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韩非是战国法家的杰出代表,他的法术思想对后人有着深厚的影响,具有进步的意义,但他的女性观点无疑是不可取的。他认为女性的全部价值为“色”,把女性当作红颜祸水,并在“利”的掩盖下鼓吹男尊女卑。
关键词:韩非;女性;色;祸水;男尊女卑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家之集大成者,他将法家的法、术、势三者融为一炉。形成自己完整的思想体系。自西汉后,中国封建统治阶级实施“外儒内法”或“阳儒阴法”的政策,使法家思想在封建社会意识形态扮演重要角色。后人研究韩非时,多注意他的法术思想,他的感情生活由于资料厥如,几乎无人触及。但通过对《韩非子》的解读,我们可看出韩非对女性的态度。韩非在书中,多次提到女性,文中论点多以与女性相关之论据佐证。这些例子中,女性以正面形象出现的,仅有一次,即《十过》论述“国小无礼,不用谏臣,则绝世之势也”时所举曹君亡国的例子。晋公子重耳出亡经过曹国,曹国君主窥其裸浴,极其无礼。臣子釐负羁见晋公子非常之人,预知曹公引火烧身,必殃及臣民,但束手无策。其妻为他出谋划策,使他免于灾祸。在这一事件中表现了妻子明礼、通达与智慧等诸多美德。除此之外,韩非所举涉及女性之例,对女性皆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女性的价值在于色貌,而美貌具有危险性,女人是祸水;为了防范女人,应把所有的权利,包括家庭权力,集中在男性手中。
一、食色性也,貌美是金
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已体现出人类对女性美的欣赏与尊崇。《诗经》开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肯定女性的美与地位。《卫风·硬人》具体的描绘了女性的自然美与情态美,“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颈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周南·桃天》“桃之天天,灼灼其华”,把即将出嫁的女孩比怍春天粉红艳丽的桃花。《郑风·有女同车》“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彼美孟姜,德音不忘”,用木槿花比喻女性的美貌,并从德行上肯定女性。女性不仅有自然美,情态美,还有品行美。诗篇着力赞颂了女性那艳丽夺目,令人怦然心动的美。但在韩非眼中,美即是“色”,“色”成了她们存在的全部的意义。
《诡使》曰“女妹有色,大臣左右无功者,择宅而受,择田而食。”《备内》云:“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死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从这里可看出,韩非将“色”当作了女性价值的全部。女性年轻美貌时,男性对她宠爱有加,恩及家庭父兄;一旦年老色衰,便如昨日黄花,随手可弃,连自己的儿子也受到牵连。女性的价值在于她的美貌,用“色”事夫成为男女感情的全部,夫妻间并没有相濡以沫的爱情。主动权在男性手中,男性决定女性的价值与去留,二者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外储说左上》记载:“蔡女为桓公妻,桓公与之乘舟。夫人荡舟,桓公大惧,禁之不止,怒而出之。乃且复召之,因复更嫁之,桓公大怒,将伐蔡。”仅因为妻子的一个小玩笑,便把妻子赶回娘家;妻子回家再嫁,大大伤了男性的自尊心,为挽回面子,不惜发动战争。韩非用此例说明“挟夫相为则责望,自为则事行”,桓公将蔡灭了,韩非认为女性不顺从丈夫被出之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提醒男性行事的方式应巧妙些。女性如何以“色”事夫?孟子有言:“必敬必成,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作为女性,要尽量曲尽己意以逢迎男子的喜好。在妇顺夫这一点上,韩非与儒家达到共识。男性妻妾成群,三宫六院,属天经地义;男人窃玉偷香,寻花问柳,可以心安理得地“娱其色”。女性连妒忌的权力都没有,因为这是七出之一。夫妻之间不存在真情,如此,女性别无选择,只有战战兢兢的顺从,如履薄冰。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人性的本能,男女概莫能外。然而在韩非看来,是绝对不包括女性的,二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他只肯定了男性的本能,女性仅仅是君王用来装饰后宫,充塞下堂,使人赏心悦目的一件器玩而已。他们喜好的是美丽的外表,而不是那使人体透明发亮的光芒,即女性除女美貌之外更重要的东西。韩非并不肯定女性的才智。釐负羁的妻子提出极富远瞻性的计谋保全其性命,在文后评价时韩非对其妻只字未提,而把功劳归于男性,“此礼之所用也。”因此,女性人老珠黄时被抛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为人妇而出,常也”(《说林上》)。女性与其他玩物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她们会开口说话,所谓“妇有长舌,维厉之阶”(《小雅·桑柔》)。