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湘军是一支针对绿营腐败进行军事体制改革而层层招募、层层隶属的军队,它虽然克服了绿营的许多弊病,却形成了各系备派和下级只服从直接上级因而难以统一指挥的格局。曾国藩作为湘军的最高统帅,之所以能对湘军指挥自如,主要是因为他在忠廉恕等方面的道德践履和因此而形成的人格魅力。
关键词:曾国藩;湘军;道德践履;人格魅力
清王朝依靠八旗兵定鼎中原。但入关后八旗兵逐渐腐败,到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时,已不可用,只好依靠改编的汉人部队即绿营。绿营在乾隆年间也和八旗兵一样腐败。到嘉庆年问,历时九年的川陕白莲教起义,就是依靠团练才镇压下去。咸丰初年太平天国革命爆发,清王朝也只有继续依靠地方武装,任命团练大臣办团练。曾国藩就是咸丰帝任命的在湖南办团练的大臣之一。后来湖南的团练由曾国藩统帅出省作战,发展成为湘军。
曾国藩对绿营的腐败有深刻认识,他说:“以今日绿营之习气,与今日调遗之成法,虽圣者不能使一心一气,非别树一帜,改弦更张。断不能办此贼也。”(《曾国藩全集》第21卷第186页,岳麓书杜,1994年版)曾国藩彻底否定了绿营。按照新的建军机制组建湘军:由统帅挑选营官。营官挑选哨弁,哨弁挑选什长,什长招募勇丁。曾国藩把这种方式组建的湘军比作“统领如根,由根而生枝叶,皆一气贯通。”(《曾国藩全集》第10卷第6323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由于层层招募,组成“这棵树”的是利害相关、思想相通、地域相同、社会关系相近的人。维系“这棵树”生存的不是普通军队的组织纪律。而是家族、亲朋、师生关系。湘军的招募制,使“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受其么惠。”(《曾国藩全集》第10卷第6323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湘军还有另一条原则,如果统领、分统、营官去位,其统部队一般要解散。由新统领或新营官去重新组建。这就使得湘军各护其长。心怕头头去位后在重新组建中地位降落影响前程,甚至被斥退失去升官发财的机会。湘军的这种建制,虽然克服了绿营的许多恶弊,但也因层层招募、层层隶属,造成只听命于直接长官而难以统一指挥的困难。
然而,湘军的这种建制,并没有影响曾国藩作为最高统帅的统一指挥。如果不是这样,湘军就不能镇压太平天国,清廷也就不会对曾国藩既恨且忌。李鸿章在《曾国藩神道碑》说:“公治军,谋定而后动,折而不挠,重如山岳。诸将化之,虽离公远去,皆遵守约束不变”。这话并非溢美。曾国藩不仅在军时将士听从他的指挥,即使守制离开了军队,清廷的命令他们可以不听,但曾国藩“一纸千里赴急”。(引自朱安东《曾国藩传》第333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
湘军将士之所以听从曾国藩的指挥。其原因当然是复杂的,如他见识远大、高人一等的战备眼光使人折服,如他的政治地位具有领衔奏事保举官员的权力而使人随从,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的道德践履,是他的以德感人。对此不论是曾国藩同时代的人,还是后人,都有颇为一致的评论。如作为曾国藩幕府中的“通今之才”容闳。他在《西学东渐记》中评论说:“曾文正为中国历史上最著名人物,同辈莫不奉为泰山北斗。……平定此大乱,为事良不易,文正所以能指挥若定,全境肃清者,良以其才识道德均有不可及者。”
