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国志》是南宋末年叶隆礼所撰写的最早以契丹民族所建政权为记述主体的史书,是现在仅存的一部私修纪传体辽史,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叶隆礼字士则,号渔林,嘉兴人,宋理宗淳佑七年进士。十年十月,以承奉郎任建康西厅通判。十二年十月改除国子监簿。开庆元年十月调两浙转运判官,十一月一日以朝散郎直秘阁、两浙运判除军器少监,十一日再以两浙转运判官兼知临安府。闰十一月三日磨勘,转朝奉大夫。景定元年正月一日除军器监,兼职如故。二月六日除直宝文阁,知绍兴府。四月二十六日以次官离任。宋末谪居袁州。入元以后,声迹销昵。本文重点探讨《契丹国志》在历史编纂方面所具有的鲜明时代特色,以及它在客观记录契丹民族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和汉化进程和契丹皇朝盛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谈个人一得之见,以期专家、读者们教正。
一、《契丹国志》的编纂特色
《契丹国志》是南宋末年叶隆礼所撰写的最早以契丹民族所建政权为记述主体的史书,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书成后,历代文人学者对它评价褒贬不一。元苏天爵直斥其失,不稍宽贷[1]。清钱曾则谓为:“书法谨严,笔力详赡,洵有良史之风。具载两国誓书及南北通使礼物,盖深有慨于海上之盟,使读者寻其意于言外耳。弃祖宗之宿好,结虎狼之新欢,孰当捍蔽青城之祸,详其流毒,实有隐痛焉。存辽以障金,此则隆礼之志也。至夷契丹为国,不史而志之,其尊本朝也至矣。至矣!数百年来罕有知其心事者,予特表而出之”[2]。至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该书瑕瑜并举,力求公允[3]。可见,历代文人学者所处的时代环境和历史地位的不同,对《契丹国志》的评价自然观点不一。
我们认为《契丹国志》在历史编纂方面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契丹国志》二十七卷,记辽一代二百余年君臣事迹,凡帝纪十二卷,列传七卷,晋降表、宋辽澶渊、关南誓书、议割地界书一卷,南北馈献礼物、外国进贡礼物、契丹回赐对象一卷,地理一卷,制度一卷,王沂公、富郑公两行程录,余尚书、刁奉使两北语诗一卷,张舜民使北记、胡峤陷北记一卷,诸番国杂记一卷,岁时杂记一卷。这部书用传统的纪传体体裁,融图表、本纪、列传、年谱等多种体例于一炉,多层面、多角度地反映契丹社会历史的全貌,内容丰富,结构严谨。卷首为契丹国志表、契丹世系之图、契丹地理之图、契丹国初兴本末及契丹九主年谱。《契丹世系之图》则是以图表的形式反映契丹民族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起九世传承的历史,同《九主年谱》和帝纪十二卷互相印证,互相发明,可以清楚地掌握契丹民族世系发展的脉络和历史发展的大势。《契丹地理之图》主要表现了辽国(即契丹)疆域、山川大势、京府州镇、长城关塞以及邻国部族等内容,采用了中国古代地图传统的形象绘法,直观而且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契丹地理的概貌。《晋献契丹全燕之图》是后晋将幽云十六州献予契丹国之后,契丹为这片新领地所绘的地图,地图清楚而直观地表现了契丹国的南部疆域、山川大势、京府州镇以及长城。长城作为汉人抗击北方入侵的传统军事工程,已落人胡族之手。
帝纪十二卷是叶隆礼着力最多,也是最能体现作者“史才”的部分。作者申述他撰述《契丹国志》的宗旨:“载观大辽之纪号,其谁小朝以自居。八际洪流,顿起兴亡之慨;九州重雾,忍无夷夏之嗟。其契丹国自阿保机初兴,迄于于天祚之亡,立统乘家,凡二百余载”,《契丹国志》本纪按年分别记载辽代九位君主统治时期的大事,但有所侧重,其中太宗纪2卷、天祚纪3卷,共占本纪12卷中的5卷。作者之所以这样安排帝纪的详略,是为了反映契丹历史盛衰的原因。叶隆礼在《契丹国初兴本末》中说:“原其立国,兴自阿保机,至耶律德光而寖张。遭五季之衰,天未厌乱,石郎胎衅,产祸诸华。毒痛四海,飞扬跋扈,贪残僭擬,中国帝王名数,尽盗有之;冠屦倒植,熏莸共染,干戈之惨极矣。……天祚昏孱,女真生心,深入一呼,土崩瓦裂,何其弱也。