男性“贵夫人,爱孺子,便僻好色”(《八奸》),那么,为了自身的利益,男性应“娱其色而不行其谒,不使私请”(《八奸》),她们的内心情感和言语完全不用理会。由于女性没有施展才华的空间或即使显示才华也得不到肯定,所以女子只有以色貌作为依附男子的资本,并判定其价值。然而,美丽的外表并非不美,但是若停留在此而没有精神内涵,则是低级的。正如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说:“身体的美,若不与聪明才智相结合,是某种动物性的东西。内在的美、精神上的美应该比形体上的美更珍贵,更加被看重。同时,“以色事人”的观念阻碍女性自身的发展,它使女性仅仅期望以自己的美貌邀宠求贵而无视于其它方面的提高,聪明才智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因此,韩非衡量女性价值把“色”放在首要的地位而忽视其它,无疑大大降低了女性的素质和社会地位。
二、红颜易惑,祸水亡国
女性的价值在于“色”,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秀色可餐。然而,“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老子》十二章),男性沉溺于女色,骄奢淫逸,致使玩物丧志。祸国殃民。因此,韩非认为女人是祸水,涉及到方方面面。“曼理皓齿,说情而捐精”[《扬栅》),亲近女色使身体受到损害,女性误身;“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成于妻以成其私”(《备内》),宠爱女性,会使其被别人利用,干涉朝政,女性误国;“六日,耽于女乐,不顾国政,则亡国之祸也”(《十过》),沉迷于女色,国君因此不理朝政,女性亡国。
《韩非子》被后人称为帝王之书,他站在帝王的立场,为巩固帝王权位出谋划策。在《八奸》中,他指出了大臣所以成为奸邪,君主所以被蒙蔽,失去他所拥有的一切的原因所在。其中列为“八奸”之首的便是红颜。“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术:一日在同床。”“同床”是指被君主所宠爱的美貌女子,这些人是“人主之所惑也”。“托于燕处之虞,乘醉饱之时,百求其所欲,此必听之术也。”她们凭借自己的美貌环绕在君主周围,趁君主沉溺于享受时提出要求,君主被迷惑,不假思索,言听计从。“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使惑其主”,一些权臣奸臣为达到自己的目的,用金银财宝收买她们,让她们迷惑君主,实现自己的意图。最终君主大权旁落,甚至丧身亡国。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女性是被利用的工具,而韩非却把症结归于女性。
“同床”被列为“人臣之所道成奸者”八术之首,女性被韩非看成了亡国的祸首,这种思想,正是父权文化中“女子亡国论”的具体表现。被司马迁《史记》全篇引用的《说难》中,便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昔者郑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武公想要攻打胡国,却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胡国的君主。为何?女色可使胡国君主心里高兴,放松的警惕,荒怠政事。结果郑国人偷袭了胡国,夺取了它的土地。韩非认为这一系列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便是胡国君主娶了郑武公之女,被美色所迷,看不到陷阱。仿佛没有这个女人,君王就不会亡国。其实亡国者,实为君王自误。正是由于君王的荒淫,腐朽,才导致王朝灰飞烟灭。鲁迅先生曾说:“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千百年来,不知多少女性为此牺牲了个人的幸福,却仍被背负骂名,百世不得翻身。把男性的错误与罪责归于女子,女性成为了帝王们推卸责任,掩盖无能的挡箭牌。红颜祸水,女性不可承受之重。
女子不仅可间接亡国,还可直接亡身。齐庄公垂涎齐崔杼妻子的美貌,数次到崔氏之室。结果庄公死于崔子之徒乱刀之下。韩非用沉痛的口气叙说了君王的不幸。认为美丽的女人是此事的导火线。韩非没有看到正是庄公的荒淫无耻才导致了他的死亡,对齐崔杼妻子的不幸更是熟视无睹。美貌成了她的罪责。
韩非子在《亡征》篇中,进一步阐明了他的这种观点。“太子已置,而娶于强敌以为后妻,则太子危,如是,则群臣易虑者,可亡也。”“婢妾之言听,爱玩之智用,外内悲惋而数行不法者,可亡也。”“不顾社稷之利,而听主母之令,女子用国,刑余用事者,可亡也。”在韩非笔下,女子实比洪水猛兽更甚。女性搅乱视听,妒忌而又心狠手辣,工于心计而又见识短浅。齐家治国,不压制住女性,则国将不国。
“祸水”源于《汉书》中的《飞燕外传》,这篇文章记载,汉赵飞燕妹妹合德,美容貌。被召入宫。博士淖方成在其后唾日:“此祸水也,灭火必矣!”但“红颜祸水”这种思想,在春秋时已有所表现。如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孔子·阳货》),把女子与小人同列。韩非出身王侯之家,在朝廷供职,见多了贵族女性为争宠而不惜一切手段的事情,对女性无多少好感。且韩非为儒学大师荀卿的学生,在这方面必然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荀子在《解蔽》中就曾说“桀蔽于妹喜斯观,而不知关龙逢,以惑其心而乱其行;纣蔽于妲己飞廉,而不知微子启,以惑其心而乱其行。……此其所以丧九牧之地而虚宗庙之国也”。他认为正是妹喜和妲己迷惑桀与纣才使夏商亡国,这是典型的红颜祸水论。在这方面韩非与他老师的思想一脉相承。把女人看成祸水。玩物是男权主义的产物,这是对女性的极端不公平。