世界上对人征服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外力控制,威逼加利诱,它凭藉的是权势;一旦权势衰退,这种征服便化为乌有。另一种是内心征服,使人心悦诚服,它凭藉的是高尚人格,是道德感动。曾国藩以他的道德践履和高尚人格去感动湘军将士,使他们心悦诚服地听从他的指挥。湘军将士特别是那些学养深厚的将士,无论心腹与否,无不奉曾国藩为道德圭臬。李鸿章、容闳、薛福成、黎昌庶这些心腹知己自不必说,即使与他有隙甚至交恶的李元度、左宗棠也莫不如此。曾国藩逝世,与之交恶的左宗棠挽曰:“谋国之忠,知人之明,自愧不如元辅;同心若金,攻错若石。相期勿负平生。”李元度数次为曾国藩所参,曾国藩逝世,他长歌当哭,撰文祭曰:“生我者父,知我者公。公之如我。地拓海容。”郭松林的一首挽联则更具体地表现了曾国藩以德感佩湘军:“伟业冠古今,满而不溢,高而不危,统求国计民生,先忧后乐;荐贤遍天下,功则归人,过则归己,若论感恩知己,异口同声。”
以德感人,这种征服是情感的征服,是内心的诚服,这种征服后来被生于韶山开创了一个新时代的伟人毛泽东称为“大本大源”。正因为它是“大本大源”。所以是最强大的、最持久的。曾国藩“德业文章,炳耀环宇”,不仅在当时“虽妇孺亦感佩其为人”;(龙梦孙《曾文正公学案序》,《曾文正公学案》)即使在今天,其高尚人格也使人感动至深。曾国藩以德御军。其高尚人格的道德践履是多方面的,择其要者述之,主要是“忠、恕、廉”。
忠是理学最高的道德准则。理学认为。道德伦理是理的体现。理,“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刘元承编《二和遗书》卷十六)曾国藩发挥说:“以身之所接言,则有君、臣、父、子,则有仁、敬、孝、慈,其必以仁敬孝慈为则者,性也;其所以纲维乎五伦者,命也。”(《曾国藩全集》第14卷第133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作为理学家的曾国藩,忠无疑是他践履的最高道德准则。早在京官时期。严格深厚的理学修养就使他从谋求个人和家庭的发展升华到了谋求国家发展挽救清朝倾堕的境界,冒死上“三疏”,为国忘身忘家就是明证。太平天国爆发,清帝国风雨飘摇,是忠使他以一介书生投入血与火之中,组建了湘军与太平天国作殊死斗争。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曾国藩对清帝国的忠集中体现在“三个不顾”。
不顾性命。曾国藩墨从戎,从荷叶塘踏上赴团练大臣任的第一步,就下定了效命疆场的决心。就任长沙,曾国藩在《与州县公正绅耆书》中就发表就职宣言:“国藩奉命以来,日夜悚惕。自度才能浅薄,不足谋事,唯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君父,即以藉以号召吾乡之豪杰,”以后,曾国藩曾多次表白誓死效忠的心迹。曾国藩对清王朝的忠,不仅表现在疆场视死如归,更表现在他为朝廷的根本利益而不顾性命屡屡对抗旨意。咸丰三年,衡阳练兵未就,咸丰帝就催迫出师,曾国藩几次抗旨。即使在咸丰帝震怒的情况下仍冒死上疏陈述不能立即出师庐州的五条理由。咸丰八年,曾国藩再次墨从戎,为坚持“重扼上流”的战略方针。曾国藩又一次抗旨。事实证明,如果不是曾国藩屡屡抗旨,或者是羽毛未丰就从衡阳贸然出兵,或者是放弃“重扼上流”的战略决策,太平天国后的清朝历史或许就要重写了。王安定在《湘军记》中曾评曾国藩成功在于“坚决不动摇,排众意而孤行己意,其成功亦卒以此,由学力胜也。”在这里,王安定只讲了原因的一部分,曾国藩的成功不仅在学力,还在忠心。没有忠心,没有把国事看作家事的精神,曾国藩是断不会屡屡抗旨的。
不顾名声。作为一个正直的士大夫。作为一个理学家,名声的重要不亚于生命甚至高于生命:为捍卫名誉而放弃生命的事,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比比皆是。曾国藩就曾说过:“然君子爱惜名声,常存水渊惴惴之心,盖古今因名望之劣而获罪者极多,不能不慎修以远罪。”(《曾国藩全集》第20卷第841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然而曾国藩为挽救清朝危亡。往往置个人名声于不顾。为镇压湖南农民起义,他杀人如麻,落了个“曾剃头”的恶称。针对官场优容苟安、不白不黑、置国事不顾的情况。曾国藩不惜落侵官越权之恶名。衡阳练兵未就,咸丰帝命他出兵拯救安徽,曾国藩抗旨,致使座师、湖广总督吴文死事。这更要负忘恩负义的骂名。后来曾国藩办天津教案。他谋国安危不顾讥议纷起,不顾损害镇压太平天国而获得的隆誉,不顾卖国贼的骂名。正是为履行忠这一最高道德准则而不顾个人名声的继续和集中体现。