且隹兵者,不祥之器也,天道好远,盛极而微,理故然也。故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悲夫!今摭旧闻,裒其本末,虽未能考其异而订其同,要之大略,甚不相逺,后之英主、忠臣、志士,游今洄古,可以鉴矣。”[4]作者探求契丹民族由盛而衰的历史轨迹,根本目的是让南宋统治者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避免重蹈契丹灭亡的覆辙。为此,作者在契丹民族“盛”、“衰”的关节点辽太宗和天祚帝用力最多。《契丹国志》之所以用2卷的篇幅来写辽太宗耶律德光,是因为他在契丹民族走向强盛的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耶律德光在20岁的时候就做了契丹兵马大元帅,跟着阿保机立下赫赫军功。他继位之后,促进了契丹族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使辽国逐渐走向强盛。在巩固了自己的帝位之后,辽太宗着手将父亲阿保机的伟业继续推进,向南用兵,争霸中原。而用三卷篇幅来写辽朝天祚帝在位时期贪污腐化、任用非人,正是他在位期间的统治策略适当,导致契丹民族迅速败亡。正如作者在总结天祚帝当政的历史,指出:“亡契丹者,萧奉先、李俨亡之也,非女真也。夫国之盛衰,视其柄国之臣何如耳。天祚荒淫,委政后族,惑于奉先、俨之欺蔽,阿骨打不当信而信之,晋王不当害而害之,夹山之祸,有自来矣。举二百余年之基业,一朝而覆之,奸谀之误国,其明效大验,至此极也,悲夫!”[5]
类传指的是以类相从的列传,是指某些社会身份或职业相同的人物,列为一传加以叙述。类传的作用在于“它们甚至成了反映时代特点的一面镜子”[6],其作用不容低估。《契丹国志》类传主要有卷十三之后妃传、卷十四之诸王传、卷十五之外戚传三种,虽传目较历代正史为少,然编次合理,详略得当,比较清楚地反映出契丹民族从部落走向皇朝并逐步完成封建化的全过程。比如《后妃传》,作者将对契丹民族历史有重大影响的后妃详细加以记载,而对那些本身事迹不多或对历史没有重大影响的后妃则是择其要者而记之。《后妃传》对太祖皇帝后述律氏、景宗皇后萧氏、圣宗皇后萧氏等对契丹民族历史有重大影响的后妃,不仅叙述其家世、出身、性格,而且对于其参与皇朝政治的行为也作了精彩的刻画。如对景宗皇后萧氏的描绘就很精彩:“后天性忮忍,阴毒嗜杀,神机智略,善驭左右,大臣多得其死力。”“统和年间,举国南征,后亲跨马行阵,与幼帝提兵初趣威虏军、顺安军,东趣保州。又与幼帝及统军顺国王挞览合势以攻定州,余众直抵深、祁以东。又从阳城淀缘胡卢河踰关,南抵瀛州城下,兵势甚盛,后与幼帝亲鼓众急击,矢集城上如雨。复自瀛州抵贝、冀、天雄,南宋惶遽,驾亲幸澶渊,然后为谋主;至遣王继忠通好,及所得岁币,亦后之谋也……此可以知太后专其政,人不畏其幼帝也。是年,帝上后尊号曰睿德神略应运启化法道洪仁圣武开统承天皇太后。”[7]通过这些记载,景宗皇后萧氏在契丹历史上的作用鲜明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外戚传》本来是记载帝王的母族、妻族对历史有重大影响的人物,按照此列传原则,萧奉先应该列在《外戚传》中。但是正如《外戚传》论曰:“汉王诸吕,炎光几曚;唐柄三思,皇运斯厄。今外戚之家,未有不骄奢恃权,驯至于蹙且败也。述律诸人,起兜鍪,连辉赫奕,有累累金印之古封,无彰彰鸱吻之迹,难矣!然考契丹之所以亡,竟不出于外戚之家,岂乱之至匪降自天?时君终当以后族为永鉴欤!如萧奉先诸人是已,别有传”[8]。可见作者之所以没有将萧奉先列入《外戚传》,是因为萧奉先虽有外戚之身份,但其行为事迹却是导致契丹衰亡的一个重要原因。为区别萧奉先与其他外戚,并突出他在契丹衰亡中所起的作用,作者将其放到卷19加以叙述。这样变通地处理史书体裁,而不是固守不变,植根于这样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史为记事之书,事万变而不齐,史文屈曲而适如其事,则必因事命篇,不为常例所拘,而后能起讫自如,无一言之或遗而或溢也”[9]。 叶隆礼很好地处理史书体裁“变”与“不变”的辨证关系。
