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延安时期 陕甘宁边区 矛盾 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发展生产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创造性地化解了边区政权面临的种种危机,有效地推动 了边区的社会发展和全面进步,并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延安时期,以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奋斗目标的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潮流,以其宽广的眼界、博大的胸怀,凝聚和统揽各方面有利于民族解放、社会进步的力量因素,动员自身所能影响的所有社会资源,创造性地化解种种矛盾。巩固和发展了边区政权,有效地推动了边区的社会发展和全面进步,使陕甘宁这块相对封闭落后的区域,在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呈现出种种“和谐”景象。中共这一时期局部执政的成功实践,对我们今天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一、 理性承认和正确把握当时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构建延安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前提
党中央在延安时期,是近代中国历史的大转折时期,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相互交织、复杂多变。如何处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党在抗战时期对国民党的政策,以及解决各抗日阶级、阶层间以利益为中心的矛盾时采取的策略。
华北事变以后,民族危机日益严重,全国人民要求和平的呼声 日益高涨。中国国内阶级关系发生深刻的变化 ,中 日民族矛盾迅速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根据这一形势,中共中央发表“八一宣言”,呼吁全国各党派、各界同胞、各军队放弃前嫌,停止内战,一致抗日。1935年l2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政治局会议,不失时机地制定了抗 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使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要到来时掌握了政治主动权。
1938年,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为使全党更好地坚持统一战线,使阶级矛盾的解决更好地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创造条件,毛泽东明确提出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一致性原理。他指出,在抗日战争中,要坚持阶级斗争服从于民族斗争这一统一战线的根本原则,“在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是以民族斗争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形式,表现了两者的一致性。一方面,阶 级的政治经济要求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以不破裂合作为前提条件;又一方面,一切阶级斗争的要求都应以民族斗争的需要(为着抗日)为出发点。”[1]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否认阶级斗争的存在,而是对其采取调节的方针,提倡各阶级间实行互助互让的政策,以达到“既不应使劳苦大众毫无政治上和生活上的保证,同时也应顾及到富有者的利益,这样去适应团结和对敌的要求。”
毛泽东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一致性原理的提出,为在抗日根据地内最大限度的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化对抗性矛盾为非对抗性矛盾,建立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抗日民主政权奠定了基础。另外,中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以建立的基础上,根据国共两党合作的协议,于1937年9月将陕甘苏区改为陕甘宁边区,改编红军为国民革命军,成为隶属南京国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边区政府的这一举措,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使边区政权合法化,从而消除了与国民政府的对立,为边区赢得了一个相对和平的环境;红军纳入国民政府军序列后,有了稳定的军费来源,使边区财政状况迅速好转,并在此基础上休养民力、恢复经济。为边区再次度过蒋介石于1940年底开始的军事围剿与经济封锁,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获得新生创造了重要条件。
二、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与农民和中间阶层的联盟,是构建延安和谐社会的关键
民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运行的有效机制。任何一个和谐社会都不可能建立在专制与独裁的基础上。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在与民主人士黄炎培的谈话中,把实行“民主”政治,提到破解“政怠宦成”、“人亡政息”、“求荣屈辱”的历史周期率的“妙方”的高度。延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正是坚持用民主的方法来调节边区各社会阶级、阶层之间的不同政治、经济利益上的矛盾。
第一 ,创设了具有创制、复决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政府,监察、弹劾政府工作人员的参议会,作为边区抗日民主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
在选举范围上,各级参议会废除了工农苏维埃代表大会不给予剥削阶级及其代理人和家属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不同阶级享有不平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规定。实行普遍、平等的选举,规定除汉奸、卖国贼以外,一切赞成抗日的人们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选举方法上,实行直接选举,选民参选率大大提高,1945年,边区第三次普选时达到 82.5 。[3]各级参议会在政权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其所达到的民主程度,不仅远远超过它的前身苏维埃代表大会,更是附属于国民政府、仅作为政府咨询机关的国民参政会、参议会难以企及的。普选的民主制度的实施,最大限度的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使边区政府真正成为抗日的人民的政权。
第二,在政权体制内实行“三三制”的民主制度。
