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 键 词 :美声唱法 民族唱法 起源 发展 特点 风格
论文内容摘要 :通过对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以及风格、特点等的阐述,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之间的差异。
随着音乐艺术的不断发展,社会欣赏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理解程度的不断加深,声乐艺术已经不仅仅是作为音乐的一种表达形式存在了,它已经作为一门具体的学科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提到声乐艺术,人们自然会想到“美声唱法”的问题,对于“唱法”问题,在我国,大部分人认为意大利源流的唱法,也就是欧洲歌唱艺术中最科学、最合理、最有理论根据的歌唱方法。而一提到中国的歌唱艺术,同样人们也自然会想到“民族唱法”的问题,许多年来,人们争论着两种唱法究竟孰优孰劣的问题。在这里试将两种唱法做一比较。
美声唱法的起源在17世纪左右欧洲地中海美丽的半岛国家——意大利。当时的“美声唱法”只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概念,而它的基本成熟是在18世纪初叶,而18至19世纪是“美声唱法”的黄金时代。“美声唱法”一词的最早出现大约是在17世纪的佛罗伦萨,随后很快传播到意大利的其他几个音乐城市。美声唱法的出现是因为在古典的复调音乐作品中,旋律线把不同的声部都唱出来,形成一种复合的音乐织体,而在新风格的作品里,旋律线乃是由一个主要声部所唱奏,并且用乐器进行伴奏,在这种情况下,杰出的器乐家和首席女高音作为独奏独唱者出现了,歌唱被看作是华丽的歌曲,出色的歌声,便被人们称为“贝尔康托”即“美声唱法”。由于器乐演奏者宽阔的音域,而激起歌唱者们努力发展自己嗓音的潜在功能,致使音域能够发展到三个八度,由于他们发展了声音的灵敏度而歌唱快速的乐句,以及对旋律线的润色,装饰所采用的花腔技巧使“美声唱法”誉满全球。
美声唱法有如下一些特点:
第一,声音方面的特点是八个字:通、实、圆、亮、纯、松、活、柔。
“通”是声音通畅,指人的整个共鸣腔(如头腔、喉腔、鼻咽腔、胸腔)从上到下气息通畅的感觉。“实”是声音结实、饱满,指有音量、有力度、有穿透力和致远力的声音。结实的声音才具有威力,它是表现人物英雄气概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必不可少的声音条件。“圆”是声音圆润,圆润的声音让人感觉悦耳、好听,尖锐的声音听起来刺耳、难听。“亮”是声音明亮,明亮的声音使剧场里所有的观众都能听得见。“纯”是声音纯净,纯净的声音让人感觉清晰、透明。“松”是声音松弛、松弛的声音让人感觉轻松、愉快。“活”是声音灵活、自如,只有灵活的声音才能随心所欲地表现歌曲在音乐艺术上的所有要求。“柔”是声音柔和,在歌唱艺术的表现中不只有阳刚之美,还应有柔和细腻的声音。
第二,艺术方面的特点。
1.具有朴素平易的朗诵风格的宣叙调。宣叙调是介于朗诵调和歌唱之间的一种不独立的、引子式的曲调。
宣叙调的特点是:节奏自由,结构松散,伴奏简单,词曲结合紧密,宣叙调是歌剧作品展开故事情节,表现矛盾冲突的重要组成部分。宣叙调的格式多样,有以朗诵为基础的“音乐散文式”的宣叙调;有急口令式的宣叙调;也有完全模仿语言音调,一个音节配一个音符等几种。
2.具有丰富多彩抒情风格的咏叹调。咏叹调是歌剧或大合唱中的独唱曲,由管弦乐队伴奏,特点是篇幅大、音域广、技巧复杂、结构完整,曲调优美悦耳,常富有戏剧性和抒情性,采用三段曲式、变奏曲式或回旋曲式,偶尔也使用奏鸣曲式,也有专为音乐会演唱的独立声乐作品与旋律优美的乐曲。音乐理论家尚家骧,在他著的《欧洲声乐发展史》一书中,将美声唱法的艺术风格分为三大类:平易朴素的演唱;“加花”的装饰性演唱;朗诵性演唱。朗诵性演唱又分为两类:严肃的朗诵性演唱和诙谐的朗诵性演唱。
中国的歌唱艺术,就占人口最多的汉族来说,有着十分丰富的声乐文化传统。这种传统的形成,是在漫长的岁月中经过长时期的歌唱实践,由于语言特点、歌唱习惯、生活格调、乐曲性质等因素的影响所积累起来的。它和西方的歌唱艺术相比较,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差别。
