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大众文化 文化批判 文化创新
论文摘要:学术界对大众文化及其批判的研究经久不衰。然而,对大众文化的批判,除了学理阐释、认知之外,还应通过这种批判促进大众文化的发展与创新。大众文化批判不仅应关注解构层面,关注建构层面的创新也是大众文化批判的应有之义。大众文化发展至今需要发展和创新。对大众文化的超越、增强文化的批判功能、增进大众文化的文化自觉与自律等是实现大众文化的创新重要路径。
自法兰克福学派开展大众文化批判以来,中外学术界对大众文化的关注、对大众文化批判的研究似乎从未有过“降温”的势头,一直是现代文化哲学研究视阂内生命力持久的增长点。对于中国学人而言,虽然大众文化批判及其各种学术理念是“舶来品”,但国内学术界对其认同、接纳、推进的程度之高、参与人数之多,其他诸多研究领域或许无法与之比肩。大众文化批判理研究的持续高涨,一方面说明了学术界对社会思潮的主动回应;另一方面,则反衬出大众文化值研究的学术价值意义。无论是法兰克福学派的历代理论家,还是国内学术界相关领域的各层次学人,均对大众文化的批判表现为较为深刻理性的思索,并非是一种怨恨与愤愚,亦非对文化现象的简单批评与斥责,而是通过自己的理论表达,解析大众文化的优劣长短。笔者认为,促进大众文化批判研究走向深人,使大众文化批判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效益,大众文化创新是终极目的。大众文化需要通过批判形成深层次认知,但更需要通过大众文化批判,降解大众文化的消极效应,建构新型的、富有时代特色的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批判既应立足于解构,也必须走向建构。
众所周知,大众文化是后工业化社会的产物。现代化大众传媒的发达,技术力量的无比强大,使文化不再是精英们书斋里评头品足的客体,成为普通平民百姓可以随时参与的平常活动,甚至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某种意义上讲,时下大行其道的大众文化似可视为走下“圣坛”的文化—一种流行的、无孔不人的文化。然而,与之相伴随的是,“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纯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距离正在消失。正如学者们所垢病的,大众文化远离高雅,过分世俗化、过分强调迎合各种所谓“大众需求”,“喜闻乐见”得以空前强化,文化自身的批判功能逐步弱化,直接影响到文化的创新功能,终极关怀和审美追求遭遇冷落,大众文化的各种消极作用日益彰显,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文化的进步。因此,大众文化批判不仅肩负着批判、抨击负面、消极影响的使命,还应通过批判实现建构,促进大众文化的创新。
“商品的普遍性、享乐的合理性、社会的世俗化、文化的多元化为中国大众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文化生态环境。上个世纪末叶中国学者如是说。十几年过去了,今天的文化生态和“社会土壤”与以往别若天渊(如网络、手机等电子媒介的介人),更适合大众文化生长、繁殖,内容、形式多样化、多元化前所未有,特别是现代化传播媒介推波助澜,大众文化及其发达繁盛程度令人眼花缭乱。诚然,大众文化之所以能够借助现代化传播媒介畅行无阻,众所周知的原因在于大众文化的商品属性,在于大众文化的消费性。庞大的文化市场需求,顺应价值规律的追逐利润最大化,促进了商品文化和文化商品的极度扩张。经济杠杆、利润趋势,使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传播者“经济人”特征毫无遮掩。对“经济人”、市场、利润、商品、消费、娱乐等要素的探讨,又离不开阿多尔诺提出的“文化工业”(ure in-dustry)的概念。在内容和形式上,大众文化很大程度上是“文化工业”的产品,“文化工业的产品到处都被使用社会上所有的人都接受文化工业品的影响。