三三制的实行,是由中国革命的性质决定的。2o世纪的中国革命面临着对外驱逐 日本帝国主义、争取民族独立 ,对 内实行广大抗 日人民的民主政治,争取民权 自由的历史任务。它不是一个阶级专政的旧民主主义,而是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中国又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只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中间阶级。因此,任何一个政党的政策,如果不顾及中间阶级的利益,不给广大中间阶级以参政的权利,要想把中国的事情办好 ,是不可能的。“三三制”作为统一战线政策的直接产物,充分吸取苏维埃政权忽视中间阶层的深刻教训,发挥中间阶层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民主方面的重要作用,“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它的出现,在同一政权结构中容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两个利益对立的阶级。但并不意味着阶级对立的消失,而是将对立保持在一个统一体内。一方面,调动了各党各派、无党派人士、广大人民群众建设边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兼顾各阶级的广泛利益,吸纳众多优秀人才,使党的决策避免偏颇,民主性、科学性大大加强,行政效率显著提高。这一时期,边区政权因为顺应了民主政治的呼声和要求,从而赢得了广泛的赞扬和好评,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与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政权下的国统区形成鲜明对照。
第三,经济上采取兼顾各方利益的民主政策,使各阶级、阶层达到某种利益上的均衡。
1940年代初,毛泽东多次强调,将“保护抗日人民”、“调节各抗日阶层的利益”,同“反对 日本帝国主义,镇压汉奸、反动派”,一同作为统一战线政权施政方针的基本出发点。边区政权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构建起调节不同利益主体间物质利益关系的有效机制。
在土地和债务问题上,“在土地已经分配的区域保证一切取得土地的农民之私有土地制”,保护农民既得利益。“在土地未经分配的区域,保证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及债主的债权。”同时,“一方面实行减租减息,使农民有饭吃;另一方面又实行部分的交租交息使地主也能过活”,既减轻了农民的地租负担,改善农民生活;又照顾了地主阶级的利益,调动了其抗日积极性,调节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使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
在劳资关系上,边区政府制定了兼顾劳资双方利益的政策,边区《施政纲领》明确规定,“调节劳资关系,实行十小时工作制,提高劳动纪律,增加劳动生产率,适当的改善工人生活”。“一方面扶助工人,使工人有工做,有饭吃;另一方面又实行发展实业的政策,使资本家也有利可图;“在劳动政策方面,是适当地改善工人生活和不妨碍资本主义经济正当发展的两重性政策。”实施这些政策,把劳资双方的积极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发展生产,支援抗战。
在社会负担方面,本着合理分担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居民中除极贫者应予免税外,均须按照财产等第或所得多寡,实施程度不同的累进税制”。一切抗日人民,“不论阶层,不论公私营业毫无例外,照累进率征收所得税”。这样就增加了财政收入,使各阶层的负担较之救国公粮更为公平合理。
三、通过发展经济,最大限度的减少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延安和谐社会的本质
任何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的动态发展过程。如果说,用民主方法有效化解矛盾是延安时期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关键,那么注重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则是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延安时期,党中央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在理论和实践上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首先,就广泛开展边区建设的多重意义作了充分论述指出“没有有效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边区的巩固与发展是不可能的”。一方面,边区经济的发展,必须为着“使边区由半自给自足迅速走向完全 自给自足”,从而“更加有保障长期抗战军队的供给,更进一步的改善人民生活”,另一方面,边区经济发展还是“更高度的发展边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所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基于边区在全国的特殊地位,其经济发展的结果,不仅要使边区人民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而且要大大地向前进一步,“以奠定新民主主义经济基础,把边区造成全国真正的新民主主义模范地区”。这一论述,把边区经济建设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表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远见及建设和谐边区,进而建设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真实意愿与坚定决心。
其次,根据边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经济建设的任务,把农业发展放在经济发展的第一位。为促进生产力发展、适应统战工作的要求,边区政府废除了工农民主政府时代限制资本主义的劳动保护法,取消了对资本家、富农经营生产事业的种种限制。代之以奖励富农生产、联合富农的政策,鼓励在农村发展新式资本主义。从而打破农民怕发展的倾向,提高了其生产积极性。在经济构成上,以公营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不但不反对而且保护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边区经济经过两年半发展,到1939年底,“中农的个体经济占主要地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商业资本和富农的经济已经在边区内开始活跃和发展起来,部分中农以致个别贫农上升到富农的地位。富农经济的发展,由带封建性的租佃式剥削为主。转变为以雇工及合作经营为主,不仅使边区生产迅速恢复发展起来,人民生活普遍提高,也为开垦荒地、接纳移民以妥善处理特殊群体的利益、减少社会矛盾,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再次,注意通过生产关系的适当变革,来促进经济的发展。1943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的大会上讲话指出,合作社是“目前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它是根据群众自愿原则,“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合作社有多种形式,有延安南区合作社式的包括生产合作、消费合作、运输合作、信用合作的综合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以及手工业合作社,此外还有以劳动换工或劳动和牲口换工等的“变工”,把劳动力组织起来,同雇主签订合同,保证劳动者利益的“扎工”,等等。这种合作社不同于前苏联在集体化基础上消灭富农和我们受苏联集体化影响的合作化运动,是有利于富裕农民和其他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的合作的,能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此外,重视科技在经济建设中的支撑和主导作用。在中央的重视和倡导下,边区政府把“奖励自由研究,尊重知识分子”作为基本政策写进《施政纲领》,边区成立了一批诸如自然科学院,中国医科大学,边区农业学校,边区工业学校等具有相当水准的科技院校,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开展科技教育与科学研究,取得大量显著成果,为边区乃至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最后,经济建设是否能顺利开展,首先决定于党的强有力领导。延安时期,边区党委不仅根据各地不同的状况,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建设具体计划,而且注意做群众工作,通过民主的方式使党的政策为群众所接受,使群众自觉、自愿而非强制性实行党的政策。
