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国库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而会计集中核算是地方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针对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缺陷,提出将会计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两种制度的有效融合,以推进财政国库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有效融合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实行会计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已成为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已经在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实行,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尚未全面推广。笔者认为,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两者实行有机融合,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融合之可行性
国库集中支付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的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央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设立的用于工资支付、政府采购、经费支出等集中清算的财政集中支付专户,以及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日常支出的零余额账户。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虽然是两种不同的财政制度,但有着多相同之处,它们表现在:一是两者的目标一致。都以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二是两者都是对单位资金、财务运作体系直接介入,实现财政资金使用过种中决策权与执行权的两权分离,相互制约。三是两者都体现了“集中”,都能形成财政资金的单一账户,把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从而在各自范围内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收付、集中管理。四是两者都以公正、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为出发点;财政资金使用都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预算单位都具有预算编报责任,拥有预算资金的使用权和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地位等。五是两者都在预算执行环节中发挥作用。六是两者都坚持了“会计责任主体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自主权与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七是两者操作主体均为财政部门。
因此,笔者认为,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实行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机结合,切实将两者整合、融合,以充分发挥财政和会计工作的各项职能。
(一)会计集中核算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部门预算改革的执行。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为,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细化预算编制。预算单位所有的收支都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应该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注重追踪问效。而实行部门预算的前提,各预算单位必须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将原来分散、多头管理的资金统一集中编制一本预算,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会计核算体制,所有资金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账户中,所有开支在经过单位审核后,再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入账,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重点支出需要,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二)会计集中核算符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预算收入集中入库和预算资金集中支付两方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统一开设账户,相应设置总会计、资金会计、统管会计等会计岗位,负责各单位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和经费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业务。专项业务支出按照限额审批程序审批后,集中在核算中心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建立备用金制度,,各单位凭发票到核算中心报销。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全方位、全过程掌握和监督各单位每笔资金的流向、流速和流量,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在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截留、挪用等现象,从而逐步建立起“统一收付、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和“单一账户”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形式。
(三)会计集中核算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了统一、高效、便捷的操作平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财政管理体制,还需要建立一套先进的财政收付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制度。
二、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融合之模式构思
如何将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实施财、税、库、行、单位联网,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各项收支数据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高效运行,预算、控制、异地查询、统计、监控均在界面上实现。
(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是设立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监督和使用,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内资金(含基金及财政各专户撤销并入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按预算收支科目和单位设置明细账。二是在会计核算中心的代理银行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由支付中心监督和使用,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采购支出,财政授权支付的零星支出,实行资金实拨制,与国库实时清算。三是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分账户,该分账户分预算内外分户,由核算中心按预算单位进行分户核算。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及财政授权支付,实行零余额管理。预算单位到核算中心报账时,由会计核算中心从预算单位零余额分账户支付资金,并实时与财政零余额户或预算外资金支付户清算。四是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和明细账。五是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三)规范操作程序。
1.收入收缴方式。收入收缴分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和缴款人按有关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按有关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
2.收入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的财政性资金,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缴款人通过开户银行将资金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集中汇缴是指小额零散资金和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3.国库集中支付流程。预算单位每月向财政归口科室填报下月“预算经费请拨单”,财政归口科室审核后,按预算内、外资金性质,分别报送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相关机构审核后将计划批复给预算单位,并分别抄送支付中心和归口科室。
直接支付程序:由预算单位填写直接支付申请书,连同相关凭证一起交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根据国库管理机构核批的当月用款预算,审核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后开据通知单,经国库管理机构审核盖章后送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与代理银行根据支付凭证和通知单办理资金划转手续,支出中心同时开具直接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支付中心在办完审核手续后将相关凭证交核算中心记账。
授权支付程序:支付中心每月核定授权支付额度,开出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报国库管理机构审核盖章后送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同时将支出明细加盖支付中心印章后送交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按规定使用授权支付资金时,填制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核算中心审核盖章后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将款项从财政零余额账户拨到预算单位零余额户,然后办理支付。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根据授权支付通知单等和代理银行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三、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融合模式之优越性
采用上述融合模式可以体现六大优越性:
(一)将使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工资统发等公共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融为一体,综合推进,将为财政综合改革打造良好的操作平台。
(二)有效整合了预算内外的财力,统一了政府财政,解决了政府财权部门分割,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的问题,有效整合了财政闲散资金,扩大了政府对财政资金的调度空间。
(三)通过实行资金“直通车”管理,减少了中间化解,财政资金运行速度加快,使用效率提高。
(四)这将使财政监督关口前移,范围延伸,领域拓宽,对财政资金实现了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账户的全过程监督,有效解决了财政监督的缺位问题。
(五)集中了账户,集中了资金,使“小金库”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有效杜绝了滥收乱支,财政资金运行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遏止了“暗箱操作”。
(六)采用这种模式,可以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到国库集中收付的平稳过渡,具有方式简单、容易操作,可以减少财政改革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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