不顾疑忌。清王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对汉人实行严密防范的既定政策,从来不轻易授汉人以实权。对曾国藩也是如此。清王朝对曾国藩是既利用又疑忌。咸丰四年。曾国藩克武昌,咸丰帝在屡闻败奏的情况下闻此捷报十分兴奋,一喜之下赏给曾国藩一个二品顶戴,署湖北巡抚。当时一军机大臣对咸丰说:“曾国藩以侍郎在籍,犹匹夫耳。匹夫居闾里一呼,蹶起从之者数万人,恐非国家之福也。”咸丰帝王将相闻此言“默然变色者久之”,(薛福成《书宰相有学无识=》,《庸庵全集·庸庵文续编》下卷第7页)终于收回成命,曾国藩因此客位虚悬。处在既要筹措军费又无实权的尴尬境地。后来曾国藩欲以守制挟请地方实权。然清廷在局势好转的情形下竟顺水推舟,允准曾国藩守制。直到咸丰十年,江南大营再次被击溃,在无兵可用的情况下,才给曾国藩加兵部尚书衔,署理两江总督。清廷虽然授给了曾国藩实权,但对他既利用又防范的政策没有改变,仍用各种方法加以抑制。或者利用湘军派系。如在左宗棠与曾国藩不和而袒左抑曾;或者利用督抚矛盾。如在沈葆桢与曾国藩争厘金而袒沈抑曾。攻克天京时,更是借天京金库和幼天王逃走事对浴血奋战的曾国荃严厉呵斥。以通过抑荃以抑藩。曾国藩本人对清廷对他的这种防范抑制态度自然有深刻的感受和认识,当他听到湘军攻克天京的消息后,绕室彷徨,彻夜不眠。自己效忠的政权竟对自己百般猜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与悲剧。即使是这样,曾国藩仍未改其初衷,他对忠这一最高道德准则的践履仍是那样的沉溺与执着。
矢忠君国本是湘军的群体意识,特别是高级将领的群体意识。曾国藩作为湘军统帅,他对忠这一最高准则的践履。无疑会使湘军将领乃至整个湘军将士的矢忠意识得到强化。感动和激励他们为拯救面临灭顶之灾的清王朝而效命。胡林翼为曾国藩的忠心所感动,他开府湖北握有地方实权。对曾国藩有求必应。无所顾惜。郭嵩焘感叹:“曾公意求有益于天下大局,其视此身如鸿毛,不自今日始也。”罗泽南说:“天苟未亡本朝,此老必不死。”(引自孟易醇《曾国藩传》第134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曾国藩效忠君国不仅感动着湘军将士,也感动着湘军以外的许多官僚,如广东花县人骆秉章。靖港之战,湖南臬台商量,请骆秉章劾奏曾国藩,骆秉章回答说:“不可,国藩谋国甚忠,当静待之。”(印章鸾《清鉴》下册第64,7页)后来湖南成为湘军后方和军需基地,骆秉章发挥了重要作用。
恕是儒家最重要的伦理原则。《论语·里仁》记载:“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己矣。’”《论语·卫灵公》记载:“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曾国藩作为一个理学家。不但继承了儒学恕的思想,而且从理学高度对恕进行了更深刻的阐述,他说:“凡人之生,皆得天地之理以成性。得天地之气以成形,我与民物,其大本乃出一源。若但知私己。而不知仁民爱物,是于大本一源之道已悖而失之矣……孔门教人,莫大于求仁,而其最切者,莫要于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数语。”(《曾国藩全集》第20卷第1394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曾国藩在这里把设身处地的待人原则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这一原则是他终身恪守的。在统帅湘军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他就是通过践履这一道德原则来处理与同僚与部属以及与各方面的关系。