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评论是就新闻事实发表看法、见解,并进行分析与评论的电视节目类型。电视新闻评论有着与报纸、广播评论不同的适用范围和制作要求,尤其是在网络新闻评论迅速崛起形成强有力的冲击下,电视新闻评论如何遵循新闻评论的一般规律,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特殊优势,值得电视新闻工作者认真思考。
研究电视新闻评论,要遵循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评论作为新闻报道的一个类别,其共性要求主要有:选题广泛、是受众所关心的,论据充分并具有典型性,作为评论主体的论证要科学准确。但要使电视新闻评论具有鲜明的电视特色,则应该在共性的基础上努力探寻电视新闻评论的个性。
长期以来,我国电视新闻节目中的评论采用广播或报纸的评论形式。
可以说,电视一直以来没有具备与自身传播特点相适应的评论。以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的“焦点时刻”和“焦点访谈”为代表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电视评论新模式。以丰富深刻的内容,生动形象的表现手法,吸引了众多的观众,并带动了各地方电视台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发展,使电视新闻评论成为评论领域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
然而随着人们民主和法制意识的增强,各地政府对媒体舆论监督态度的日渐开明,电视传播制作手段的日益丰富,近年来有些评论节目反而从观众的视野中消失了。与此同时,具有广泛参与性、自由开放性、跨时空、超文本、大容量等显著特征和优势的网络新闻评论吸引了大量的电视新闻评论受众。特别是随着网络电视的兴起,网络积极吸纳电视的传播优势,进一步加速了电视观众的分流。
面对收视环境的变化和网络新闻评论迅猛发展的态势,电视新闻评论更应该发挥个性优势,强化“电视特征”,在激烈的媒介竞争中应对挑战,保持和强化自身的独特魅力。
一、选题的贴近性电视传播对象广泛的特性,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的选题应该具有广泛的贴近性。
电视观众是多层次的,直接面向老百姓的电视新闻评论不宜离开具体的新闻事实泛泛而谈;而是要紧密结合新闻事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选择大多数人关注、最能动人心弦、事关社会大局、迫切需要唤起人们注意的问题,从剖析具体事物着眼,层层递进,深入人心。当年,“焦点访谈”以4句话表达选题的原则和定位思路,即时事追踪报道、新闻背景分析、社会热点透视、大众话题评说。该节目播出6年后,浓缩为一句话:“用事实说话”。
体现了栏目重视受众,内容贴近受众,有效地提高了收视率。直至今天,它仍然是中国电视界最有影响的舆论监督品牌。
二、论据的形象性电视声像兼备的特点,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中的论据应该具有形象性。
电视新闻评论与报纸评论相比较,两者的目的都在于引导舆论、弘扬正气、针砭时弊,但由于表现方式不同,导致效果不同。具体来说,报纸上的评论以论证的深刻性见长,其思维方式是逻辑思维。文字符号和表达意见,使得报纸评论要有严密的逻辑性。正因为多是理性的概括叙述,较为抽象,因此报纸评论在提供论据上只有一个渠道——撰稿人的文字叙述。这在形象性、具体性、生动性上自然有所欠缺,因而也在感染力上打了折扣。
而电视声像兼备的优势使得它在提供论据方面显示了独特的优越性。它至少有三种方式可提供论据:屏幕形象;被采访当事人的同期声;记者、主持人的现场介绍。电视节目的优势贵在视听结合,它所提供的信息是极为丰富的,屏幕形象动态、具体、形象,其真实性和可视性使观众身临其境。再加上评论员的直接评述,构成了电视评论在展示论据方面的优势。
当然,电视新闻评论也必须遵循评论论据方面的共性要求——论据的典型性。如果说形象性是解决感染力和生动性的问题,那么,典型性则是解决说服力的有效方法。电视新闻评论中合格的论据必须是形象性与典型性兼备的。
三、电视新闻评论的群体性电视节目参与性强的特点,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中的论证应具有群体性。组织各界人士参与评论新闻事实,充分展示电视的个性,在电视评论里实现主体和客体的融合,已经成为电视评论的特有优势与走向。
报纸上用文字传播的评论是评论员的主体意识传播,虽然引用受众的意见,但完全是主体转述,缺少形象性和感情色彩。而电视新闻评论恰恰是以它论证的群体性见长,有评论员的主体传播,也有各界人士的客体参与,充分显示评论论证方面的电视特性。
