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松软的话语馒头,击痛了电影精英的脆弱尊严。
胡戈的视频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陈凯歌《无极》的部分画面及人物名字作为素材,展开反讽性戏仿。原作的“碎片”被重新拼贴之后,出现了全新的叙事结构――它以当代“圈圈娱乐城”的血案为母题,批评、颠覆、移置和篡改了原作的语义。这个话语事件,由于原作者陈凯歌的声言起诉,迅速成为2006年初最引人注目的文化事端。
早在1919年,法国达达主义画家杜尚在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上画了山羊胡子,并写下“她有一个热屁股”的字样。这是历史上最著名的颠覆事件,也是利用现存文化元素的再创造(颠覆性创新)的范例。戏仿总是一面嘲笑原作,一面又利用原作制造新的语义。在杜尚之后,近一百年以来,西方的戏仿运动风起云涌,至今没有终止的迹象。按照“侵权论”的逻辑,马塞尔杜尚就应当是艺术史上最大的侵权者之一,他“无耻”地侵犯了达芬奇老儿的权益。但芬奇的后人从未出面指控杜尚及其同伙。这并非因为它超出法律保护的时限,而是由于它根本就不是司法问题,而仅仅是一次用来搞笑的文化修辞事件而已。
胡戈的《血案》,沿着杜尚指引的“造反”道路奋勇前进。它使用了《无极》的素材,却没有抄袭原先的母题,更与商业赢利无关,它是公共言论空间的自由阐释,或者说是一次孩童式的拆卸,含蓄而精确地反讽了原作,并藉此拼贴出一个全新的“法制新闻”故事。胡戈可以为其对原作的蔑视而道歉,但完全无需为他的“剽窃”而内疚,因为他从未触犯法律,他仅仅触犯了原作者的面子而已。
尽管在思想和技巧上都还稚嫩,《血案》还是激怒了原作导演,侵权诉讼的威胁之声响彻云霄。但如果胡戈败诉,那么它只能证明中国司法界对艺术原则的无知。那些指责胡戈的律师,已经在公众面前暴露了其自身的弱点。从虹影小说《k》被诉“色情”,到湖北作家涂怀章因小说《人殃》“诽谤”而遭判6个月拘禁,中国司法界“非法”干预文学艺术,正在成为一种恶劣的时尚。
陈凯歌与胡戈的冲突,无疑是两大话语势力冲突的最新表征。早在80年代中期,解构和颠覆的后现代时代,就已经悄然降临。从王朔的小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开始,经过电视肥皂剧《编辑部的故事》,到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大话西游》,反讽的语法逐渐支配了大众话语,成为遍及小说、电视、短信和口头段子的基本言说规则。《分家在十月》开辟了视频戏仿的先河,它以前苏联电影《列宁在十月》为素材,展开对央视内部事务的辛辣反讽。歧义、多义、无中心、零深度……,所有这些都宣告了话语威权的崩溃。戏仿是后集权主义时代的话语标志,它旨在打造哄客时代的语言狂欢。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陈凯歌信奉的仍然是“正谕话语”――一种威权主义的话语体制,它要求语义的单一、严密、崇高和不容置疑。“满神”企图扮演这样的角色,她在宏大的“神话叙事”里陈述真理,宣示命运,俨然一位飞翔的真神,但她头发翘起的天使形象,却显得如此古怪,构筑着一个可笑的视觉谎言,并最终成为胡戈所无情嘲讽的对象。
陈凯歌曾因先锋影片《黄土地》和《孩子王》而崛起,对中国电影话语的进化做过重大贡献。但第五代导演具有叙事上的基因性缺陷。陈凯歌和张艺谋必须依靠先锋文学(苏童)和港台文学(李碧华)提供的脚本才能自如地说话。而经过二十多年的蜕变,陈凯歌的精英叙事变得更加支离破碎,他甚至不能有效地组织起一个90分钟的电影故事。
不仅如此,作为伪神话的《无极》,既不能完成精英思想的隐喻式转述(它所塑造的“满神”及其思想训诫,完全是一堆空洞无物的符号),把伟大的抽象信念转交给民众,也无法展开世俗情感的陈述,准确传递现实人生的经验。影片中不断出现各种可笑的哲理和日常逻辑错误,以致它在电影院里遭到观众的反复哂笑,跟张艺谋《十面埋伏》的命运如出一辙。第五代导演的集体性文化失语症,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陈凯歌的失语症不仅出现在影片的叙事层面,也出现于外部交流的层面。但这不是胡戈的问题,因为胡戈能够轻松地解读和解构《无极》,而陈凯歌却无力消化松软的“馒头”。他甚至不能识读戏仿和反讽――这个来自新世纪的话语礼物。他的起诉理由最为滑稽,竟然是胡戈的“无耻”。这个陈旧的道德判断,彻底误判了胡戈的解构性叙事的本质。《馒头血案》是文化反讽,却不是道德侵犯,更与“无耻”毫无干系。在精英导演与数码青年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语法障碍”,他们甚至无法展开最原始的对话。
陈凯歌是世袭知识精英的代表。他不仅继承了父亲陈怀皑的事业,而且超出了导演的命运,成为隐秘而强大的制片人。与张艺谋一样,他是知识精英和资本精英的联合体。这种两栖精英的身份,奠定了他作为中国强势集团代表的坚固地位。
然而,在所谓“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耗费巨资制作低水准电影,不仅滥用了文化权力,也滥用了资本权力。张艺谋拍摄《英雄》,耗资2.5亿人民币,拍摄《十面埋伏》耗资2.4亿,而到了陈凯歌的《无极》,所花资金居然已高达3.4亿元。这场娱乐资本竞赛的狂潮,正在愈演愈烈。
更为令人吃惊的是,这场声势浩大的资本竞赛,受到了所谓“票房业绩”的数据支持。但中国票房的概念,是建立在“一次性消费”的脆弱基础上的。张陈的影片推介会的化费,动辄数千万元,意在把人“忽悠”进电影院。由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只要每个观众看上一眼,赢利目标就能轻易实现。这种飘浮在人口海洋上的票房利润,依赖于华丽而疯狂的媒体宣传,与影片自身价值没有任何关系,恰恰相反,在影片质量可疑的前提下,它只能借助广告暴力绑架天真的民众,藉此制造高票房的假象。中国的电影市场,无疑是世界上最畸形的票房,并且已经成为民族电影发展的最危险的毒药。
不仅如此,以个人声望吸纳有限的国家和民间资本,导致张陈二人基本上垄断了电影资源,摧毁小成本电影的发展空间,使得本已无望的中国电影的前景,变得更加令人绝望。
占有知识和资本的双重权力的陈凯歌,当然有足够资金来雇佣律师,打赢“馒头”官司,捍卫自己的“艺术声誉”。但这场官司的背后,恰恰是娱乐业大鳄和互联网草根间的冲突,它折射着中国社会的尖锐矛盾。无论出现什么结果,这种文化铁腕只能使话语空间变得更加狭小,并进一步分化精英和民众,加剧正在膨化的社会仇恨。在严重缺乏“和解精神”的中国社会,和解正是“馒头官司”的最佳出路,否则,陈凯歌可能会面临双重的挫败:在自取其辱的同时,为大众塑造新的文化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