大众文化的宽泛的受众性,“文化工业”—一种学者们称之为“娱乐工业体系”的“工业”—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是五花八门的“文化工业”产品满足了受众的需要,并不断拓宽市场,“推陈出新”。“文化工业”制造的文化“关心的不是文化、艺术的审美、批判、人文关怀的功能,而是把为人们提供娱乐和消遣作为白已存在的宗旨。”闭娱乐本身没有过错,人们忧虑的是,当娱乐遮蔽了文化的真实价值时,大众文化随之流失了文化的思想厚度,平面化势头加强,各种短暂愉悦消解了对各种严肃命题的思索。消费、娱乐取代了文化本身所应有的批判与反思,所谓大众文化只不过是文化产品生产者,换花样地让大众追随其后,“花色品种”不断翻新的过程。尼采也曾不无忧虑地认为:“今日社会之弊在少数之优越者为多数之劣者所牵制”学术界对大众文化造成的种种负面效应口诛笔伐,盖出于此。
笔者主张将大众文化的批判与大众文化创新联系在一起,创新的前提是对众文化批判的深层次问题予以剖析。人们对大众文化负面效应的口诛笔伐,多集中于现象、背景层面,对于大众文化的生产者议论相对不多。笔者认为,大众文化批判的研究对象首先是大众文化的生产者、传播者,其次才是消费者。大众文化的属性决定了大众文化及其产品、商品的生产者、制造者以趋利为目的。大众文化的商业化造就了文化商人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前者以盈利为目的,后者总是希望获得物美价廉的产品、商品,这种“牢不可破”的关系,维持着一个庞大的、循环往复的市场,既是买方市场,也是卖方市场,只不过时有此消彼长。但无论如何,大众文化产品、商品的“质量”、生产目的掌控在生产者—文化商手中。因此,对大众文化的种种负面影响、各种弊端,真正实现“源头治理”,必须关注大众文化的生产者、制造商。生产者、制造商可以遵循市场规律和规则,但必须强调的是,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追求利益最大化亦不应忘记对公众的教化、引导,尤其是对大众心灵的影响,不能忽视对真善美的张扬。比较其他产业、市场,大众文化及其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应尽更多的道德义务。
毋庸置疑,结合大众文化批判研讨文化创新早已不是原创性学术命题。但问题在于,如何从大众文化批判的视角研究大众文化创新,却尚未达成共识。笔者认为,大众文化时代的大众文化创新应侧重如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超越性。通过文化批判反思文化创新,首先应关注的是对现有大众文化的超越,即创新是超越基础上的创新。批判与超越既是因果关系,又相辅相成。超越本身是批判的目的性结果之一,因此,批判与超越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文化本身对物质生活具有超越性,主要是作为一种精神性存在,实现对现有大众文化的超越,从学理意义视角审视,也可视为文化回归自身的最佳路径。从形式上看,大众文化似乎满足了受众的各种文化娱乐需求。扑面而来的“时尚”、“星”及其“星族”,让受众表面上始终处于“辞旧迎新”的兴奋状态中。然而,大众文化的种种表象不仅遮蔽了文化应有批判性、教化性,也使大众文化除了带给受众感官愉悦之外,许多功能完全被商品化、市场占有率所销蚀。人们对大众文化的批评、批判主要集中在这些方面。所以,讨论大众文化创新时,对现有的大众文化进行超越是必要的前提条件,否则,创新会流于空谈。唯有超越了大众文化的“文化工业”属性—即人们所议论的批量次复制、类似生产线似的齐一化、形式花样翻新,内容和意义的同质化等问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大众文化创新。
倡导对大众文化的超越并非意味着对现存大众文化的否定和颠覆,也不可能彻底否定和颠覆。大众文化批判本身也是一种超越、一种清理,或者说通过文化的批判,最终目的是实现超越,而不是否定和颠覆。建构新型的大众文化,实现大众文化创新,当为大众文化批判的要义之一。此处所议超越,包括了重构与建构。重构的意义在于清理大众文化中消极因素,为大众文化注人新的内涵;建构则旨在以新的文化理念、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指导、规范新型大众文化建设。具体而言,大众文化创新必须超越肤浅、平庸、平面、过于感性等属性,建构厚重、理性、深邃为特质的新世纪大众文化。我们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型大众文化,应是一道真正跳“内容”丰富的“文化大餐”,不仅有娱乐型文化快餐,也为大众提供思想深邃的精英文化与高雅文化,真正使各层次受众“各取所需”。社会与文化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并一定遵从着由低级向高级迈进的逻辑。