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传统观点认为企业本身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由于企业自身没有完全享有投资的回报,政府可以把财政政策作为一项主要的刺激手段来弥补动力不足,同时能够起到更大的作用。在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因此,我国可以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的合理化这些关键因素来提升我国自主创新的能力。
[关键词]政府;财政政策;自主创新;信息产业
1 政府通过财税政策激励企业研发的理论分析
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的决定因素是预期的投资回报率,如果研发投资的预期回报率高于其他投资,则企业就会自动的倾向于这项投资,反之则不会。研发投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具有正的外部性,这种正外部性使得投资主体无法完全获得由自身研发投资带来的所有收益,即使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相当完备的经济环境中,也会由于专利保护的时限性和其他形式的知识溢出导致投资的私人回报率低于从整体来看的社会回报率,这意味着私人的研发投资水平低于社会最优的水平。jones和williams(1998)认为,保守的估计社会最优的研发投资会是实际投资的2~4倍。所以,无论在当今的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
3.4 通过财税政策为企业自主创新融资创造条件
信息产业所包含的大多数行业均属于高技术产业,高技术产业的特点是具有更多的创新机会,同时由于技术的高端性以及技术更新快的特点导致了其研发的更大风险性,所以,通过金融市场为信息产业研发融资的难度更大。政府一方面可以制定通过财政提供贷款贴息的鼓励政策,也可以通过政策性银行为研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鼓励和推动风险投资资金的形成,从而促进民间资本对研发投资的支持。
3.5 加大对信息产业高素质技术人才培养的财政投入
人才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本保证,也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决定性因素。leiponen(2005)研究认为,在控制研发强度的条件下,技术性劳动力投入和创新产出之间存在正的相关性,并且colombo和grilli(2005)的研究发现,对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而言,政府对高素质专业性人力资本的投资比其他形式的教育支出更加有效。针对我国信息产业目前专业性人力资本缺乏以及人才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政府必须从供给角度加大对高素质技术人才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创新精神,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营造人才成长的优良环境,加快建设高素质技术人才和各类创新人才队伍,为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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