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陈独秀人权思想富含变化,历经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反思马克思主义,如何评价其人权思想是正确理解陈独秀的关键。其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为建设有
自由主义人权观:陈独秀与胡适的比较
陈、胡作为“五四”运动的积极发动者与参与者,在新文化运动前期都是拥护自由主义的旗手,他们将“人权和科学”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启蒙口号。新文化运动爆发以后,陈独秀转为信仰马克思主义,脱离了自由主义的阵营,而胡适终生信仰和追求自由主义。对陈、胡二人的人权思想进行比较,可以显现陈独秀人权思想在当时的地位。
首先,二人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具有相似思想。第一,对传统封建道德的批判。他们都提出应该开启国民的意识,特别是增强国民的自由及权利意识。胡适在《新思潮的意义》一文中与陈独秀在《伦理最后觉悟》及《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中就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此时陈独秀体现了与胡适一样的自由主义的精神。第二,他们坚决反对压迫人的价值观,提倡个人本位主义的价值观。胡适认为:“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残个人的天性,不使他自由发展”①。此时二人真正的差别就是,“胡适主张人的解放与民主社会的形成有赖于新思想、新文化的普及,陈独秀则更热衷于从现实政治角度出发,发现并试图改良现存的非民主制度,以此实现个人解放”。②因此,尽管陈、胡同属自由主义阵营,但陈独秀的观点更加激进。
其次,新文化运动以后分道扬镳。陈、胡之间思想产生分歧是从1919年陈独秀离开北大以后,自此以后,陈独秀的思想更加放任自由,同时由于各种原因,陈独秀逐步脱离了自由主义,迅速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陈独秀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强调用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解决
现实意义
在上世纪初的
首先,陈独秀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为建设有编辑
注释
①欧阳哲生:《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86页。
②徐显明:《人权研究》(第六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2007年,第76页。
③杜钢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