通过对现实大众文化的超越实现创新,是对大众文化发展进步的促进,使新型的大众文化超越现有大众文化,进人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强化文化的批判性特质。大众文化的商业化、平面化、平庸化、娱乐性等特质降解了文化的批判功能,因此,研讨大众文化批判基础之上的大众文化创新,必须强化文化的批判性特质。大众文化始终以受众提供越来越多的消遣和娱乐为己任,无穷尽的大众文化及其产品、商品,表面上使人放松神经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远离现实世界,滋生逃避现实、遁世主义不可避免。《启蒙辩证法》曾尖锐地指出:“享乐意味着全身心的放松,头脑中什么也不思念,忘记了一切痛苦和忧伤……实际上,享乐是一种逃避,但是不像人们所主张的逃避恶劣的现实,而是逃避对现实的恶劣思想进行反抗。娱乐消遣作品所许诺的解放,是摆脱思想的解放,而不是摆脱消极东西的解放。由此可知,研讨大众文化创新必须强调、增强文化的批判意识—对大众文化的种种伴生物:遁世主义、逃避现实等予以批评与批判,避免大众文化“向物化投降”,进而增进文化内涵中的积极意义,使大众文化实现创真正意义的新型,成为引领人们积极向上的文化。
现实生活中的文化的批判功能既是哲学上的扬弃,也直接表现为对真善美与假丑恶的辨析,以及对各种价值观的理性甄别。今天的大众文化感性内容远远大于理性认知,“游戏”、“玩乐”似的消遣,“润物细无声”地消磨着受众对文化所承载价值观的理性辨析能力。因此,强化文化的批判功能,在大众文化中注入更多的理性思维是大众文化创新的重要内容。当然,强调大众文化创新及其理性内容的增加,绝非意味着让每一位受众都潜心咀嚼经典名著,绝非意味着让更多的人沉酒古典,冷落流行。关键在于,强化文化的批判功能在于增强受众的鉴别、分析意识。唯此,大众文化创新才有实在意义。
第三,增强大众文化的文化自觉与自律意识。大众文化发展过程中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大众文化创新离不开文化的自觉与自律,即大众文化创新应通过文化上的自觉与自律达到目的。关于文化自觉,费孝通先生早在上个世纪末即对“文化自觉”下过经典定义:“文化自觉,意思是生活在既定文化之中的人,对文化要有‘自知之明’.....。大众文化创新纵然有各种路径,但原点一定是“自知之明”。结合本文所论大众文化创新,文化自觉应处处彰显“自知之明”,大众文化既没有必要屈从西方强势文化,也没有必要对外来先进文化一概弃之。费先生从“自知之明”阐释文化自觉,也等于提醒了文化自省的重要性。大众文化创新有赖于文化的自觉与自省,有赖于人们辩证地反思大众文化的定位与发展,避免文化误读。时下大众文化屡遭批评,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文化自觉的缺失。因此,建构创新型大众文化,自省的、“自知之明”的文化自觉不可或缺。
大众文化创新不仅需要文化自觉意识的强化,而且也要增强文化自律意识。大众文化需要他律(包括法律制度规范、舆论监督等),但自律意识比他律更重要。大众文化创新过程中的自律意识包括两个大的层面的自律:一方面是大众文化及其产品、商品生产者、传播者的自律。大众文化创新与利益、利润等大众文化的发展动因的确存在矛盾之处,但商业利润与文化的导向功能、正确的价值观及其引导作用发生冲突时,“舍利取义”的自律绝非可有可无。文化对价值和价值观的负载功能,决定了大众文化必须平衡“利”与“义”的存在关系。因此,大众文化及其产品、商品生产者、传播者自律的第一准则是自我约束,受制于“义”,而非“利”。另一方面则是广大受众的自律。所谓大众文化受众的自律,既包括广大受众的批判意识,也包括广大受众的文化自律,主要意义在于对各种文化侵蚀的自觉抵制。简而言之,文化自律核心内容是大众文化生产者、传播者与受众的自我约束力。之所以强调大众文化创新的文化自律,主要原因在于,大众文化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显性或隐性的“失范”,文化批判的方向矫正及其必要性毋庸赘言。这些批判已经蕴含着自觉、自律意识在其中。文化批判、自觉与自律同时构成了大众文化创新的保障条件,大众文化越发达,越应如此。
批判永远不是目的,是手段,也是超越,没有超越的批判是没有意义的批判。大众文化的擅变进程是一个大众文化批判递进的过程,文化发展进程中,文化批判一一理性审视永远不可或缺。此外,文化在发展进程中,时时处处充满着建构与重构—更新与创新。大众文化批判与大众文化创新之间的逻辑必然,可谓“与生俱来”。通过大众文化批判实现大众文化创新的主要依据即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