从而把他们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曾国藩这一时期对恕这一道德原则的践履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宽容。最能体现曾国藩宽以待人的,是他与左宗棠的关系。左宗棠,湖南湘阴人,恃才傲物,自称“今亮”;但屡试不中,居乡里,四十一岁才人佐湖南巡抚张基亮。锋芒毕露而又科场失意的左宗棠对为人拙诚、科场得意、官运畅通的曾国藩很是轻视。他们那时虽非同僚却是同乡,见面时常有龃龌。传说,曾国藩见左宗棠为妾洗脚,笑日:“为如夫人洗足”。左宗棠反唇相讥:“同进士出身”。有一次。曾国藩出一上联:“季子才高,与吾意见常相左”,把“左季高”三字嵌了进去;左宗棠对下联:“藩侯当国,问他经济又何曾”。语涉鄙夷。这些虽是传言,却也反映了二人的早期的不谐关系。但曾国藩对左宗棠一直是宽宏大量,不计前嫌。左宗棠的大器晚成,终于出将入相,离不开曾国藩的保荐之功。
左宗棠曾为巡抚骆秉章代拟奏折,劾请将私役兵弁、挪用公款的樊燮撤职查办。樊燮向湖广总督官文反告左宗棠为劣幕,咸丰帝密令官文:如左宗棠有不法情事,可即就地正法。咸丰十年,左宗棠被迫离开骆秉章抚幕。后来因胡林翼、骆秉章上疏又得肃顺进言,案子才得以了结。这时左宗棠只得投向驻军宿松的曾国藩,曾国藩热情地接待了他。不久,奏准左宗棠以四品京堂候补随同帮办军务。曾国藩又让左宗棠回乡募勇开赴江西战场,让他掌握军事实权。几个月后,曾国藩上奏左宗棠战功,使他晋升为三品京堂;成丰十一年,又奏准改襄办军务为帮办军务。第二年,又奏请左宗棠为浙江巡抚。不久,左宗棠被任命为闽浙总督,从此与曾国藩平起平坐。要知道,三年之中曾国藩对左宗棠四次举荐,使他从一个被诬告走投无路的士子一跃而为封疆大吏,这是在二人存在嫌怨的情况下进行的。
二是自省。反躬自省的道德修养,曾国藩在做京官时就狠下了一番功夫。与人有隙,不管是友人、仆人还是家人,他都是从自己这方面找原因,都是反省自己。到了统帅湘军与太平天国作战的时候,更是把反省精神推及治国平天下。对于处理湘军与地方的关系,曾国藩总是告诫部下。军队要主动。如他告诫蒋学凝说:“地方官挟嫌构衅。在所不免,然军营每至各县,其初须力禁骚扰,其继须奖借官民。若既不禁骚扰,又不能奖借,而反苛责之,怨詈之,则官民之责我骂我。百倍于军中之责彼骂彼。”(《曾国藩全集》第13卷第300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而最能体现曾国藩自责精神的。还是他处理江西巡抚与他争厘金的事。
湘军是一支自筹军饷与太平天国作战的部队,曾国藩曾几次言及。湘军不难及筹兵而难在筹饷。曾国藩客位虚悬的艰难主要也是难在筹饷。他与地方的矛盾主要也是因为筹饷引起的。咸丰十年曾国藩任两江总督后。客位虚悬的问题总算得到了解决,但由于长年战争,满目疮痍,军饷的筹措仍十分困难。到同治元年围攻天京时,曾国藩所统湘军已达12万,每月食米需5万多石,而这时米价昂贵,每石米银价已在白银3万两之外。曾国藩筹措军饷十分焦急。但就在这时,却发生了江西巡抚沈葆桢与他争厘金的事。
同治元年十月,沈葆桢奏准截留江西漕折银5万两,又将九江的关洋税截留。而这时湘军已发生因无饷溃逃的事。同治二年,沈葆桢再次截留江西厘金,而这时正是攻破金陵前两个月的关键时刻。而“营中竟有食粥度日者”(《曾国藩未刊信稿》第213页)曾国藩担心因缺饷哗变而功亏一篑,万不得已才上《沈葆桢截留江西牙厘不当仍请由臣照旧经收饷摺》,在摺中列举了沈葆桢截留江西厘金不当的三条理由:
1、江西军饷状况优于湘军,江西发八成,湘军只发四成;江西欠饷五个月。湘军欠饷十六七个月不等。
2、按权属,巡抚应由总督节制;按事属,厘金应由总督直接主持。
3、按情状,在军事危急之际,同寅应患难相恤,有无相济。
沈葆桢与曾国藩争厘金。完全是沈葆桢不顾情理、恃才做上引起的,曾国藩没有过错。即使是这样,曾国藩仍然反省自己在这件事上的急躁。在同治元年九月十四日和十八日的日记中他描述自己的焦急心情后内省道:“皆由平日于养气上欠下功夫,故不能不动心”;“实则处大乱之世,余所遇之僚属尚不十分傲慢无理,而鄙怀忿若此。甚矣,余之隘也!余天性偏激、痛自刻责惩治有年,而有触即发,仍不可遏。殆将终身不改矣,愧悚何已!”
