松窗梦语》卷七,《风俗纪》。
⒇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五,《建业风俗记》。
[21]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四。
[22]李乐《见闻杂记》卷十。
[23]范守己《曲洧新闻》卷二。
[24]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奴仆》。
[25]于慎行《谷山笔尘》卷十二。
[26]王士性《广绎》卷四,《江南诸省》。
[27]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十,《江南八·风俗》。
[28]《震川川先生集》卷十一,《送昆山县令朱侯序》。
[29]李乐《见闻杂记》卷二。
[30]李乐《见闻杂记》卷十。
[31]李乐《见闻杂记》卷二。
[32]李乐《见闻杂记》卷九。
[33]余继登《典故纪闻》二。
[34]余继登《典故纪闻》一。
[35]余继登《典故纪闻》二。
[36]详见拙文《粮长之役与明中前期社会风气的崇俭黜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三期。
[37]范濂《云间据目抄》卷二,《记风俗》。
[38]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十二。
[39]转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中,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5页。
[40]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十四。
[41]《周忠介公烬余集》卷二。
[42]李乐《见闻杂记》卷十。
[43]《史记》卷七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