电视新闻评论成功的论证往往是由具体的人在镜头前讲述来完成的。论证的主体是评论员(记者),由他来把握论证的主题并加以论证,同时还有两个客体,一是群众(参与),二是专家(参与)。电视新闻评论的论证群体性这一特征,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的互相转化。
受众的参与论证,主要是由记者通过现场采访来实现,受众从自己的角度就主题的某一方面来评说,作为对评论员评说的补充。有些时候也可以转化为主体,由受众主评,记者(评论员)来串连、补充、引伸。
专家参与论证在电视新闻评论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专家(参与)在评论的核心部分作精辟的论证,对保证评论的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成功的电视评论应该是评论员、专家、受众三方面形成的合力共同完成论证任务。光有群众的逐个讲说,易失之过散;光有专家的讲说,易陷于专业性强或失之抽象;光有评论员的讲述,则成为记者的“独角戏”,显得单调。三方形成合力,才能相得益彰。
特别是随着新媒体的兴起,电视新闻评论不应拘泥于单一节目形态,从新闻栏目中的互动板块到现场直播中的时空连线,评论无处不在。可以从荧屏内延伸到荧屏外,通过设立短信平台等形式,使观众能在收看节目的过程中,即时对播出的某则新闻发表看法,点评事件。直播时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新闻报道与新闻评论的共时状态,受众在同一时间内接受现场报道与新闻评论,达到感性形象与理性思维的综合调动,加深理解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
四、电视新闻评论员的核心作用电视能实现和观众面对面交流的特点,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的主持人——电视新闻评论员具有核心作用。
电视新闻评论的一大优势是评论员直接出面述评,而不是像报纸评论员那样靠文字来传播。他既是评论节目的主持人,又是现场采访的记者,同时又是论证主题的评论员。其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体策划。在确定评论选题时,电视新闻评论员就要参与选题的总体策划,开拓题材资源,捕捉社会焦点,并根据电视特性,选择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选题。
2.即席评说。电视新闻评论员出镜讲评,是电视新闻评论中经常运用的一种电视语言形态。电视新闻评论员出镜讲说任务有三:
(1)参与提供论据,电视新闻评论中的论据相对讲是比较丰富的,有图像提供的论据,有现场采访提供的论据,也必然要有评论员提供的论据。评论员出镜讲说提供的论据往往是图像所无法传达的抽象的内容,或者是个别被采访者不能掌握的背景材料。
(2)组织、串连作用。电视新闻评论既然是多种电视语言的合力,那么在图像、群众参与、专家论证方面需要有评论员来组织、串连,作简洁的必要补充、引伸,通过必要的有声语言使图像与现场采访人,使论据与论证都和谐的结合。
(3)对被评论事物的直接论证。
在镜头前真实地讲自己对事物的剖析意见,而这必须是评论员深入调查研究的结晶,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并加以具体分析。
3.现场采访。
电视新闻评论员经常在现场以记者身份进行采访。他既要懂得现场采访的一般要求,还要十分明确电视新闻评论中的现场采访的特殊要求,认真按照特殊要求来展开现场采访活动。现场采访都是为了获得能够作为新闻事实的那部分信息,这是共性;而电视新闻评论员的现场采访所要获取的又是两种特殊的新闻信息,一是获取论据,一是请观众和专家参与论证。电视新闻评论员要紧紧围绕这一目的进行采访和后期制作。
4.是否说到“点子上”。
这是电视新闻评论要遵循的共性原则,因此电视新闻评论员既要善于展开评述,深入剖析,又要能在最后提炼出精粹的思想来。
由于电视新闻评论员直接参与节目采访制作全过程,作为目击者和参与者,他们的采访和评论更贴近节目的内容和观众,因而也大大提高了声音的真实性和言论的权威性以及节目的感染力。 五、用多种电视语言贴近观众电视语言的多样性,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必须使多种电视语言形成合力来完成评论任务。电视语言在诸多传播媒体中是最丰富的,它首先是有生动的动态的屏幕形象,同时还有声音。声音中又有记者的声音(出镜讲说——传播者的陈述)、被采访者的声音(当事人的叙述)、播报者的声音(由文字稿转化来的播音员的声音)、现场实况音响、环境音响等等。
电视新闻评论应该充分调动一切电视手段,充分运用各种电视语言,使之形成合力来完成评论任务,做到理性思辩与具象展示相结合,逻辑思维的说服力与形象表现的感染力相结合,这是使电视新闻评论具有鲜明电视个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