三是自悔。曾国藩被湘人称为“乡圣”,但它到底不是圣贤。他虽然待人宽厚。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也有过头的时候,如他几次参奏李元度。人非圣贤,敦能无过?一个道德修养高深、道德践履踏实的人与一般人的区别。不在于有无过错,而在于对于过错的态度。曾国藩对于参奏李元度之悔,从另一个方面表现了他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恕的道德原则的践履。
曾国藩曾三次参奏李元度。第一次是咸丰十年的徽州之失,因曾国藩的参奏,李元度被革职微宁地太广道之职。革职后,李元度不经请示,径自回乡招募了一支千多人的队伍。取名叫“安越军”。咸丰十一年五月,李元度因率安越军援鄂有功,经总督官文、巡抚胡林翼奏请,赏还按察使原衔;旋入江西有功,经巡抚敏科奏请加赏布政使衔;这年九月,因浙江巡抚王有龄许诺官升藩司,李元度不顾胡林翼劝阻,改换门庭,投向王有龄,同治元年正月得补浙江盐运使兼布政使。二月又擢升浙江按察使。就在李元度擢授浙江按察使的上谕发出后的第十九天即二月二日,曾国藩第二次参奏李元度虚报战功、援浙不力,结果使从厄运中解脱、苏复的李元度再罹恶运。被革除新授的官职交左宗棠差遣。这年的五月十七日,曾国藩在参奏“私行远扬”的陈由立和贪生怕死、扰乱地方的总兵郑魁士的同时,参奏李元度和郑魁士一样。都是薄有时名、轻于去就。
曾国藩参奏李元度失之过严,有违恕道。首先,李元度并非一个朝秦暮楚、背信弃义之人,他之所以投向王有龄,是因为他急于走出厄运。不是对曾国藩情感上的背叛,这从后来他与曾国藩交往以及为曾国藩所作的挽联可以看出。其次,李元度有功于曾国藩和湘军,这正如曾国藩在“三不忘”中所育,在曾国藩的几次困境中。李元度都给了他可贵的支持。再次,带兵非李元度所长,但咸丰十年强之带勇的正是曾国藩自己,徽州失守曾国藩也难辞其咎。第四,李元度虽然措军不当,但守徽州身先士卒,“身卧城头,竭力堵御”,绝非贪生怕死、弃城逃命的郑魁士之流。
对于那样严厉参奏李元度特别是把他与陈由立、郑魁士一同参奏。曾国藩后来十分后悔。随着地位的越来越显赫,这种后悔的心情也越来越强烈。同治四年曾国藩在《加李翰章片》中写道:“次青之事,鄙人负疚最深。在军十年,于患难之交,处此独薄。近岁事机大顺,悔之无及。”曾国藩的自悔,从史料看始于同治元年。这年正月,曾国藩以两江总督协办大学士,二月又交部从优议叙,这时被他严参的李元度仍寄来情真意切的贺禀,曾国藩看后悔意无穷,三月二日在日记中写道:“因李次青来一贺禀,文辞极工,言及前此参奏不少留情,寸心怦怦,觉有不安。”此后。曾国藩在书信、日记中多次表现了自悔之意并采取了补救措施。如同治元年六月。在给弟弟的信中写道:“余平生朋友中,负人甚少,惟负次青实甚,两弟为我设法。有可挽回之处,余不惮改过也。”同治三年,曾国藩给清廷上《密陈录用李元度并加恩江忠源等四人摺》,摺中有“三疚”之说。其中“臣兄弟叨窃异数,前后文武官员,无不仰荷殊恩。追思昔年患难与共之人,其存者惟李元度抱向隅之感……臣对之有愧,不得不略陈一二,上干圣听”的话,确为真诚悔过之言。十一月,曾国藩将上奏的事写信给李元度:“往者患难相从,为日最久者,于今己无多人,而事会乘除。乖违素志,尤觉钦钦抱歉,不能自己。”(《曾国藩全集》第27卷第4829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向李元度表示了道歉。
廉曾国藩做京官的时候。就把廉作为做官的根本。从那时起曾国藩就立志做一个清官。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他在写给弟们的信中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无失言。”(《曾国藩全集》第19卷第183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曾国藩立下的这一志向,他恪守奉行终身。做京官的时候,他从不轻易受人钱财;任圃练大臣组建湘军,他提出“不要钱,不怕死”;后来统率湘军出省作战。