边区党对群众进行了广泛的深入人心的宣传、解释、动员工作,使干部、群众彻底明了抗战时期边区建设的重要性,及其所具备的条件和发展前途。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调动广大群众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此外,各级党委还从政府、军队、群众团体中抽调得力的干部,到经济建设和有关部门参加经济工作;对经济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检查,随时总结经验,补充修正计划;抓先进典型并对其经验进行推广。这些工作,保证了党的政策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政策实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
四、边区政府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一)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重视和扩大民主政治的范围
延安时期,党高度重视民主政治的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大抗日根据地是全中国范围内最民主的地方。特别是陕甘宁边区在民主的各个层面都表现出了较高的境地,成为全国民主的一面旗帜。
今天我们进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同样需要扩大和完善人民民主。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建议的逐步实施,必将消除选举中的城乡差异,进一步扩大广大农民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扩大他们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发言权,有力推动民主政治的进程。
(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延安时期,中共抓住抗战这个自我发展的历史机遇,顺应中国社会抗日救亡、发展进步的内在要求,并确立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有效地推动边区的社会发展和全面进步,巩固了边区政权,为抗战胜利并夺取全国政权,奠定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基础。
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需要积极主动的正视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着力于用和谐的方法化解矛盾,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提高社会和谐程度。这一任务的完成,要求党能够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把握方向,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使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同时,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凸现其公共性特征,始终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共同利益为己任。
(三)妥善协调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走共同富裕道路
延安时期,党统筹全局,制定了兼顾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的政策,把工农群众同地主、资本家之间本来具有对抗性的矛盾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融洽了阶级关系,整合了阶级力量,为边区政权的巩固,社会发展乃至全国政权的建立奠定了社会基础。
改革开放近 30年来,在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等现代化动力机制的作用下,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社会阶层的分化。新的阶层的出现,使得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趋向复杂化;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驱使下,加之分配的不公,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出现明显的差别,对改革形成不同的态度和要求。利益调整引起的利益失衡成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的实质。因此,一方面要保护不同的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要整合社会的共同利益,抑制利益的过度分化。通过恰当调节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把不同阶层之间的差距尽力控制在一定的程度,控制在社会心理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延安时期,边区的生产力水平不高,但在边区却“鲜有赤贫,主要原因是边区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同时,采取卓有成效的社会政策来救助弱势群体,如“改造二流子”运动,安置移民、救济难民,抚恤残疾人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同时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和社会分配不公上。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出现导致各种矛盾激化,势必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我们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多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的制度建设,对广大农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以此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1][2][4]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39.525.760.
[3]立智勇.陕甘宁边区政权形态与社会发展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33.
[5][6][9][10][11][12]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文件汇编(1940年-1941年)[z].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 ,355.355.355.205.193.491.
[7][8][1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08.793.931.
[13]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文件汇编(1973年-1939年)[z].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