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及传承
谋求全面发展一直是国际上专家学者共同研究的话题,对于我国的发展情况来讲,经济发展存在区域性的特点,和在发展中贫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这种情况急需解决。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扶贫工作方面投入了很多的人力和物力,而且在扶贫工作方面从没有松懈过。我国主要是由于地形因素的影响,中西部地区一直是较贫困地区,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贫困现象仍然存在,我国政府仍然需要在扶贫方面加大力度。针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和矛盾,有很多专家已经着手进行研究,但重要的是,这些研究一般都侧重于经济方面,比如:扶贫资金投到了哪些方面,投入了多少,资金如何使用等,只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有很少一部分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元素,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没有重视到民族文化的发展。
在众多的学者研究中,也有一些专家关注到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但在经济的迅速发展下,认为民族文化也应和经济发展一样,把原有的观念全部丢掉,进行全新的改造,把落后的、陈旧的思想要全部改换为新观点、新认识。但在现实当中,并不是所有传统的东西都是不健康地、都是落后的、都是消极的,在传统的民族文化当中也有其精华部分,这些精髓直接展示了少数民族的个性,也有利于少数民族的团结发展,是少数民族精神的核心所在。笔者考虑到上面这些因素,主要研究如何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使少数民族文化的精髓部分得到发扬光大。也希望引起广大专家学者对这方面的关注和研究。
一、经济发展的同时,忽略了文化的发展
国家政府针对少数民族贫困的现状,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这些地区和人民尽快脱离贫困,由于情况的特殊性,在扶贫工作中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20世纪80年代,物资投放式,这种方式根据各个少数民族上报的物资缺额,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拨付,逐级把各种救济物资下放到一家一户手中。第二,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首先带动一些区域达到富裕的目标,这种方法是使少数民族的一些地区脱离贫困,从而可以使这些地区的人民摆脱贫困,以达到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第三,1994年以来,从带动一个地区富裕到具体帮助每家每户切实脱离贫困,工作重点实现了转移,工作的目标也发生了改变,从帮助整个地区转为帮助每一位人民,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发生了转变,从以前的重大建设项目扶持,转变为重点扶持每户居民,争取实现全民富裕,家家富裕。
从上面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中央人民政府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主要有两个时期:一个是救济式扶贫,一个是自主式扶贫,在扶贫工作的不断前进和探索中,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但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却被人们遗忘了,笔者力求研究各个扶贫时期的文化情况。
(一)输入式扶贫:忽略了传统文化
我国自1978年以来,由于近十年的经济后退现象,因此增添了大量的贫困人口,国家的经济现状也不容乐观,当时我国实行政府统一调配的原则,那个时期的扶贫工作主要是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下拨救济款项,由各级民政系统逐级下放。这种救济方式依靠政府的大批物资投放,只能缓解人民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人民的生产发展问题,使少数民族人民的贫困不能彻底解决。这种全部依靠国家物资救助的方式也忽略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发展。由于少数民族大都居住在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发达,很多先进的思想观念根本无法传入这些地区,如果要使全部少数民族地区摆脱贫困,也存在很多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当时国家只能采取物资救助的办法来缓解当地人民的贫困问题,长期这样,这些地区的人民每年都等着国家的救助,形成依赖思想,普遍认为自身只能依靠国家的救助才能生存,少数民族自身无力发展。当时国家为了保护山林,不准居民在山中放牧,这也抵制了少数民族原来的生活方式,更使得少数民族居民无所适从,对自身的未来发展充满了迷茫。
(二)自主型扶贫:制约了传统文化的发展
在国家进行物资式救助以后,1984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彻底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居民贫困现象的通知,指出了现阶段扶贫工作的重点,从而使国家扶贫政策得以转变。从以前的国家财政投入,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补贴的形式,转变为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内一些区域实行经济开发的方式方法。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二十年的扶贫工作中,逐步找到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策略,可以使这些地区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在刚开始的探索中,少数民族地区依靠开发自身自然资源来达到脱离贫困,现在认识到这种方法不利于民族的长远发展,已经注重开发自身的旅游资源。这种方法不但可以使民族发展得到长盛不衰的目的,又可以使民族文化得到发展和弘扬,有效解决了当地人民的贫困问题,但在这种现象下,民族文化为了迎合旅游人群的需要,失去了个性发展。利用旅游开发尽快脱离贫困,这种方式国家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已被国家纳入扶贫重点方法。
二、筹措扶贫方法,发展民族文化
在分析了上面这些问题之后,那么制订何种政策才能有利于扶贫工作的开展呢?不但要使少数民族的文化精髓得到传承,也要使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笔者以为,可以加强下面几方面的建设:
(一)制订有关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法规
在国家扶贫工作中,要制订保护扶贫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把政府制定的一些临时性文件规定具体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形式。在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中,要在国家“十一五”思想的指导下,把这近二十年的扶贫工作经验和政府的一些措施规定逐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使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具有法律保障,在这个前提下,把有关扶贫的法律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结合起来,制订更加齐备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现在关于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很少,我国法律对于少数民族权利的规定方面,主要的以经济权利为主,忽略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所以,在国家的法律建设中要增添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内容,并且利用多种方法使这些内容具体化。
(二)少数民族人民要注重自身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扶贫手段的多方运用,多种多样的主流文化和外来文化也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对当地的传统文化形成了有力地排挤,对于这种现象,少数民族人民常常认为自身文化身份低微,或者坚决抵制外来文化的进入。所以,要想对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进行保护,这些地区的居民首先要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各种文化之间的关系,了解自身文化的优越性,美国著名学者认为,只要流传下来的文化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他的学生更加明确地提出,每一种文化都有各自的个性和存在价值,应该重视这些存在价值,不要用其他的文化观点来评价另一种文化。每一种文化的优劣,只在本文化范围内进行比较。
(三)区别对待不同层次的民族文化
只有少数民族地区才有特殊的民族文化,这种民族文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根本无法看到,因此利用开发民族文化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最为合适,也有利于长期发展,把这些民族文化转变为商业价值体现出来,对于民族文化的发展有一定的进步作用,能够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如果把少数民族的文化放在一边不加利用,最后只能使这些文化自己走向消亡。但也应注意到,并不是一切民族文化都能开发,比如一些关于宗教信仰的文化就不适合在公共场所展示,因此,在少数民族文化的开发与发展中,一定要注意到这个问题,可以分为“展示部分”“隐蔽部分”,使得“展示部分”充分发挥自身的文化魅力,同时又保护了少数民族文化中一些宗教信仰,对少数民族的生活没有影响,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四)民族文化在经济发展中内容更加丰富
在少数民族的扶贫建设中,由于多种方法措施的有效运用,多种具有时代气息的因素也同时进入了这些地区,和当地的传统文化形成鲜明对照,在互相碰撞的过程中,出现了文化重组的情况,当地的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具有现代意味的有利因素,本身得到优化发展,这种重组现象使得少数民族文化更具发展生命力,所以少数民族要紧紧抓住扶贫开发的有利时机,不但使自身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同时也使自身的文化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使传统文化精髓得到继承和发扬。
(五)政府在民族文化发展中具有的作用
政府的政策在广大人民的意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前,要充分考察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政策要符合人民的意志,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作好导向作用。在传统文化方面,要发挥政府职能,掌握当地传统文化优势,为传统文化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