重视体例,但决不是要使历史来适合体例的规定,而是努力使体例能更好地表述历史的变化。编著史书,不可不讲体例,又不可拘泥于体例。正确的作法,应当是根据所撰史事的实际情况和作者表达编著意图的需要,要有体例而又要对体例作比较灵活的运用,要按实际情形有所调整。清人赵翼很懂得这个道理,他认为:班固《汉书》“于文字之有关于学问、有系于政务者,必一一载之”,此皆“经世有用之文”,不能视为繁冗[10]。《契丹国志》具载原文的篇章主要有:卷二十著录文书,计晋表二:晋出帝降表及晋李太后降表。澶渊誓书二:宋真宗誓书及契丹圣宗誓书。关南誓书三:契丹致宋书、宋回契丹书及契丹回宋誓书。议割地界书二:契丹求地界书及宋回契丹书。卷二十四及二十五裒集游方,计卷二十四,收宋王曾之王沂公行程录及富弼之富郑公行程录;末附余靖之余尚书北语诗及刁约之刁奉使北语诗。卷二十五收胡峤陷北记及张舜民使北记。这些篇章都是作者具载“经世有用之文”的表现,反映了作者能够根据史书记载事件的需要灵活地变通体例。例如卷二十著录文书,详细记载了契丹民族与宋朝之间的外交关系,是研究契丹和宋朝关系的重要资料。蒋复璁曾说及宋辽澶渊之盟“影响了中国思想界及中国整个历史”,澶渊之盟是在意识形态之上的政治务实主义的巨大成功,是宋辽关系的分水岭。它为一个世纪的稳定与和平共处铺平了道路,并通过两个宫廷之间不间断的使团互访得到加强和保障。即使在严重的危机时候,和约仍被遵守,两国从海边到黄河拐弯处的边界被清晰地划界并由双方警惕地守卫,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最重要的是,这一条约取得了非凡的成功,非常有助于整个11 世纪两国的长期稳定和经济与文化的进步。叶隆礼是具有卓越史识的史学家,对澶渊之盟对宋辽关系的重要意义具有清醒的认识,因此在编纂《契丹国志》时将双方交涉的档案史料原文抄录,为后人保存了十分珍贵的第一手史料。“澶渊之盟”是以两国互致誓书的形式出现的,宋对辽的誓书内容是:“维景德元年,岁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七日丙戌,大宋皇帝谨致誓书于契丹皇帝阙下,共遵诚信,虔守欢盟。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人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缘边州军,各守疆界……。自此保安黎谳,谨守封陲。质于天地神祗,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守,传之无穷。有渝此誓,不克享国。昭昭天鉴,当共殛之。远具披陈,专候报复。不宣!”[11]契丹圣宗誓书的内容是:“维统和二十二年,岁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十二日辛卯,大契丹皇帝谨致书于大宋皇帝阙下:共议戢兵,复论通好,兼承惠顾,特示誓书:‘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送至雄州交割。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或有盗贼逋逃,彼此无令停匿。至于垄亩稼穑,南北勿纵搔扰。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掘河道。誓书之外,各无所求,必务协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献,谨守封陲,质于天地神祇,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守,传之无穷,有渝此盟,不克享国。昭昭天鉴,当共殛之。’某虽不才,敢遵此约,谨告于天地,誓之子孙,苟渝此盟,神明是殛。专具谘述,不宣。”[12]澶渊之盟基本解决了宋辽两国的领土争端。至此以后,宋辽两国和平相处,互通友好,边境的农业得以发展,榷场贸易互市不绝,有力促进了两国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澶渊之盟是一个不完全平等的条约,但宋朝有限度的妥协让步又是明智的最佳选择,也基本符合封建历史时期中原王朝与游牧友邦交往的惯例,而且,盟约的签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其进步意义是值得肯定的。难怪清朝藏书家、史学家席世臣在评论《契丹国志》时候,说:“(《契丹国志》)至于宋、辽之交,尤多微意,若澶渊誓书、关南誓书、地界之议、礼物之数,皆详载无遗”[13]。事实上,具载原文为后人保存了非常重要的历史材料,其价值受到后世学者的推崇。