第一,是在语言文字方面,汉文是一种意符,是以形传意的单节语。一个字一个音,每个字音是由一个到四个音素组成。如“啊”是一个音素,“我”是两个音素,“高”是三个音素,“天”是四个音素。按语音学音缀组成的原因,汉语字音依它们的构成,又形成了起、舒、纵、收四个部分。如“香”(x-i-a-ng)、消(x-i-a-o)、庄(zh-u-a-ng)。歌唱时,在吐发这类字音时,口形是由闭合到开放,又由开放到闭合的。就如同枣核从细到粗又从粗到细。这是在西方各种语音中所没有的。如意大利语,几乎每一个字都是以元音收尾的,其口形总是处于开放状态,歌唱是语音的扩大和延长,由于此种关系,他们的歌唱习惯是充分把口腔打开。可是在用汉语歌唱时,情况则是另外一回事,发声器官就必须适应汉语语音开合特点,从而很自然地形成了与西方不同的发声方式。
第二,汉语是汉藏语系的一个语族,它和印欧语系的日尔曼语族、罗马语族、斯拉夫语族等以强弱音节组合而成的语音不同,它以单音节词占据大多数,除个别方言外,每个音节都有固定的声调。也就是说,汉语字音是由声、韵、调三个要素构成。声就是声母,是指一个汉字音节开头的辅音,韵就是韵母,是指一个汉字音节除声母以外的其余音素。有人把声母、韵母和辅音、元音等同起来,这是不对的。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国音韵学上的声母和韵母,与西洋语音学上的元音与辅音,还不是完全一样的。其分别是:(一)元音和辅音是以音素为单位,一个元音和辅音,只能代表一个音素;而一个声母和韵母,可以包含一个以上的音素;(二)元音、辅音在音节中的位置是不固定的。辅音可以放在元音前面,也可以放在元音后面;声母、韵母在音节中位置是固定的,所谓“前声后韵”,声母在音节中一定是在韵母前面。
声调主要是由一个音节内部的音高变化构成,即在语言中利用嗓音高低的音位来辨别字的异同。汉语普通话的声调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种,简称为阴、阳、上、去四声。声调在汉语中关系至为重要,离开了声调,语言的意义往往难以区别。按赵元任先生所说:“语言里头的音位性的声调的不同,不光是在中国语言所独有的,(只是)声调这个东西,在中国语言里头,它的负担相当重。”因此在歌唱中,有所谓“腔随字走,依字行腔”的说法,而这种声调表现手法,是中国传统所有而为西方歌唱中所无的。
从理论上说,歌唱者在歌唱过程中,要把歌词的每一个字的声、韵、调都处理得完好,才能解决好读字的问题。为了做到这一点,对于一位中国的歌唱者来说,就需要有着与歌唱西方歌曲时不尽相同的唱法,否则就很难唱得准确、清楚、亲切。
第三,是在歌唱方式方面的差异。中国的传统歌唱方式,无论是戏曲、曲艺、民歌、小调,大部分是从“吟唱”发展起来的。所谓“吟唱”是指歌唱者所唱的歌调,大体上是一首具有某种程度灵活性的旋律音调,在它和不同的歌词相结合的时候,由于歌词、唱者、时间、地点、场合等因素的不同,可以即兴地把旋律加以变化、装饰和发挥。西方的歌唱方式,绝大部分是采用“咏唱”。所谓“咏唱”是指歌唱者所唱的歌调,它的旋律在一定程度上是和特定的歌词相匹配的,歌唱者在唱时对旋律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加以改动,即所谓定谱定腔,专曲专用。由于这两种歌唱方式的不同,变形成了各自的歌唱体系。如王骥德在《方诸馆曲率》中说:“乐之筐格在曲,而色泽在唱。”这就是说,曲子所提供的只是筐格,只是基础音调,歌唱者在唱时要把它加以润色,使它丰满、充实、美化、形象化起来,于是就出现了“润腔”手法,出现了“依字行腔”“字领腔行”“字正腔圆”等等一系列从吟唱派生出来的术语。这些术语在西方的歌唱艺术中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这是歌唱方式本质上的不同所决定了的。
第四,声音方面的差异。美声唱法的声音特点是厚实、宽广、洪亮。民族唱法虽然声音也追求亮度,但不过多追求厚度,如果用美声唱法的那种声音去演唱民歌,那一定是走味,而失去了中国民族风格。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唱法由于受美声唱法的影响,从声音的宽度、亮度等方面都有所发展和提高,尤其是美声唱法的头腔、鼻腔、喉腔、胸腔共鸣以及气息方面的运用,使中国民歌的发音更加圆润、甜美、透亮,感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那种窄又扁的演唱方法已被淘汰了,从现在的民歌作品和民族唱法的旋律声音上去辨析,我们似乎感到具有现代中国的民族精神和现代中国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时代气息。
参考文献 :
[1]尚家骧.欧洲音乐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