三、“利”宇当头,男尊女卑
韩非吸取前期法家的名利思想,提出“利之所在民归之”(《外储说左上》),认为人都好利恶害,民为利归。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之中,寒则求衣,饿则须食,物质利益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为了自身生存,必须追求物质利益。《五蠹》篇指出,古代人口少而财有余,不事力而养足,故民不争;现在却相反,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因此人与人之间会有争夺,韩非看到了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所以“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春秋中后期开始,铁器工具用于耕作并逐渐推广,大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男性成了农业的主要生产者,也成为家庭经济的支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在极度讲究功利的年代里,男权势力膨胀,而女性便被视为男性的附庸。
子女同为父母的骨肉,然而女性在母家宗法上没有地位。《六反》云:“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原因是男子可以成家立业,使老有所养;女大不中留,对家无多少用处。血浓于水的父母子女之亲情,在利益面前显得无足轻重。一贺一杀充分显示了利益下男尊女卑的观念,利字当头,女性倍受歧视。《礼记·郊特牲》有言,“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仪礼·丧服传》语,“夫者,妻之天也。”认为丈夫是妻子的一切,丈夫掌管妻子的一切,妻子生活在丈夫的活动范围内。庄子认为“男先而女从,夫先而妇从,夫尊卑先后,天地之行也”(《庄子·天道》)。这些都说明,在封建社会,以男权为中心的纲常伦理已非常成熟,男尊女卑成为天经地义。到韩非,则说得更透澈。《忠孝篇》言:“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他明确提出“妻事夫”,并认为这是常道不可违,将性别尊卑与政治挂钩,把治理国家的方法引伸到家庭中。韩非认为,夫权在家中应占绝对地位,唯夫独尊。《扬权》载:“一家二贵,事乃无功。夫妻持政,子无适从。”如果夫与妻处于同样的地位,共同执掌家政,作儿女的就不知道该听从准了。丈夫的权利绝对不可下借,如果让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她不仅会不贞,还会因此与下人串通一气使丈夫有浴狗矢的危险(《外储说右上》)。因此,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的运转,妻子必须绝对服从丈夫,丈夫在家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女性只是丈夫的附庸,毫无尊严可言。“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亡征》),将男尊女卑的观念与统治阶级安邦治国联系起来,由此成为封建意识形态的重要构成部分。正是基于这种观念,韩非从理论上确定了女性地位的卑贱。
男性为了实现自己的报负,在必要的时候,妻子便成了男人们追求功名的牺牲品。韩非在《外储说右上》说“术之不行,有故。”“故”是什么呢?就是有些人不愿意牺牲自己所爱的东西,不愿意付出代价。那么,为了术的推行,韩非认为牺牲是必要的,他拿吴起作为正例。吴起的妻子织的丝带比他要求的短,他以言而无信为借口,把妻子休回家。“吴子,为法者也。其为法也,且欲以万乘致功,必先践之妻妾,然后行之。”妻子哥哥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妻子回去的希望,也道出了吴起休妻的真正目的。吴起把妻子作为推行变法的道具,与“不杀狗则酒酸”中的狗属于同一范畴,妻子地位可见一斑。
妻子的地位尚且如此,妾的尊严更加不值一提。在韩非眼中,“主妾无等,必危嫡子”(《爱臣》),“配有撷妻之妾,……国之所危也”(《说疑》)。并借《周记》之语曰:“无尊妾而卑妻,无孽适子而尊小枝。”妾仅仅是玩物,是增进两国关系的送礼佳品。将地位卑贱的女性又分为三六九等,致使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女性不能认识到自身地位的卑下,并首肯男权者为她们安排的命运。
韩非的著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成熟提供了许多思想观念,《韩非子》也成为我们研究先秦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史料。作为荀子的弟子,韩非的女性观不仅继承了儒家的消极面,并且强化了对女性的歧视和男尊女卑观念,这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