总之,著者在编撰的丰富内涵的发挥和技术上的创新都有所建树,这不仅为更好地记载和表达辽代的客观的历史进程提供了保障,而且为中国传统史学的进一步发展增添了新鲜的内容其修撰过程中在编撰思想、编撰技巧的灵活运用和发挥,体裁、体例的继承和创新,修撰制度和具体运作的规范和改造等方面留下的宝贵经验,都值得我们充分地重视并加以系统的总结。
二、历史文化认同意识与汉化进程
中华民族是具有深刻的历史意识的民族,中国古代史学历数千年而绵延不绝,史家、史著代有新出,史观、史法不断进步,正是这种具有深刻的历史意识的民族特点的反映。这种深刻的历史意识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对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历史认同、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4]叶隆礼撰写的《契丹国志》客观记录了契丹民族的历史发展大势与各族人物活跃于民族交融历史舞台上的生动事迹,复杂的民族关系和相互交往,因而在中国史学史上确立了自己特殊的地位。
《契丹国志》的价值首先表现在它详细记载了契丹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契丹国初兴本末》记载:“古昔相传:有男子承白马浮土河而下,复有一妇人承小车驾灰色之牛,浮潢河而下,遇于木叶之山,顾合流之水,与为夫妇,此其始祖也。是生八子,各居分地,号八部落:一曰祖皆利部,二曰乙室活部,三曰宝活部,四曰纳尾部,五曰频没部,六曰内会鸡部,七曰集解部,八曰奚嗢部。立遗像于木叶山,后人祭之,必刑白马杀灰牛,用其始来之物也。后有一主,号乃呵,此主特一骷髅,在穹庐中”[15],以神话传说的形式叙述了契丹民族的历史。青牛白马故事中乘白马浮土河而下的神人,就是传说中的契丹始祖奇首可汗。《契丹国志·契丹国初兴本末》谓辽朝立奇首可汗及其八子遗像于木叶山,“后人祭之,必刑白马杀灰牛,用其始来之物也”。从这些记载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青牛白马所具有的原始宗教信仰形态下的图腾崇拜性质。在契丹民族的发展史上,阿保机的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历史表明,契丹民族之所以能迅速地完成部落联盟向封建国家的过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可汗耶律阿保机能够在本民族传统游牧经济的基础上,吸收大量汉人,建州县,垦土地,发展农业。阿保机对农耕文化的认同,也为以后契丹民族奠定了观念转变的物质基础。公元915年,在受族内保守势力排挤,被迫交出首领权力时,阿保机称:“我为王九年,得汉人多,请帅种落,居古汉城,与汉人守之,别自为一部。”[16]表明阿保机对汉民族文化已有了明确的认同意识。在此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公元916年,阿保机抛弃推选可汗的旧制度,登极皇位,完成了从部落联盟向封建国家的过渡。从此以后,契丹人开始更积极自觉地吸取汉文化:公元918年,阿保机诏建孔子庙;公元921年,诏定法律,正班爵,并向自己认同的主体文化区扩张。阿保机的利用韩延徽,康默记,韩知古等收容汉人,开发荒地,建立汉城,扩大国家的组织。其中如韩延徽者,作为幽州刘氏政权的使者被阿保机扣留,后来却成为他的心腹之臣,“延徽始教太祖建牙开府,筑城郭,立市里,以处汉人,使各有配偶,垦蓻荒田。由是汉人各安生业,逃亡者益少。契丹威服诸国,延徽有助焉。”[17]《契丹国志》的作者也对其赞叹曰:“方延徽屈身牧圉,微述律后一言,终其身夕阳牛背间耳。城郭宫室,谁其画之?威服诸番,谁其翼之?太祖之兴,延徽有力焉。”[18]在制度建设方面,也从建国初的“仪法疏阔”,到任用汉人韩知古“援据故典,参酌国俗,与汉仪杂就之”,呈现认同、吸收不断深入的进程。 随着与汉民族的交往日深,契丹民族各阶层对汉文化的认同也不断自觉。辽代前期,契丹统治者对汉文化的态度,是利用多于接受,即为了有效地统治汉民而不得不宣扬儒学,《契丹国志》中所载“阿保机善汉语”,但却对人说:“我解汉语,历口不敢言,惧部人效我,令兵士怯弱故也。”在这一态度影响下,辽代境内儒学的传播,教育的发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仅局限于燕云汉民居住地区,不过这种情况到辽代中期就有了极大的改变。