经他的钱粮无数。他不妄取一丝一毫。他在湘军将士面前塑造的廉洁人格形象,形成了巨大凝聚力。这是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和把廉作为做官的根本一样。曾国藩把廉作为治军的根本,他以廉自律,以廉律下。曾国藩统兵在外,给家里寄钱很少,他在成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家书中写道:“余寄一百五十金还家。以五十金济亲族,此百金恐尚不敷家用。军中钱粮。余不敢妄取丝毫……家中自父亲、叔父奉养宜隆外,凡诸弟及吾妻吾子吾侄女辈,概愿俭于自奉。”
“惟俭可以养廉”(《曾国藩全集》第13卷第290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曾国藩总是把俭与廉连在一起来说。曾国藩虽然是湘军最高统帅。官居要职,权倾天下。但他生活十分俭朴。食,他粗茶淡饭,每餐仅一荤,即使做了大学士也是如此,被人称为“一品宰相”。穿,他身为宰相,而衣服不足三百金。穿的是布衣布鞋。都是家人做的。30岁生日,做了一件青缎马褂,平时舍不得穿,只是在有喜事庆贺或过年时才穿。到逝世时,这件马褂还和新的一样。住。他平生以起屋买田为仕宦恶习。他曾委托弟们在家为他侈理旧宅作养老之用。但他弟弟曾国茎、曾国潢却违背他的意愿修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富厚堂。曾国藩对此大为恼怒,他写信谴责曾国荃说:“新屋搬进容易搬出难,吾此生誓不住新屋。”(易孟醇《曾国藩传》第471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后来曾国藩果真终于任所,未踏进新屋一步。曾国藩住所中的摆设也十分俭朴,摆在书房中的书箱每箱不过数百文。曾国藩的一生是俭朴的一生。即使在镇压太平天国以后,生活安定了,他仍为打了一把银壶而自责,为买一部《十三经注疏》而反复权衡书价贵贱,为家中入不敷出而焦心。
对于曾国藩的廉洁俭朴。他的幕僚和湘军将士无不钦佩。容闳在《东学西渐记》中说:“曾文正为中国历史上最著名人物,同辈莫不奉为泰山北斗。……平定此大乱,为事良不易。文正所以能指挥若定。全境肃清者,良以其学识道德均有不可及者。当时七八个省政权,皆在掌握。凡设官任职,国课军需皆听调度,几若全国听命于一人。顾虽若是,而从不滥用其无限之权威,财政在握,绝不闻其侵吞涓滴以自肥或自肥其亲属。以视后来彼所举之李文忠,不可同日而语矣。文忠绝命时,私产四千万遗子孙;文正则身后肃条,家人之清贫如故也。曾文正一生之政绩,实无一污点。其正直廉洁忠诚诸德,皆足为后人模范,故其身虽逝,而名足千古。其才大而谦,气宏而凝,可谓完全之真君子而为清代第一流人物。”
赵文烈在《能静居日记》记载了与曾国藩这样一段对话:“材官持一纸示师。师颔之。顾余曰:‘此何物?足下猜之”。余谢不敏。师曰:“‘此吾之食单也。每餐二肴,一大碗,一小碗,三蔬,凡五品,不为丰,然必定之隔宿。’余钦佩俭德。因曰:‘在师署中久,未见常馔中有鸡骛,亦食火腿否?’师曰:‘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而不见馈送矣。即绍兴酒亦每斤零沽。’余曰:‘大清三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师曰:‘君他日撰吾墓铭。皆作料也。’相视而笑。”
曾国藩统率的湘军军饷自筹。欠粮欠饷的事经常发生,有时欠饷达一年多,有时举军食粥;但将士仍然奋战疆场,溃逃只是个别情况。究其原因,不能不归于曾国藩在将士心目中树立的廉洁形象。对此。曾国藩在奏摺中说:“同治二三年间,统军至十余万人,欠饷至十五六个月,从未有兵勇向粮台索饷滋事者,一由于粮台之银随到随发,从无存留;一由于发饷之际,概由微臣斟酌,不与委员相干。因是差免于浮冒之弊。而即以取信于将士之心”(《曾国藩全集》第9卷第4829页,岳麓书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