辽太宗还在南京设“太学”,为南京士子提供就学之所。由此幽州入辽后,文化教育事业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不断的发展,“人多技艺,秀者学读书,次者习骑射”[19],使幽州成为辽境内文化教育最为发达的地区。辽圣宗于统和元年(983年)即位,随即通过整治官吏,改革劣政,宽赋减税,稳定了政局,基本消除了辽世宗、穆宗和景宗时期契丹贵族篡位叛乱不绝的局面;同时在境内进行封建化改革,使其更为注重对汉文化的吸收。统和二十二年(1004年)底,辽、宋间订立了“澶渊和盟”,结束了辽、宋之间数十年的战争,使辽代社会经济大为发展,加快了辽代封建化的进程。在和平环境中,随着辽、宋双方外交使节往来和民间交往的增加,辽代朝野逐渐形成一种“学唐比宋”(学习唐朝、比美宋朝)的风气。学唐的目的在于比宋、超宋,为达此目的,就必须全面、深入地了解和学习中原文化思想等,如辽圣宗曾“诏汉儿公事皆须体问南朝法度行事,不得造次举止”[20],以促进契丹社会的向更高阶段发展。其结果是契丹社会在进行封建化的同时,全面接受汉文化,并在契丹社会上形成尚文崇儒的一代风尚,由此使辽圣宗、兴宗时期成为辽代儒学广为传播、学校教育制度全面建立发展时期。史载辽圣宗的汉文化修养颇高,“道释二教,皆洞其旨;缕缕音声,特所精彻。……又喜吟诗,出题诏宰相已下赋诗,诗成进御,一一读之,优者赐金带。又御制曲百余首”[21]。辽圣宗常以儒家的政治学说为指导思想,“亲以契丹字译白居易《讽谏集》,召番臣(即契丹大臣)等读之”[22]。辽圣宗之子兴宗也“好儒术”,诏令“译诸书”,大臣萧韩家奴“欲帝知古今成败,译《通历》、《贞观政要》、《五代史》”为契丹文,供辽兴宗与契丹贵族习读。于是,“强天下者,儒道;弱天下者,吏道。……崇儒道,则乡党之行修;修德行,则冠冕之绪崇”的儒家传统治术[23],成为辽代居于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儒学的忠孝等道德观念,逐渐为契丹人所接受,成为其道德规范。
契丹民族的汉化还表现在吸收中原民族的科举制度和伦理道德。辽代在统和年间,颁行《五经》,兴建学校,开设贡举,选举官吏。对辽代科举制度,宋人叶隆礼在《契丹国志·试士科制》中有较详细的介绍:科举“制限以三岁,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时有秀才未愿起者,州县必根刷遣之。程文分两科,曰诗赋,曰经义,魁各分焉。三岁一试进士,……殿试,临期取旨。圣宗时,止以词赋、法律取士,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24] 科举取士扩大了辽代统治集团,促进了辽代文化教育的发展和普及,为儒学的进一步传播奠定了基础,“故中朝声教,皆略知梗概,至若营井邑以易部落,造馆舍以变穹庐,服冠带以却毡毳,享厨爨以屏毛血,皆慕中国之义也。”[25]从而给予辽代社会风俗习尚和文化礼仪制度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儒学在辽境内的传播更为扩展和深化,其所倡导的忠孝节义等汉族封建传统道德观念,也逐渐为契丹人所认同,成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辽初,上下等级观念不严,如大将麻答随辽太宗入汴京,为安国节度使、中京留守,“出入或被黄衣,用乘舆,服御物,曰:‘兹事汉人以为不可,吾国无忌也。’又以宰相员不足,乃牍冯道判史馆、李崧判弘文馆、和凝判集贤、刘煦判中书,其僭妄如此”[26]。由此使辽代前期的政局动荡,叛乱谋篡者不绝,辽世宗、穆宗都死于非命。但随着儒学所倡导的忠孝等道德伦理观念为辽代社会所普遍接受,辽代专制统治也因此得到不断的强化,辽道宗时还“定吏民衣服之制”,规定“除护卫士,余不得佩刀入宫,非勋戚后及夷离堇、副使、承应诸职事人不得冠巾”,严格上下等级制度,于是辽初较为普遍的僭妄现象,在辽中期后不再重视,皇权较前大为固。
宋辽金元是民族重新组合的大时代,其深度和广度超过隋唐。在这一次民族重新组合中,汉族在经济上文化上的力量继续占有优势,不断地对其它各族人民施加影响。[27]契丹民族与中原政权交往的直接成果就是促进契丹政权更进一步地吸收中原王朝中不少业已成熟的制度因素,在保持其本身既有习俗的基础上融入诸多汉人典章制度的内容,为后来的金和元朝乃至清代的统治提供了参照。根据《契丹国志》记载,辽代行政系统中有所谓的南面官,其中的四京京官,如上京的盐铁使司、东京的户部使司、中京的度支使司、南京的三司使司,还有东京军巡院、中京文思院、南京栗园司等,都与汉家制度无异;至于南面方州官,冠以节度,承以观察、防御、团练等使,分以刺史、县令,也略如唐制。可见契丹在与中原交往过程中,由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主要管理汉人的一套系统,这与其北面官系统构成了完善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行政机构。此外,辽政权对汉律也给予一定的采用和吸收。如《圣宗纪》载:统和元年,大臣以太后预政,枢密请诏北府司徒颇德译南京所进律文,从之;十二年,诏契丹人犯十恶者依汉律等。从当时大臣对辽主所进之言,如张砺向辽太宗奏称:“今大辽始得中国,宜以中国人治之,不可专用国人及左右近习。苟政令乖失,则人心不服,虽得之亦将失之”,又言:“此国家大体,安危所系,吾实言之”[28],可以反映出契丹统治者实行的以汉治汉统治政策的基本思路,这个思想对以后的金、元、清王朝的统治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契丹民族盛衰的经验总结
叶隆礼在《经进契丹国志表》中说:“其契丹国自阿保机初兴,迄于于天祚之亡,立统乘家,凡二百余载。臣奉勑命,谨采摭遗闻,删繁剔冗,缉为契丹国志以进。浅短自惭,笔削莫措。尊王而黜霸,庶几有备于将来;外阴而内阳,益宜永鉴于既往。”[29]总结契丹皇朝盛衰成败的经验教训,以为宋朝之“资鉴”,是叶隆礼撰述《契丹国真》的宗旨之一。
在契丹民族历史上,辽太宗耶律德光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在政治方面他完善了从阿保机开始的官制,使之系统化。他还使契丹的领土继续扩大,使契丹走向了强盛时期。他在位期间,契丹的经济也有了较大的发展。此外,契丹的本民族文化也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辽太宗对于辽朝的贡献较大的要数对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了。辽太宗将后晋的一整套汉族官制带到了辽国,加上原来阿保机时期确立的官制,终于使辽的官制在部分汉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民族官制。会同元年( 938 年),晋献十六州图籍,初步调整了统治机构和官号,改皇都为上京,府名临潢。升幽州为南京,南京为东京,升北、南二院及乙室夷离堇为王,以主簿为令,令为刺史,刺史为节度使。二部惕隐为司徒,达剌于为副使。置宣徽、阁门使,控鹤、客省、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判官、文班牙署、诸宫院世烛(侍中)、马群、遥辇世烛,南北府、国舅帐郎君官为敞史,诸部宰相、节度使帐为司空,二室韦闼林为仆射,鹰坊、监冶等局长官为详稳。调整后,五院、六院、乙室部地位提高,以便加强对十六州地区的控制和监督;在部落组织中引入了汉官名号;增加了负责监督、礼仪、对外交往方面的机构和官员。在南京所辖州县,“置百官,皆依中国,参用中国之人”。从而向南、北面官制的形成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契丹统治者没有改变十六州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而是因其故俗袭其旧制,选拔汉族人士治理,于是在燕云地区首开科举,选拔人才,也为汉族士人提供了入仕之途。十六州是先进的农业区,农业、手工业、商业都很发达,它的并入增强了辽朝的经济实力,直接推进了契丹社会和辽政权的封建化进程。在建立官制的同时,他还利用石敬瑭,寻找机会进攻中原地区。936年11月,契丹帝谓石敬瑭曰:“吾三千里来赴难,必有成功。观汝器貌识量,真中原之主,吾欲立汝为天子。”敬瑭辞让数四,将吏复劝进,乃许之。契丹帝作策书,命敬瑭为大晋皇帝。自解衣冠授之,筑坛即位。割幽、蓟、瀛、莫、涿、檀、顺、新、妫、儒、武、云、应、寰、朔、蔚十六州以献契丹,仍许岁输帛三十万匹。制改长兴七年为天福元年。勅命法制,皆遵明宗之旧。以赵莹为翰林学士承旨,桑维翰为翰林学士、权知枢密使事,刘知远为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客将景延广为步军都指挥使。立晋国长公主为皇后[30]。胡文定公曰:“石敬瑭之罪在不助愍帝。苟以愍帝失国,则当尊奉许王,不为卫州之事,而归夺国弒君之恶于从珂,兵以义举,名实皆正,则其德美矣。乃急于近利,称臣契丹,割弃土壤,以父事之,其利不能以再世,其害乃及于无穷。故以功利谋国而不本于礼义,未有不旋中其祸也”[31]。被后人所谴责的主要是割让土地,不仅使中原失去大片领土,而且使契丹轻易占领了长城一带的显要地区,此后,契丹便可以长驱直入直到黄河,中间没有了抵抗的天然屏障,为中原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所以,叶隆礼在总结辽太宗在位期间的经验教训时,指出:“太祖之兴,燎灰灼原矣!太宗继之,承祖父遗基,擅遐陬英气,遂登大宝,诞受鸿名。然石郎之消息,乃中原之大祸。幽、燕诸州,盖天造地设以分番、汉之限,诚一夫当关,万夫莫前也。石晋轻以畀之,则关内之地,彼扼其吭,是犹饱虎狼之吻,而欲其不搏且噬,难矣。遂乃控弦鸣镝,径入中原,斩馘华人,肆其穷黩。卷京、洛而无敌,空四海以成墟。谋夫虓将,卒莫敢睨,而神州分裂,强诸侯代起为帝,亦莫之究矣。”[3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尊王黜霸”的历史观念。正是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作者对石敬瑭割让幽、燕16州之地对中原地区所造成的危害作了深入的分析。
叶隆礼还把封建帝王的德行与皇朝盛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帝王的表现关系到政治的清浊、朝代的兴衰。他说:“前史尝云,创业易,守成难。吾于世宗益信。世宗地居上嗣,运属乐推,兵威不戢,关河流毒。自谓荒淫无妨,而不知诸部之心离;自谓专欲可成,而不知萧墙之衅启。三十余年血战之基业,而继继承承乃若此,守成之难,不信然欤!” [33]又说:“英睿腾风,戎马交驰而不足;耽酣愒日,祸败沦胥而有余。太祖奋自遐陬,虎视中原;太宗伟度英资,关河拱手,一何壮也!一再传之后,世宗以声色覆于前,穆宗以荒淫履其辙。介冑脱诸房帷,衅端生于肘腋,一何怯也!本其骄心纵欲,醉色游畋,败亡之涂,如出一手,岂阴山异气之所韫抱于英灵者,至兹少歇欤?不然,何以若斯其昏昏也!”[34]作者将辽世宗和辽穆宗的“荒淫”和“专欲”视为契丹民族祖宗基业衰败的原因,在他看来,统治阶级的行为对朝廷的治乱安危有着直接的关系。事实上,契丹民族衰败的原因,主要不在女真族的崛兴,而是以契丹朝廷为代表的贵族集团的腐败。辽圣宗以后的兴宗、道宗、天祚三朝,契丹贵族的腐败一朝甚于一朝。腐败最集中表现在崇佛耽乐,不惜国力民赀,造成国势衰弱,民不聊生;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恤社稷安危,争权夺利,互相残杀,造成统治集团猜忌倾轧,分崩离析。契丹国中叶以后的君主,不以勤政取信于民,却把有限的货财肆意挥霍,境内遍造寺观,企图通过崇佛迷信活动来麻痹人民,维持其统治。兴宗初即位。由母肖太后执政。她“淫威肆行,刑政弛紊”。兴宗亲政后,先“召僧论佛法”,继以铸银佛像于开泰寺,又以城邑与其弟重元赌博连输几座。道宗当政,不仅出现一日祝发为僧尼者3000余人、“饭僧尼三十六万”,而且授园释、法钧二僧皆守司空,并请僧“设坛于内殿”。1059年(辽清宁五年),又令修大吴天寺,费18万贯,后重修造塔又费10余万贯,总计在33万贯上下。1067年,朝廷下旨征户部欠款,全国才44万,可见耗费之巨。道宗晚年昏愚至极,用人不能自择,竟令各掷骰子,“以采胜者官之”。降至天祚,其昏庸更超过祖辈。初登位,即“放戒于内庭”,寄佛保佑。在位期间,嬖幸用事,委任非人,而自己又不省政事,好畋猎,沈溺于声色犬马之中。当阿骨打进攻宁江州,仍在庆州射鹿,闻之竟“不介意”。至1121年(保大元年)女真兵攻克上京,年年丢城失地,而他仍狩猎如常。特别在出现贵族耶律章奴之变、金兵已取辽东京地、境内人民纷纷起义的1117年(辽天庆七年),竟七月猎秋山,八月猎狘斯那里山,9月猎辋子山,不恤国政达于极点。所以,作者尖锐地指出;“前史称一秦既亡,一秦复生。天祚之阿骨打,即唐季之阿保机也。大势既去,则泾波浊流;适丁斯时,则人事冥合。方契丹之初,起自阿保机,同光酒色之祸,每每鉴为覆辙。数世后,游畋射猎,虽或有之,而四时迁徙,迄未尝有定制。内耗郡邑,外扰邻封,以至捕海东青于女真之域,取细犬于萌骨子之疆,内外骚然,祸乱斯至。重以天祚不道,禽色俱荒,嬖幸用事,委任非人,节制孱庸,部曲纷扰。强盗在门,宁舍婴儿之金;虎狼出柙,谁负孟贲之勇。观夫孱主,可谓痛心!然存亡迭代,亦冥符不偶欤?”[35]从这些议论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封建帝王因循怠惰、荒淫无耻的强烈不满。叶隆礼以敏锐的视角,在史著中大量记载了这方面的材料,反映了作者对现实问题的关注。
参考文献:
[1]苏天爵《三史质疑》谓:叶隆礼、宇文懋昭为辽、金国志,皆不及见国史,其说多得于传闻。盖辽末金初,稗官小说中间,失实甚多,至如建元、改号、传次、征伐及将相名字往往杜撰,绝不可信。(《滋溪文稿》卷25)
[2]钱曾:《读书敏求记》卷二之上,1825年海山仙馆丛书本。
[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1史部6:“特诸家目录所载,若辽庭须知、使辽图钞、北辽遗事、契丹疆宇图、契丹事迹诸书,隆礼时尚未尽佚,故所录亦颇有可据……惟其体例参差,书法颠舛。忽而内宋,则或称辽帝,或称国主;忽而内辽,则以宋帝年号分注辽帝年号之下。既自相矛盾。至杨勋劫父叛君,蔑伦伤教,而取胡安国之谬说,以为变不失正,尤为无所别裁。又书为奉宋孝宗敕所撰,而所引安国说,乃称安国之谥。於君前臣名之义,亦复有乖。今并仰遵圣训,改正其讹,用以昭千古之大公,垂史册之定论焉。”
[4]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首《经进契丹国志表》,嘉庆二年扫叶山房刻本,下同。
[5]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9。
[6] 白寿彝:《史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5页。
[7]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3《后妃传》。
[8] 叶隆礼 ;《契丹国志》卷14《外戚传》。
[9] 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一《书教》。
[10]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汉书多载有用之文》,清光绪三年刻本。
[11]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0。
[12]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0
[13] 席世臣:《契丹国志扫叶山房校刻本》卷首。
[14] 瞿林东:《中华文化通志·史学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页。
[15]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太祖纪》。
[16]叶隆礼:《契丹国志向》卷1《太祖纪》。
[17]叶隆礼:《契丹国志卷》卷16《列传》。
[18]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6《列传》。
[19]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2《四京本末》
[20]《契丹国志》卷7《圣宗纪》
[21]《契丹国志》卷7《圣宗纪》
[22]《契丹国志》卷7《圣宗纪》
[23]《契丹国志》卷19《马保忠传》
[24] 《契丹国志》卷23《试士制度》。
[25]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引路振《乘轺录》
[26]《契丹国志》卷17《麻答传》
[27] 白寿彝:《中国通史·导论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页。
[28] 《契丹国志》卷17。
[29] 《契丹国志》卷首《经进契丹国志表》。
[30] 《契丹国志》卷2《太宗嗣圣皇帝上》
[31] 《契丹国志》卷2《太宗嗣圣皇帝上》
[32] 《契丹国志》卷3《太宗嗣圣皇帝下》
[33] 《契丹国志》卷4《世宗纪》
[34] 《契丹国志》卷5《穆宗纪》
[35] 《契丹国志》卷12《天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